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新形态:“全面公开”到“稳慎适当”,裁判文书公开重大变化
十天前,一份最高法院办公厅2023年11月21日下发的《关于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通知》在网络上热传。其中载明规定的,“最高法院主导的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将于2024年1月上线运行,支持全国法院干警在四级法院专网查询检索裁判文书”,让运行了十年之久、一度被誉为法治建设里程碑的裁判文书网将何去何从的话题,成为了法律圈乃至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于是乎,大家也都看到了,十几天来,无数的法律人担心裁判文书网被法院内部的“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所取代,司法诉讼进入神秘主义时代,通过各种方式从不同的角度呼吁裁判文书重回公开之路。
呼吁之声也引起了社会民众,不少官方媒体的关注,主流观点都是赞同裁判文书公开的。当然,也有个别人员,拿出从裁判文书公开之初就有的种种反对理由,为不予公开辩护,甚至还有人称,不予公开有利于提升律师的商业价值。(详见《真惊人,居然很多赞成裁判文书不公开,还找了些经不起推敲的理由》、《裁判文书网公开力度大减,居然有律师发现了“商机”》)这些人,根本不懂公开的意义,也不明白他们所谓的“商机”,不过是昙花一现罢了,自己早晚也会......
今天,“中国新闻周刊”发表了一篇“裁判文书上网,如何更好公开”的文章,作者是曾经写过“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一件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的事情”一文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的何海波教授。文章在列举了种种裁判文书网不能废止的理由后建议,应该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上网规则;建立文书修正、撤回的常态化机制;建立合理的裁判文书使用制度。
只是不知道这样的建议,是否能被采纳,能否落实到制度性的保障。要知道,没有了考核之类的刚性约束,各级法院是没有多少积极性去主动公开裁判文书的。就像有位律师说的,我近期代理的案件,经征求当事人同意,要求法官公开裁判文书,竟然遭到了法官的直接拒绝。
关于裁判文书公开的文章,本号了也写了几篇了,却始终觉得很多话题没有说完,概因有太多的人,包括很多的法律人乃至法官,根本不知道裁判文书公开的意义。他们只是将裁判文书公开的作用视为了律师代理案件方便了、某些商业公司获利了、法官判案处处掣肘了等等,远没有看到其对于法治社会推进、诚信社会建立,乃至事关每个人切身经济利益的经济建设的意义。
不得不说,最高法院的“回应”,阐明了最高司法机关的态度,有利于消除社会各界的误解,指明了今后一段时间三大裁判文书平台的关系,至于运行效果,还是留待历史评说吧!虽然力量微博,不能成为法治建设的推动者,但我们却可以成为历史的见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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