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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女子被醉驾者威胁?湖北省高院:已停职调查;交管部门:已刑事立案

烟语法明 2020-09-17



日前,网上热传一则消息,称湖北省法院一公务员涉嫌违规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关注,造成恶劣影响。

爆料人称,案发3月11日晚上8点58分,他驾车在武汉徐东大街往中北路方向行驶,被一辆辅路冲出的灰色车撞到武汉大道中间,车身右边安全气囊全部弹出,前面引擎盖和保险杠被撞坏。

在他准备给警察、保险公司电话期间,对方不停请求不要报警,自称是湖北省高院公务员,疫情辛苦,请求私了,答应给两万元。

“因不知修车可能要多少钱,希望直接转给4S店,对方则说出一些威胁的话。”

车主自称也是一名志愿者,早就有加入接送医护人员上下班的车队,也希望能互相理解和包容,但最终不得不报警。

潇湘晨报记者试图联系爆料人和涉事法院,未果。

3月12日下午,湖北省高级法院发布一则《通告》,称涉事法院干部是许多,办公室四级调研员,现在院防疫工作专班工作。

通告称,省法院高度重视并研究决定:一是该同志立即停职。二是请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进行调查。三是全力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四是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另据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武昌大队官方微博通报:2020年3月11日晚20时50分左右,许某(男,42岁,某单位四级调研员)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沙湖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徐东大街右转时,与另一辆小型轿车相撞,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

民警对许某进行酒精筛查,并依法抽取血样。经检验,许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84.6毫克/每百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交管部门已对许某刑事立案,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以上转自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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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议

:发生这种事,酒驾醉驾在前,应该先给人认错,争取大事化小,不就是赔偿车辆损失吗?即使再给人点精神损失费,能把事情处理好了也是应该的。现在可好,成了刑事案件,公职危险了。


:酒驾全责是免不了得了,酒醒后悔是免不了的了,做人真的要低调,特殊时期特殊的区域想不成热门都难!最后只想对喝酒的人说,酒后误事呀,不论对方是否讹诈,错在己,低姿态,即使是苍蝇,也不叮无缝蛋!


:不管2万能不能修车,多还是少。首先醉驾了好吗,酒驾这一点就没得洗,况且酒驾还出了事故撞了别人车。之后还说别人撞了他的车,就他那态度,说话语气明显喝多了,而且是很多。喝酒不开车,即使不为别人也为自己好吗,为自己的父母孩子爱人好吗。

:该志愿者坚持钱不过自己的手,只让酒驾者去付修车费。这只是一种自我保护,防止对方反告勒索罪。酒驾这种事,处理起来一定要当心,很可能就有给钱后有了转账记录再反告。



法萌君语:


1、在这个举国关注支持武汉之时,湖北三级法院很多同事日夜战斗在防疫一线参与值班,当志愿者服务社区,却被人这样以这种方式上了热搜,实在是不应该。工作再辛苦,工作再重要,也不是可以醉酒驾驶的理由,应受到严惩。


2、发生了交通事故,尤其是自己还是酒驾醉驾,首先应该争取多方谅解,态度很重要,法律责任必须先明确,能用钱解决的都是小事,这样才能争取大事化小。公职人员更要注意,在手机都有摄像头的年代,耍横威吓,吓不住人的,反而会小事变大,损失更大。


3、处理此类交通事故一定要有法律风险意识,私了一定绷紧这根弦,视频中女子的做法很对,不要自己喊出要多少钱,也不要经手钱财,否则可能由受害者成了被告人。


4、发生这种事,最好是尽快找明白法律事务的人来现场处理,切莫因言语冲突,引发此生后果。


5、开车莫喝酒,喝酒莫开车,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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