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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有多审慎: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的判离婚,81起中仅1起认定“存在过错”

烟语法明 2022-04-29


从热门影视剧《中国式离婚》到《离婚律师》,从热搜话题“小夫妻为回谁家过年闹离婚”到“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家务补偿”,近年来,“离婚”二字,已然成为普罗大众的热门话题。

在很多备受瞩目的“离婚”之前最常被冠以的定语,往往都是“艰难复杂”“旷日持久”或者“一地鸡毛”。

离婚不仅是道家庭题,更是一道社会题。对这道题的解法,关系到千家万户,国计民生。

日前,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王旭律师团队公布“2020年度上海市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大数据报告”(以下简称“数据报告”),这份报告也显示了上海法院系统对待离婚官司极为审慎的态度和做法。

协议离婚占绝大多数

目前中国有两种离婚途径: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去法院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相对比较简单,通过这种方式离婚的夫妻也占绝大多数。

上海市2020年度的数据目前还未出来,我们可以看一下2019年度的数据:由上海市民政局和上海社会科学院共同编制的“上海市婚姻数据年度报告”  显示,2019年本市办理离婚共有6.17万对;按照解除婚姻关系途径分类,本市民政部门离婚登记5.49万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者调解离婚0.68万对——协议离婚占将近89%,这一比例与前几年基本持平。

诉讼离婚的解决途径也有两种,分别为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出具判决书)和调解离婚(法院出具调解书)。其中,能够调解离婚的,应该说还是相对简单的离婚纠纷;王旭律师直言,最艰难、最复杂的离婚,其实都集中在由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案例当中。

为了研读上海法院关于离婚纠纷的裁判思路以及判决情况,从2018年起,王旭律师团队通过专业系统检索,筛选、研读前一年上海市的离婚纠纷判决,从而做出不同年度的“上海市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大数据报告”。目前,这一报告已经持续做了四年(2017-2020)。

需要解释的是,因为上海法院的离婚纠纷判决并未全部实现上网可查,因此王旭团队只能选取网上可查的法院判决作为基础数据。以2019年报告为例,当年诉讼离婚0.68万对(包括法院判决和调解两类),但王旭团队筛选出来的有效案例1414件(所谓“有效”是指在专业网站内可查案例的案号及完整判决内容;其中一审案例1381件,二审案例33件),占所有诉讼案件的20%。

此次最新出炉的2020年度报告,筛选出有效案例共计730余件。王旭表示:“我们选取的数据,虽然不能涵盖所有判决案例,但从我们的从业经验,以及和与同行、法院的交流来看,大家对这些数据分析都表示基本认可。”

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的过程中,法院法官、多位不同律所的离婚律师对这组数据的反馈都是比较正面的:“大概就是这个比例”,“有点差距,但不会差太多”。


约19%离婚诉讼“准予离婚”

在王旭团队筛选出来的2020年度有效离婚诉讼案件当中,仅19%的案件被判决准予离婚,81%的案件被判不准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离婚诉讼并非首次被判不准离婚。这些案例当中,第一起诉离婚的案件数量占比79%,第二次起诉的占比为17%,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数量占比3%,第四次及以上起诉离婚的占比1%。

王旭分析说,诉讼离婚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只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就会判离。“在实务中,离婚官司打个两三年是常有的事,起诉三次以上才离成婚的,也大有人在。”

81起中仅1起认定“存在过错”

在与离婚过错赔偿有关的81起案件中,只有一起被认定为存在过错。这起案件由于一方嫖娼,法院认定为存在过错,过错方也愿意支付5万元作为补偿。

报告指出,其实还有不少案件中被告过错明显,但因不符合法定赔偿条件,无过错一方没有得到相应的救济。如其中一个案例的判决中就出现这样的字样:“本院认为,婚姻关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原、被告虽系自主婚姻,有一定的婚姻基础,但原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现原、被告均同意离婚,并对现在各自处财产达成一致意见,依法予以准许。被告要求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王旭认为,通过今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这个问题将会得到改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与2001 年《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相比,《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条款,这将为保护无过错方权益提供更多可能。”

57%离婚诉讼由女方提出

数据报告显示,57%的离婚诉讼由女方提出,43%由男性提起,比例与2019年基本相当。

王旭分析说,近几年的大数据都显示,离婚纠纷以女性提起诉讼的居多。

“女性对于失败婚姻的容忍度在下降。尤其是上海女性,她们在婚姻中不再是唯唯诺诺的弱势一方,而是占据更多的主导地位。一旦婚姻失败,更多女性敢于主动选择尽早抽身,而不是继续凑合。”


3000元基本为抚养费上限

在报告涉及的2020年度被判决准许离婚且涉及子女抚养的案例中,3000元为比较普遍的上限,这一数字较2018、2019 年度并未有显著变化。

诉讼实践中,法院一般综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评判抚养费金额。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若该方无业、收入不高或无法证明其工作收入情况的,抚养费标准一般在数百元至1000元左右;若该方有稳定工作正常收入的,抚养费标准一般在1000元至3000元左右。当然也不乏对于一些高薪人群,法院对其应承担的抚养费可能会做出特别处理。

转自:新闻晨报,原标题《上海法院判决离婚官司有多审慎?“最艰难、最复杂的离婚基本都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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