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郭某在一次与他人纠纷中殴打执勤民警,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移送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为使郭某正在警校上学的儿子顺利毕业,该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事发当日,郭某因汽车维修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报警后民警对现场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并口头传唤郭某等人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然而郭某坚称自己没有犯法,拒绝配合,并以“警车是给犯人坐的”为由拒绝坐警车前往派出所。期间,郭某多次威胁、辱骂执勤民警,在民警多次劝说未果对其强制传唤的过程中,郭某还以拳打脚踹的方式殴打执勤民警,导致两名民警受伤,严重妨害民警执行公务,后郭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移送至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官讯问过程中,表现出悔意的郭某却始终坚持拒不认罪。原来,郭某的儿子小郭就读于某警校,一直成绩优异且即将毕业。郭某说儿子曾告诉他,警察的招录非常严格,如果父母涉嫌刑事犯罪,将影响小郭的录取,因此郭某才拒不认罪。“是否构成犯罪和认不认罪是两码事,即便你不认罪,如果证据足以指控你构成相关犯罪,依然可以依法起诉、依法判刑。”该案承办检察官在向郭某解释:“你儿子是警校生,你更应该设身处地为那些民警想想,如果有一天你儿子成为一名人民警察,如果他在执勤过程中像这样被人辱骂、被人伤害,你又怎么想?”最终,郭某主动表示认罪认罚,并向执勤民警出具了悔过书,还多次表示希望有机会可以向民警郑重道歉、获得谅解。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联系小郭所在学校,得知小郭一贯表现良好,且已经通过公安院校联考、体能考核,正在考察阶段。小郭的老师也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递交了小郭在学校表现的证明,表示希望不要因为其父亲的一时冲动,使一名优秀警校生尚未开始的未来止步于此。为此,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加紧刑事案件的办理,使小郭的考察程序不被影响。另一方面积极促成被害人和郭某之间达成谅解,郭某家属多次前往派出所向当日的执勤民警转达郭某的歉意。介于郭某在案发后悔罪态度良好,执勤民警所在的派出所出具了谅解书,表示愿意对郭某的行为予以谅解,给其一个悔过的机会。综合考虑此案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郭某到案后的认罪态度、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日前,萧山区检察院依法对郭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据悉,目前小郭已顺利从警校毕业并通过考察进入一派出所工作。(转载自公众号LBS)网友评议:检察院不起诉只是针对这个事件,当事人双方愿意和解,免于起诉,应该适用于很多案件吧。我觉得公务员考试的政审制度确实不合理,很多孩子很优秀,因为父母曾经的错误而止步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门口,政审的制度是否只针对一些危害国家安全,职务犯罪等问题,一些普通的经济问题、过失犯罪等入刑的是否可以通过,就是不要一刀切。父母的问题不代表孩子就有问题,而政审可能让一个孩子对社会失望,对前途迷茫,也让国家可能失去一个优秀的人才。个人感悟,有不对之处,还请大家包涵! 往期文章:“最富法官”张家惠案:当司法遭遇人情社会围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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