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驾车发生单方事故致亡,亲友通过自媒体喊话车企,说明了啥?
文中写到,“2023年4月5日,清明节当天中午,身为法院副庭长与一级法官的杨清岚,被着火的比亚迪汉烧亡于包茂高速岑溪东出口。”
“作为法官,在国家鼓励购置新能源车的当下,可选择的品牌有限。公检法等敏感单位,总不能买一辆特斯拉的。并且,在他的观察里,公检法人员买比亚迪是这两年的风潮。”
说实话,正是以上这些表述,吸引了烟语君的对这个事件的注意,也深深感叹,即便是法官遇难,同样也会面临维权难的问题。
“对于家属的疑问,并没有人给他们回答。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早已被大火吞噬。4月6日,家属联系比亚迪告知车辆发生车祸,同时交警也要求比亚迪配合做出事故调查。但截止4月20日,比亚迪从未联系家属与车主。同时交警要求比亚迪提供事故车辆的相关数据,截止4月20日也未有任何提供。”文中写到。
作为高端车辆,不是后台都有行车跟踪记录数据吗?车主发生事故,车企是否应该向家属提供呢?就算不提供给家属,是否应该及时提供给交警部门呢?车主发生单方事故,不管什么原因造成事故,车企是否应该按照家属要求,派员协助分析事故原因呢?这些构成了文章作者的主要质疑。不过,从文章内容看,这些问题,截止其发文时,是没有得到回应的。
说到这里,肯定会有人出来讲,不是有法律规定,有司法诉讼,为何不走法律途径,而是走媒体喊话呢?既然受害者生前是资深法官,肯定身边不缺法律人才,何必不走法律途径而是网络喊话呢?
类似的问题,在法律圈此前不久也曾出现过,一资深律师大咖,因病到某医院住院治疗,自感遭到了不必要的治疗方式对待,治疗技术差到身体不适险些发生危及生命的重大医疗事故,过度治疗造成花费离奇高额......通过自己的自媒体发文称,“我决定不再寻求真相,放弃所有的索赔。”,“强烈呼吁各保险公司终止和这家医院的合作关系,强烈建议大家一定一定不要去这家医院看病。”
法律人遇到法律纠纷不走法律途径,而是选择网络喊话,究竟是谁的悲哀?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法律人都不走法律途径?律师给出了答案:“作为律师,我知道法律程序的漫长,我跟他们的医学知识不对等,一些关键的证据(手术室监控、手术记录等)在他们手里,可以隐藏或者篡改。我无法证明......”
以上的法律维权成本、法定赔偿金额,一时半会不好改变,可是,被告现在都不用担心因为违约被判败诉后裁判文书公开所承担的社会不良评价了。
曾经,司法裁判文书的公开,让一些企业忌惮自己的诉讼表现影响诚信授信记录,纷纷避免走到诉讼一步。最新的新闻是,企业可以以影响自己的授信记录申请法院不予公开裁判文书了。如此一来,企业还怕谁诉讼啊?反正裁判文书法院也不公开,只是原被告之间的事,不会影响社会其他成员的评价,派自己的法律顾问成年累月的陪着原告打就是。
每次看到法律人遇到纠纷不选择法律途径,而是选择网络发声,法官抱怨案件太多审不过来,烟语君都不禁在想,这局面,法律人没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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