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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判被告人死刑就当庭自尽,新化法院处置一起携农药参加庭审事件
9月20日上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郭亮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郭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湖南娄底“杀妻藏尸”案案情回顾
新化维山乡菊花村的廖某英,几年前,经人介绍嫁到了同乡彭家村的郭某。2011年,郭某与廖某英结婚。
婚后不久,原本勤快的郭某染上了赌博,自此后,郭某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甚至还会动手打廖小英。心灰意冷的廖小英在丈夫身上看不到希望,便提出了离婚,但遭到郭某拒绝。
2017年12月4号早上,两人从菊花村赶到彭家村的家里取了证件商量着去新化离婚 。因为担心女儿,当天廖小英的母亲就一直打电话给他们,结果都不接。
12月5号凌晨三点左右,郭亮远的母亲突然接到儿子打来的电话,电话中声称他把自己的老婆给杀了。惊恐万分的郭母连忙打电话给廖小英的叔叔。过后,郭又对其爷爷打电话说自己喝了农药,肚子痛得快要死了...郭最后自杀未遂。
12月11日下午,失踪7天的新化维山菊花村廖某英的尸体在在邻居的红薯窖里被警方发现。
在今年的8月2日,被害人廖某英的家属曾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愿意承担抚养凶手其小孩的承诺书,愿意承担对两个小孩的全部的抚养义务,强烈请求中院坚决判处郭亮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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