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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驾车发生单方事故致亡,亲友通过自媒体喊话车企,说明了啥?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04-30

4月21日,自媒体“金角财经”发表了一篇标题为《被烧焦的比亚迪汉》的文章,介绍了一起单方交通事故致驾驶员死亡的社会新闻,文章的点击量已经过了10万+。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要求涉事的车企比亚迪对本次事故出面联系受害者,作出事故回应,对调查部门工作提供协助。文中,大篇幅的内容是作者及家属针对事故发生经过、涉事车辆质量问题的质疑,车盲的烟语君,技术方面的事不好作出置评。

按照文中及上面视频的事故经过,电动车不知为何,行驶中撞到了路边的指路牌,车辆损坏,路人曾砸窗救人失败,随即车辆燃起大火,造成驾驶员死亡。文中用的是,“将驾驶员困在车内活活烧死”、“因此葬身于火海之中”等感情用语,以增加情绪渲染。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车辆质量纠纷,但文中对于受害者的描述,引起了烟语君的注意。

文中写到,“2023年4月5日,清明节当天中午,身为法院副庭长与一级法官的杨清岚,被着火的比亚迪汉烧亡于包茂高速岑溪东出口。”

“作为法官,在国家鼓励购置新能源车的当下,可选择的品牌有限。公检法等敏感单位,总不能买一辆特斯拉的。并且,在他的观察里,公检法人员买比亚迪是这两年的风潮。”

“他行事稳健,努力工作。多次被评为全法院先进个人,三年办结案件超过1000件。作为一个青云直上,成为一级法官,并拥有远大未来的青年,成为了整个家族的骄傲。”

说实话,正是以上这些表述,吸引了烟语君的对这个事件的注意,也深深感叹,即便是法官遇难,同样也会面临维权难的问题。

对于家属的疑问,并没有人给他们回答。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早已被大火吞噬。4月6日,家属联系比亚迪告知车辆发生车祸,同时交警也要求比亚迪配合做出事故调查。但截止4月20日,比亚迪从未联系家属与车主。同时交警要求比亚迪提供事故车辆的相关数据,截止4月20日也未有任何提供。”文中写到。

作为高端车辆,不是后台都有行车跟踪记录数据吗?车主发生事故,车企是否应该向家属提供呢?就算不提供给家属,是否应该及时提供给交警部门呢?车主发生单方事故,不管什么原因造成事故,车企是否应该按照家属要求,派员协助分析事故原因呢?这些构成了文章作者的主要质疑。不过,从文章内容看,这些问题,截止其发文时,是没有得到回应的。

说到这里,肯定会有人出来讲,不是有法律规定,有司法诉讼,为何不走法律途径,而是走媒体喊话呢?既然受害者生前是资深法官,肯定身边不缺法律人才,何必不走法律途径而是网络喊话呢?

类似的问题,在法律圈此前不久也曾出现过,一资深律师大咖,因病到某医院住院治疗,自感遭到了不必要的治疗方式对待,治疗技术差到身体不适险些发生危及生命的重大医疗事故,过度治疗造成花费离奇高额......通过自己的自媒体发文称,“我决定不再寻求真相,放弃所有的索赔。”,“强烈呼吁各保险公司终止和这家医院的合作关系,强烈建议大家一定一定不要去这家医院看病。”

法律人遇到法律纠纷不走法律途径,而是选择网络喊话,究竟是谁的悲哀?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法律人都不走法律途径?律师给出了答案:“作为律师,我知道法律程序的漫长,我跟他们的医学知识不对等,一些关键的证据(手术室监控、手术记录等)在他们手里,可以隐藏或者篡改。我无法证明......”

法律途径维权难,难在双方技术力量不对称、难在法律途径对受害者苛求过多,难在司法程序充满了不确定性。司法诉讼,对于原告而言,百害而无一利,对于被告而言,百利而无一害。
例如,像这样的交通事故、产品质量纠纷诉讼,被告一直不出面解决,原告只能走司法诉讼。原告面对的是数年数审数万元的诉讼成本,最好的结果也只能是收获法定的基本赔偿,甚至可能法律能力不足而败诉,诉讼成本血本无归;被告除了按时应诉成本之外,往往会收获原告被诉讼拖累不起而诉请让步的结果,最坏的也不过是诉讼几年还是那个金额的法定赔偿而已,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
不应该是这样的!发生产品质量纠纷,厂家积极配合顾客查明事故原因,在诉讼纠纷之前积极达成赔偿协议,害怕诉讼结果出来之后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才是法治社会、诚信社会的正道!
可现在呢?企业不怕当被告打官司!为何?司法诉讼,原告不仅面临着过程漫长,而且费用高企、裁判结果不确定等诉讼风险和成本,还要面临着只能在法定限额内主张诉讼请求,肯定要赢的官司想要尽快结案接受调解方案就要出让诉讼请求,被告走诉讼渠道只会获利而不会受损。

以上的法律维权成本、法定赔偿金额,一时半会不好改变,可是,被告现在都不用担心因为违约被判败诉后裁判文书公开所承担的社会不良评价了。

曾经,司法裁判文书的公开,让一些企业忌惮自己的诉讼表现影响诚信授信记录,纷纷避免走到诉讼一步。最新的新闻是,企业可以以影响自己的授信记录申请法院不予公开裁判文书了。如此一来,企业还怕谁诉讼啊?反正裁判文书法院也不公开,只是原被告之间的事,不会影响社会其他成员的评价,派自己的法律顾问成年累月的陪着原告打就是。

每次看到法律人遇到纠纷不选择法律途径,而是选择网络发声,法官抱怨案件太多审不过来,烟语君都不禁在想,这局面,法律人没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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