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完全相信这个男人的话,在法庭上与他合作,共同演出了一场翻供的戏码
这个名叫李佳的女人,曾担任四川资阳市委书记,而导致她翻供的男人则是原四川省省长魏宏。尽管两人不是夫妻,他们却保持着长达20年的亲密关系。李佳善于利用权力和性交易来达成自己的目标,她依附在魏宏身上,大量收受贿赂,享受奢华的生活。此外,李佳还私自养了几个年轻力壮的情夫,私下里享受着“偷情”的刺激。可怜的魏宏在落马后仍然试图救助李佳,希望能够与她一同逃脱法律的制裁。然而,他们最终还是无法逃脱法律的惩罚。2016年11月,李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966年,李佳出生在四川仁寿一个普通家庭。那个时代的人们大多面容黝黑,但李佳却是村里的大美女。加上李佳从小就非常懂事,学习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因此被邻居们视为“别人家的孩子”。1984年,李佳顺利考入四川省乐山师范学院的外语系。在那个年代,大学生是少之又少,父母对李佳更是是视若珍宝。然而,李佳并没有因此变得骄傲自满,她清楚这只是她全新人生的起点。大学期间,李佳努力学习,毕业后被分配到四川省乐山财贸学校任教。李佳非常珍惜这个机会。由于工作认真,表现优秀,她很快被提升为学校团委书记。1991年,李佳的人生迎来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她被调到共青团乐山市委工农青年部。这次调动意味着李佳正式踏入了政治的舞台。仅仅半年后,李佳再次晋升,成为共青团四川省委研究室副主任。这次重要的跃升让李佳的职业生涯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她遇到了将和她纠缠20年的男人——魏宏。李佳容貌出众,聪明机智,初次见面就深深吸引了身为副处长的魏宏。尽管他们都已有家庭,魏宏还是对比自己小12岁的李佳展开了猛烈的追求。与此同时,李佳也渴望拥有更高的职位和权力,而魏宏儒雅帅气,背景深厚,前途无量,恰好是能够助力她实现梦想的人。两人一拍即合,李佳很快成为魏宏的情妇。随后,魏宏积极运作,兑现了自己的承诺,直接将她提拔为管理处副科级干部。李佳尝到了甜头,对魏宏更加依恋,但她懂得分寸,表现出对魏宏的深深爱意,同时也守住了自己的底线。她从不过问魏宏的私生活,做到了一位完美情妇应该做的事。作为年轻的实力派官员,魏宏左右逢源,迅速上位,从副处长直接升任省委组织部副秘书长,后又转正担任秘书长,不到两年时间便荣任大权在握的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担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两年多后,魏宏开始主政一方,担任雅安地委书记。仅仅干了两年时间,便又回到省委组织部并主持工作,4个月后晋升省委常委,跻身省部级干部行列。
春风得意的魏宏将李佳视为“宠妃”,利用职权一次又一次提拔她,使她从一个副科级干部不断得到提拔重用,先后担任组织部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处处长、干部一处处长。2004年4月升任组织部部务委员,同时兼任干部二处处长。尽管李佳是凭借裙带关系上位,在工作上也展现出一定的能力。2005年6月,在时任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魏宏的力荐下,李佳被“外放”接受锻炼,出任乐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进入地方权力核心。仅仅一年时间,李佳便重返省城,升任共青团四川省委书记,成为正厅级领导干部。或许和魏宏一样,李佳也有“组织部情结”,一年多后,她也重返省委组织部,出任常务副部长。就在李佳回到省委组织部的当月,魏宏则离开了组织部,出任更有实权的常务副省长,后又坐上四川省省长的宝座。2000年8月,李佳也开始主政一方,担任资阳市委书记,成为当时全省唯一的女性地级市一把手,登上了自己的权力巅峰。随着李佳职位和权力的提升,再加上魏宏的庇护,她内心的贪婪也逐渐膨胀,开始对金钱产生浓厚的兴趣。此刻,李佳已经彻底遗忘了自己的初衷和责任,完全沉溺于权力和金钱的欲望之海,她的眼只剩下了金钱。不用她寻觅,一大批不法商人自动送上门来,希望与李佳交好,以实现权钱交易。别人的谄媚让李佳非常满足,她喜欢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随后,李佳频繁出入高档会所,与诸多富商交往,参加奢华宴会,享受权力带来的各种奢靡生活。李佳逐渐变得虚荣,追求各种奢侈品,穿衣打扮也越来越讲究,不穿名牌仿佛根本出不了门。甚至有传闻说,李佳背着魏宏在外面包养了多位年轻的情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些不法商人看到机会,立即送来大把大把的钞票和礼物给李佳,然后请求她帮忙,李佳对于这些被送来的钱财毫不拒绝。很多时候,只需李佳一句话,她与商人就可以赚到大把的钱,这让李佳更加放肆地受贿。毕竟,就算出了点问题,还有省长魏宏来保护她。随着时间的推移,李佳的胆子越来越大。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她开始帮助一些商人违规获得政府项目。只要给的钱够多,就算公司资质不符合要求,她也能办理好,并且纵容商人使用低劣材料,以获得巨额回扣。李佳甚至不认为自己是在受贿,她甚至相信,这只是帮朋友们办些小事而已。而在这些商人中,与李佳关系最亲密的就是四川资阳南骏汽车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孙振田。孙振田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商界精英,第一次见到李佳时,他就认为这个女人可以利用,于是迅速与李佳交好,并且以兄妹相称。“我对你一见钟情,我比你大两岁,所以你以后就叫我哥哥吧,我把你当妹妹。”“好的,今天我李佳就认你这个哥哥了,以后有什么需要小妹帮忙的地方,哥哥尽管说。”两人一个追求权力,一个追求财富,成为一对亲密的兄妹再自然不过了。为了获得政府的支持,孙振田在4年内多次行贿李佳,总计313万元人民币和1万元美元。李佳将孙振田视为“财神”,他交代的任务总是第一时间完成。利用职务之便,李佳多次帮助孙振田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李佳没有想到的是,她最终却被孙振田出卖。除了李佳外,孙振田还向其他官员行贿,其中资阳市长邓全忠也是他的“客户”,多年来孙振田给了邓全忠74万元人民币和14万元美元。然而,孙振田没有料到的是,2014年9月,邓全忠突然被纪委带走接受调查。在审讯过程中,邓全忠全盘托出了自己收受孙振田贿赂的全部细节。邓全忠的供词引爆了资阳的反腐风暴,直接导致孙振田等人一起被抓。在调查过程中,孙振田则供出了李佳等人。2015年4月,李佳被立案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然而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反腐行动看似圆满结束之际,李佳和魏宏的关系被曝光。2016年2月,魏宏因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后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规定,被关押的腐败官员不得与他人单独会面,但李佳却例外。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内江的多位官员违反规定前去探望李佳,甚至请她共进晚餐。更令人意外的是,负责李佳案件的李世成三次与她单独见面,他们之间说了些什么无人得知。此外,检察和公安机关内还有3名领导协助李佳和魏宏串供,试图掩盖真相。两人达成一致后,李佳在法庭上与魏宏联手翻供,否认之前的供词,声称自己是被迫的。李佳自信满满地认为,自己能够逃脱法律的惩罚,因为在与魏宏的20年里,她确实没有欺骗过他。然而,李佳的如意算盘打错了。据检方指控,李佳曾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50万元;为他人企业经营谋取利益,收受财物556余万元。