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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陈春秀被冒名上学调查通报:当关系大于规则有多可怕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0-09-17


6月29日,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了被别人冒名“偷走人生”的陈春秀、王丽丽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据统计,有四十六人被处理,四人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两人被纪监部门审查调查,其余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关于处罚的力度,是否能够达到罪过相当、告慰被害人及社会影响的程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认识,不一一而同。应该肯定的是,正如之前众媒体分析的那样,调查通报证实了,背后真的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调查报告完整的还原了两人被冒名顶替的全过程,让人震惊但又不出人意料。


以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为例,山东省的调查报告通报冒名者陈艳萍及经商的其父亲陈巨鹏涉嫌犯罪被刑事立案,时任乡长的陈艳萍舅舅张峰与时任县招生办主任冯秀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监立案。(详见《40多人被处理,四人刑事立案两人纪监审查,山东通报两起冒名顶替上学事件》一文)他们,正是这起冒名顶替的始作俑者、贯穿整个流程的主要“操盘者”。

从冒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重新打印准考证、伪造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生档案、上大学及毕业就业两次伪造户籍信息、通融入学手续及资格审查到毕业后参加工作信息审核把关,一个乡长让这么多部门和人员参与的监管形同虚设,经商的父亲与时任乡长的舅舅可谓“畅通无阻”。

录取通知、招生信息、档案记录、户籍迁徙、大学档案审查、就业资料审查,职责分工不可谓不完备,互相监督制约的流程不可谓不复杂。这些本应发挥监管审查作用的部门和人员,如果其中有一个人能够真正负责的话,冒名顶替上学的事,是不可能发生的。然而,没有一人。

这究竟是制度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呢?


网上曾经有一篇文章,写出了某些县域里的生态圈,有人将其称为圈子文化笼罩下的熟人社会,有人将其称为“关系大于规则”的社会。几十万人口的县城里,真正有权有势只是几百个人,包括那为数不多的科级以上干部及各行业头部的企业老板。他们之间互相熟稔,互通有无,又各自负责一摊。如果碰到什么事情,只要找当中的任何一人,想一想办法,都会彼此搭上线。其中的每个人通过老乡、同学等关系,不断向县城以外、以上发散着关系网、影响力,起到办事的联系人作用。


在这样长期形成的社会氛围下,有事找关系、有关系好办事,深入到每个办事流程。小到办个行政登记的排队插队,大到办理工作调动、职务晋升,处理司法诉讼案件,人们相信只要关系到位,没有办不成的事。遇到事情,先打听谁能跟负责处理此事的人说上话,如何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看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曾经有法律人士讲到,自己老家的亲属咨询,他家的房屋是否符合办理房产证的条件。他分析了一大通,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办理房产证。可是,他的亲戚一番操作后,居然办出了房产证,让这个法律人士大感颜面尽失,疑惑自己学了“假法律”。

一切都是在“照顾”、“通融”的名义下,伴随着不能得罪人、以后还用得上,甚至利益交换的发生,只要关系到位,规则成了可以选择性适用、变通性执行的“灰色地带”,即使东窗事发也是可以调和处理的意外事件,而规则和诚信成了稀缺的品质,成了“另类”的表现。只照顾跟自己关系好的而不论给对方的伤害有多大,相信关系到位可能“摆平”一切规则,无所畏惧,有恃无恐,底线也就渐行渐远了。


以上规则潜移默化、水到渠成的集大成者,我们就看到了作为个体受害者的陈春秀、王丽丽,乃至两次高考的苟晶,甚至是调查组正在调查的“242人冒名顶替者”。我们在震惊受害人失去了向上游社会的晋升通道,社会教育失去了公平公正时,其实,受到伤害最大的是规则和诚信。


对于陈春秀、王丽丽,乃至苟晶们而言,再高额的补偿、再严厉的处罚,跟他们青春不在已经失去的求学年纪,可能开启的人生境遇相比,都是不足为偿的。迟到的正义,不过是真相而已。应该感谢如今自媒体的发达,如果没有他们,陈春秀可能至今还在那个“一切都是已经去世的舅妈找中介安排的”、“没有先例”的圈子里打转转。

正是由于媒体的介入,让受害者的遭遇引发了亿万网友的关注和愤慨,也让那个自信可以摆平任何规则的关系网到了接受规则考验的时刻。时隔多年以后,来自圈子以外省级调查组的强力彻查作用下,终于,真相大白天下。不过,也应该看到,苟晶没有等来肇事者及责任方的道歉,却感受到了来自亲友的压力,可见,“关系”仍在发挥着作用。

建设法治社会、构建法治政府,要求办事首先考虑的是法律法规规定,绝非比拼什么关系背景,更要求经办事项的公职人员秉持不被收买、超越事项利益纠缠的底线思维,尽管身处长期形成的“关系大于规则”的氛围下,有时真的很难。不难理解,任何关系都是有有效期的,就像冤假错案,真相上的掩盖、证据上的缺失、程序上的错误、法律适用上的歪曲等等,谁也保不准,未来就会受到强有力的外力纠正。也许,这就是调查通报作为迟来的真相,告诉我们的道理吧。

听闻有人建议人大立法冒名顶替罪、替考罪,貌似发生如此多的冒名顶替是因为法律不周的缘故。法萌君只想说,根据以上的分析,究竟是人的问题还是规则的问题?还是那句话,没有规则意识,没有违法必惩的执法力度,再严密的法律规定,也抵不过执行者、执法者的选择性适用,法律不是用来背锅的。

当关系大于规则时,那些一时因关系而获利的,未必不会在更大的关系面前成为失利者。唯有人人遵守规则,才是社会诚信与公平的基石。期待规则大于关系,中国实现法治社会的那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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