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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绝笔信事件:执法记录仪“没电”,有关部门不能“无感”

烟语法萌 2019-10-12


执法记录仪“没电”,有关部门不能“无感”


本文转自“齐鲁壹点网”

8月4日,江苏丰县女教师李秀娟在网络发“绝笔信”称,因女儿失明欲前往北京看病,遭当地有关方面不公正对待。8月5日晚,江苏丰县发布情况通报,对“绝笔信事件”进行回应。

通报称,城东派出所在对李秀娟传唤、审查过程中,未发现有殴打、辱骂行为。但是,这不像是最终结论。因为通报同时表示,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面对李秀娟的指控,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回应称,当时系依法传唤,并回顾了传唤场景。罗烈表示,他已经将“所有证据”上交给调查组。遗憾的是,因为警方的原因,与这次执法相关的证据存在缺失状况。罗烈承认,将李秀娟从家中带走时,由于执法记录仪没电,部分画面缺失,“正常情况是把人带到所里录制才结束,但客观原因是我的执法记录仪没有电了。”

据此,可以认定这次执法在程序上有“不正常”现象,罗烈在媒体面前铿锵有力的辩解也因此失去了说服力。很多人质疑,执法记录仪究竟是“没电”了,还是“选择性失明”了。

如此质疑,并非吹毛求疵。在此事件之前,不少地方都曾因执法记录仪“没电”引发舆情。日前,一名义乌男子逃避查酒驾坠楼身亡,竟然出现三个执法记录仪同时“没电”或“关机”的情况,令人难以置信。虽然联合调查组经法医初检和调取监控视频侦查得出,执勤人员全过程中未与死者有过肢体接触,但是舆论场上的疑云并没有因此迅速消散。

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基层公安机关普遍实现了民警现场执法全部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办案区全程视频监控,初步实现了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可以说,执法记录仪虽小,如何规范使用并非小事一桩,它关系着执法规范化、公安工作法治化,也关系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有了执法记录仪,用好是关键。通常而言,执法记录仪可以连续工作十余个小时,就是要确保执法记录全程不间断。而城东派出所在传唤李秀娟这个“敏感人物”的短暂过程中竟然出现执法记录仪“没电”的情况,如果没有人为“做手脚”,也应该认定为严重的执法过错,如果是为掩饰失误和过错而剪辑执法记录,性质更加恶劣,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严惩。
“绝笔信事件”引发巨大舆情,丰县政府明确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媒体监督”,随后公众也及时看到了涉事警察、当事女教师和教体局官员的公开回应,也看到了丰县公开透明回应舆情的诚意。但是,警方的执法记录仪“没电”为整个事件的处理带来不小的难度,也会影响到最终结论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希望当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执法记录仪“没电”的问题,核实真伪,这也许是能否平息“绝笔信事件”的关键所在。


光明网评女教师绝笔信事件:铁石心肠弄出铁血故事,这样好吗

光明网评论员:8月4日,江苏徐州丰县周楼小学老师李秀娟的一封绝笔信风靡网络。在互联网传播力所掀起的巨大波澜下,徐州市以及丰县有关方面没有怠慢,至昨天夜间,绝笔信当事人已在徐州一景区湖边被寻到。

绝笔信当事人被寻到,可能发生的悲剧尚没有演绎到高潮,就至少被暂时中止了。对此,人们难道不该庆幸一下么?如果不是为绝笔信的当事人,也应该为不特定的公众。因为绝笔信的当事人还没有因了个人难以排遣的愤懑,而去制造一起针对不特定人的伤害,他们只是要以自戕的办法来躲避他们所面对的问题。

人们注意到,在有关方面的回应中,除了应承调查的短短数语的正式文告外,还有一些以贴文形式发布的“故事”。有署名“乌云POLICEman”的“故事”直问绝笔信当事人“你非法上访的事实被狗吃了”,由此带出了绝笔信当事人曾经因为孩子眼睛被无意致伤残而上访的事实。说到上访,自然联想到维稳。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压力下,维稳的可行性已非依赖于正当性。这一点,从上贴“被狗吃了”的霸蛮而粗鄙的用语中,就可窥见一斑。



实际上,许多事情,其之所以要求得解决,只是事关社会公正的实现,与社会稳定并无直接关联,也与维稳无涉。因为有了公正和正义,社会安定和稳定就有了最坚实的基础。即使是上访性案件,是否就一定有涉稳定、必涉维稳,这也绝非一概而论。一闻上访就跳将起来,怕“一票否决”影响本地政绩,由此索性以解决提出问题者的方式解决问题,干脆将上访者要求解决的问题搁置一边,将上访者拘留、治罪……就这样,将上访视为社会稳定问题,上访就真的成了社会稳定问题。


如果把解决问题的要求视为“滋事”,那么,对解决问题的程序、方式及其结果不满的表达和行为就成了“寻衅”,“寻衅滋事”就成了上访者的定制罪名,成了一些社会治理状况不佳的地方解决社会问题的工具。

有了这个办法,不解决问题成了解决问题的最可行的方式。这种解决问题方式所导致的结果,就是一些没了后顾之忧的治理者,可以完全不顾解决问题的要求而自行其是,更有甚者则制造出更多的问题。


当然,这种治理办法所导致的最可见的后果,就是一些治理者“心肠”的硬化。这种硬化的“心肠”,可以对问题视而不见,对民众的疾苦熟视无睹,对公众的正常反馈毫不在意。

正是因此,才会发生将85岁老妪收监服刑,在其需人照顾的情况下也不准保外就医的事情(参见光明网评论员文章《八旬老妪服刑瘫痪保外被拒逆情悖法》)。不仅如此,一些治理者甚至还在将自行所为标定为“合法”的情况下,对提出要求的人以及公众恶言相对、恶语相加,类似“被狗吃了”的雷人雷语频出。这种思维及其语言表述,是其权力状态的外在表现,是当地社会关系的真实反映。

上述绝笔信所披露事情,虽然事关伤害案件,以致会影响到被伤害者一生,但却不是不可解决的事情。现在,通过一封绝笔信,此事周知全国,丰县有关方面想极力避免的“不良影响”扩展至了全国。原本因赔偿数额分歧而难以解决的问题,成了全国公众睽睽之目注视下的问题,原所谓赔偿“过高要求”的判断,是否真的“过高”,将会引来更多人的判断。

就现实情况看,许多上访者要求解决的问题并非不可解决。能解决而不解决,就是怕开口子、留先例,给以后如此行权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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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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