此外,她还收受礼金75万余元。有关部门认为:李佳在此外,担任市委书记期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接受调查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李佳曾在悔罪自述中写道:“我在资阳工作岗位上很警醒,不收任何钱物,可回到成都却是来者不拒!在成都的吃饭喝酒中、在成都家中却对送礼者笑脸相迎,我自己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廉洁的好干部,殊不知认真查找问题,才发现已经走得太远了。”2016年11月8日,李佳被判处刑期为十四年,并罚款两百万元。李佳,女,汉族,1966年1月生,四川仁寿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交通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省资阳市委书记。2016年11月8日,一审宣判,认定李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1984.09——1987.07,四川省乐山师范专科学校(今乐山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1987.07——1991.03,四川省乐山财贸学校教师、团委书记;1991.03——1991.09,共青团四川省乐山市委工农青年部干事;1991.09——1992.10,共青团四川省委研究室副主任干事;1992.10——1994.02,四川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副科级、正科级组织员;1994.02——1995.03,四川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主任科员;1995.03——1998.10,四川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副书记(其间:1995.09-1997.12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1996.09-1998.10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系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1998.10——2001.05,四川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副书记兼老干部处处长;2001.05——2002.09,四川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人事处处长(1999.09-2002.07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2.09——2004.04,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处长;2004.04——2004.07,四川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一处处长;2004.07——2005.06,四川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二处处长; 2005.06——2006.03,四川省乐山市委常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兼乐山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乐山市行政学院院长;2006.03——2007.05,共青团四川省委书记、党组书记,四川省青年联合会名誉主席;2007.05——2009.04,四川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2009.04——2009.07,四川省资阳市委书记、资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9.07——2012.01,四川省资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9.09—2011.06在西南交通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资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2.01——2014.11,四川省资阳市委书记、资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魏宏,男,汉族,1954年5月生,山东沂南人,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1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曾任四川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2016年2月4日,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1970.11-1978.03,铁道兵机械团十一连战士、排长、副政治指导员;1978.03-1979.08,长沙铁道兵学院政治系学习;1979.08-1982.12,长沙铁道兵学院政治部正连职干事;1982.12-1984.09,四川省永川地区、永川县人事局干部;1984.09-1986.07,重庆师专电大党政管理专业学习;1986.07-1995.03,四川省委组织部主任干事、副处长、副秘书长;1995.03-1997.01,四川省委组织部秘书长(副厅级);1997.01-2000.08,四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96.01-1998.12,西南财经大学经济系研究生班学习);2000.08-2000.12,四川省雅安地委书记;2000.12-2002.08,四川省雅安市委书记(1999.09-2001.07,四川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2.08-2002.09,四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02.09-2002.12,四川省委组织部部长;2002.12-2007.05,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7.05-2007.09,四川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2007.09-2012.05,四川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四川行政学院院长(兼);2012.05-2012.12,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四川行政学院院长(兼);2012.12-2013.01,四川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四川行政学院院长(兼) ;2013.01-203.01,四川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四川行政学院院长(兼) ;2013.01-2016.01,四川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佰年潮、人民网等,转自:办公室必读。 往期文章: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什么不能被包括警方在内的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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