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多地法院集中整治“套路贷”、虚假诉讼、职业放贷,倒查此前处结的案件
会议通报了全省法院民间借贷案件涉“虚假诉讼”“套路贷”“职业放贷”等情况,全省各中院和郑州部分基层法院汇报了专项评查工作开展情况。郭保振副院长在讲话中强调,各中院和基层必须要有危机感和责任感,要向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硬起手腕,狠抓案件评查和纠错工作。要采取扎实措施,全面评查民间借贷案件中有无虚假诉讼、套路贷、职业放贷等突出问题,还要主动发现当事人利用追偿权、债权转让等隐蔽手段规避审查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杜绝当事人借助民事诉讼使其非法利益合法化。对发现的问题,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尽快纠正,案件该再审的再审,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开展集中整治,向“套路贷”、虚假诉讼、职业放贷说“不”
利用大数据设置预警机制,对涉“套路贷”、虚假诉讼、职业放贷的公司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进行提示预警,加强立案阶段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审查甄别。
一是在随机分案基础上,对民间借贷案件进行相对集中审理。二是通过关联案件综合比对分析,准确甄别是否存在“套路贷”、虚假诉讼、职业放贷等行为。三是强化对借贷事实的实质性审查,通过穿透式审判思维,查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探求真实法律关系。四是加大对民间借贷等案件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的审查力度,发现存在“套路贷”等嫌疑的,一律不予支持。五是加大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制裁力度。
对发现可能涉“套路贷”、虚假诉讼、职业放贷等案件的,及时反馈给立案、审判部门,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打击。
定期对民间借贷案件进行统计、分析、评查,并及时上报上级法院,对于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重点法人或其他组织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两级法院排查三年前至今的民间借贷案 :609件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再审立案
11月8日上午,记者在苏州法院“套路贷”虚假诉讼治理暨非法金融活动整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止10月30日,全市两级法院共排查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63911件和2019年8月1以后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7332件,并对其中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再审立案609件,已通过再审驳回出借人诉讼请求的“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358件。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江苏省法院统一部署,苏州中院自今年8月份以来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基础上,开展了“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目标是:
1.确保到今年年底,对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已经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并彻底纠正“套路贷”虚假诉讼;
2.自今年8月1日起,对尚未审执结和新收民间借贷案件,严格加强审查甄别,彻底切断不法分子利用民事诉讼程序掩盖“套路贷”违法犯罪的通道;
3.全面建立“套路贷”虚假诉讼甄别机制,新发生“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数量和群众举报投诉数量大幅度下降;
4.到2020年底,“套路贷”虚假诉讼源头治理机制基本形成,“套路贷”虚假诉讼得到根本遏制,金融环境得到有效净化,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新收一审民间借贷案件数量有较大幅度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为了确保各项按阶段实现,苏州两级各家法院都专门成立“套路贷”虚假诉讼治理工作专班,由各法院一把手院长担任工作组组长,并且组织专班人员对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已经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2019年8月1日以来审理的全部民间借贷案件全面排查。
在排查的方式方法上,重点梳理排查四类线索“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一是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二是公安机关已经查处的“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三是关联案件查询;四是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就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全市法院经过前期筛查整理,目前已经建立首批260人的全市法院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转自法制日报,素材: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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