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海南18勾兑律师被曝光,中纪委网站再发文:斩断徇私枉法利益链

烟语法明 2021-04-01


12月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决定判处张家慧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在一审判决书披露的37名行贿人名单中,律师有18人。这些律师向张家慧行贿的金额最少10万元,大部分为数十万元以上,最多的高达615万元。


统计可见,除了通过张家惠外甥刘磊、丈夫刘远生介绍,或自己同学关系认识的律师外,更很多的是当地有名号的律所主任、律协领导。其中的,涂显亚,1988年7月,任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审判员;1992年8月至今,任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主任并兼任海南律师协会副会长、连续多年荣获海南省司法厅“诚信律师”称号,曾被海口市司法局授予“突出贡献奖”。


张杰,海南省律师协会民商委副主任,曾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海南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海南省政协优秀提案、优秀律师等称号;吴镇,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廖波,海南律协第八届理事;赵建平,曾任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理事......

有网友评议:律师本应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代言人,法官本应是跟当事人、律师不发生利益往来的裁判者,可在这个案件中,律师从事的行贿法官的勾当,法官从事的拿人钱财或听命领导枉顾法律的勾当,他们以法律为敛财工具,把司法正义明码标价。


他们之间的一次次交易,都是一次次枉法裁判,背后是案件对方当事人乃至行贿方当事人遭遇到的司法冤案。这些司法“蛀虫”不仅伤害了案件当事人满怀希望通过司法追求公正的长年累月的诉讼之苦,更是将司法的公信力、法律的权威性,伤害的体无完肤。



中纪委监察委网站发文:斩断徇私枉法利益链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涉嫌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一审宣判,其获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一审判决书显示,张家慧非法收受37人财物后,通过向相关法官打招呼或亲自在审委会发表有利于行贿方观点等方式,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行贿人数之多、数额之大、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


  从案例看,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便利,大肆干预司法、徇私枉法。向张家慧行贿的37人中,有18名律师,其余19人包括涉诉的企业主和官员。而张家慧干预司法的方式粗暴而多样,有的向下级法院负责人打电话、向相关承办法官打招呼,要求关照相关请托人一方,有的电话施压“是他们家的事,要关照一下”后,又派人进一步向承办法官转达要求,有的亲自在审委会发表有利于请托人一方的观点。如此种种,不顾法律明文规定和基本事实,给钱就打招呼,指使、授意他人作枉法裁判,大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破坏了司法公正。


  张家慧这样的执法者缘何沦为犯法者,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一方面,2006年来,张家慧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在法院系统“深耕”已久,处于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掌握着不小的权力,相关的监督和制度漏洞,为其提供了寻租空间。


       另一方面,“案件一进门,请托找上门”,执法司法领域背后的人身权利影响、巨大的经济利益让很多案件当事人、司法掮客趋之若鹜,想方设法“围猎”司法人员。以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两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为例,在张家慧干预下,裁判结果和一审判决相比,海医附院共计少支付约1320万元,其中“利差”之大令人咋舌。可以说,这样的典型案件“编织”的是一条司法掮客和司法权力之间的利益链,“围猎”与被“围猎”交织、滥用职权与谋取私利交织、违法办案与利益输送交织。



  斩断徇私枉法利益链,除了对张家慧这样的腐败分子有一个查一个,严肃惩处,关键还是要强化制度执行,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权力加强监督制约,行贿受贿一起查。要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深化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对违规过问或插手、干预案件办理,以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都严肃处理,筑牢干预司法防火墙。要做深做实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充分运用提醒谈话和约谈制度,听到风声就咬耳扯袖,发现苗头性倾向就及时提醒纠正。要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划出交往“红线”。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决不允许有人内外勾连,滥权妄为、干预司法、以案敛财。像张家慧这样,把执法司法权当作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行贿人结成利益链,践踏司法公正,受到党纪国法严惩是必然结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兰琳宗)


 往期文章:用控制立案的方法来提高结案率,是个伪命题!

        往期文章:【魔幻现实】死缓犯与上诉法官狱中意外相见,揭开“最富法官”收钱不办事的诈骗伎俩


        往期文章:没有枪口抬高一寸,只有再补一枪!


        往期文章:海南18名勾兑派“大律师”刷屏,中纪委网站发文:律师行贿应什么法律后果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本号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媒体进行转载,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