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法律评论》稿约
《重庆大学法律评论》以自由、兼容、弘道、出新为办刊宗旨,以学理争鸣、关注现实为采稿取向,以诚挚的态度敬请学界同仁惠赐佳作。本刊欢迎问题意识突出、观点新颖、见解独到的理论文章,可效古人论道稷下,激辩鹅湖。同时欢迎法学各分支学科的前沿性问题及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
一、本刊恪守学术公正之准则,取稿标准在于文章本身的学术水平,对选题新颖、论证充分、引证得当、逻辑合理、语言精准的论文优先采用。
二、本刊秉持严谨治学之精神,欢迎独著或合作的文章,反对一稿多投。
三、本刊提倡优良端正之学风,拒斥抄袭他人学术成果、引用他人学术成果不加标注等学术不端行为。凡作品涉及著作权纠纷(如剽窃他人作品、一稿多投等),概由作者自负其责,本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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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刊为半年刊,一年两期,分别于每年的6月与12月中旬出刊;收稿截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1日与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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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律评论》格式体例
1.题名。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论文应有英文题名。
2.作者单位。包括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单位名称与省市名之间应以逗号 “,”分隔,整个数据项用圆括号()括起,且要有相应的英文。
3.文稿必须附有200~300字的中文和英文内容摘要,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应是文章主要观点的浓缩。不能出现评论性的语言,如“本文(文章)和作者认为……”、“本文(文章)分析了……”、“本文(文章)论述了……等。
4.关键词。关键词是反映文章主要内容的术语,对文献检索有重要作用。一般每篇文章可选3~8个关键词,多个中文关键词之间以空格隔开;并附英文关键词,多个英文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5.作者简介。可按以下顺序标出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具体到省市县),职称,学位,研究方向。其他简历可视情略述。在简介前加“作者简介:”作标识。
6.基金项目。获得基金资助的论文应以“基金项目:”标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7.文内标题。力求简短、明确,题末不用标点符号(问号、叹号、省略号除外)。层次不宜超过5级。层次序号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与注释号区别。
8.附表应有表序、表题,一般采用三线表;插图应有图序和图题。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9.引用原文必须核对准确,注明准确出处。
10.注释一律采用脚注的形式 ,用①②等表示。
注释的格式如下:
第一,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示例:①徐祥民,田其云:“环境权——环境法学的基础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20页。
第二,期刊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刊名,年,卷(期). 示例:①王泽农:“一项不该收取的费用何来减免?”,《中国水产》,2007年第1期。
第三,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原文献题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示例:①刘长兴:“环境法上的押金制度探析”,《环境资源法论丛》(第2卷),北京: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23页。
第四,报纸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示例:①阳妍:“明确海陆分界线重点保护七类海域”,《中国海洋报》,2007—02—12(2)。
第五, 电子文献:[序号]作者:电子文献题名[EB/OL],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示例:①张颖:“道德与法律的嬗变”,[EB/OL].http://www.queshao.com/news/200708/17992.shtml ,2003-7-20.
11. 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请用人民出版社最新权威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