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开庭快两年的法官王成忠枉法裁判案,终于要等来宣判了?
4月1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吉林省辽源市中级法院原法官王成忠辩护律师处获悉,目前已接到通化中院通知,王成忠涉民事枉法裁判案定于4月20日上午二审宣判。
三年多前2018年,因为审理的一起林地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案件,终审结果被裁定再审后,一二审法官成了民事枉法裁判罪的被告人。尽管两人及辩护律师都主张无罪,还是被一审法院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双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们就是原辽源市东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张大庆,原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三合议庭庭长王成忠。
案情一经报道,张大庆、王成忠究竟有罪无罪,罪轻罪重,其中的法官裁判案件的自由裁量权空间、法官裁判案件的案外因素考量及牵涉到的法院审判工作规范与否的后果,引来了社会民众及法律人士的关注和热议,更激起了全国各级法官的关切。关于案件的定性及结果,争议颇大。
一审宣判后,两被告人均提出上诉,二审到了王成忠原来工作过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直播的法庭庭审,引发了轰动全国的“自己法院能否审理自己法官”的大争论,甚至登上了央视的新闻周刊。最终,两起案件的二审法院经吉林省高院指定,由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19年4月29日,4月30日,两案二审再次开庭审理,一路开到了法庭辩论终结休庭只能宣判的阶段。让人没想到的是,一年多、快两年过去了,两人的二审刑事判决书没有等来,却等来了审理该案的审判长高升调离法院的消息。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二审刑事判决书没有等来的日子里,一审判决的三年有期徒刑王成忠已经一天不落的坐完了刑期了。有法律网友惊呼,案件一直未终审,王成忠是不是应该回原单位继续上班?
要通过王成忠案,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逐步转变思想观念,从根据情理评价裁判“公与不公”、关注实体公正的思维习惯中深化拓展,树立程序公正、程序正义的理念,深化对司法公正内涵的认识、丰富法治理念,使之成为一堂全民共享的生动法治公开课,不断推进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建设。
一审庭审时,王成忠在最后自辩护陈词时,几度哽咽到:我是一名从事二十多年审判工作的法官,今天被追诉的这个案子,我至今认为,如果换成张成忠、李成忠,按照民法及民诉法,依然会这么判;如果让我再判一次,我依然会这么判。如此追责,三年之内本地区所有法官都将被推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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