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犯罪疑难问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2019年11月4日,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网络金融犯罪疑难问题研讨会”在厦门佰翔软件园酒店成功举办。来自南京大学、北京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上海社科院、上海政法学院、江西财经大学、江苏省社科院、山东政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福州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几十所高校、研究单位、法学刊物的专家学者、资深编辑以及来自公检法司、律所的实务工作者60余人齐聚一堂,参加这场前沿热点的专题研讨会。来自厦门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等教研室的各位老师与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刑法学专业的十余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们也参与了会议。
本次研讨会紧密围绕网络金融犯罪的疑难问题,重点聚焦“网络金融犯罪中的民刑交叉问题、网络融资平台的刑事合规问题”两个议题展开了集中深入的研讨,研讨会一共分为五个单元。研讨会开幕式由来自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刘连泰教授主持,他开门见山地介绍了研讨会的相关内容,并直入主题,拉开了研讨会的序幕。接着,来自厦门大学法学院的李兰英教授发表致辞,她对与会嘉宾们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她介绍了研讨会背景,并指出出席此次研讨会的嘉宾们在网络金融犯罪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和独特的见解,希望嘉宾们在研讨会过程中各抒己见,踊跃交流,相互学习。
会议的第一个单元由来自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的冯卫国教授主持。首先,来自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的熊进光教授做了题为《互联网金融刑民交叉案件的困境及法律规制》的发言,他结合自己在研究中遇到的真实案件,对民刑交叉问题进行了阐述。然后,来自山东政法学院的孙杰副教授指出了网络时代下“数据”的多层含义,并从数据文件财产化、数据信息财产化等方面对刑法的因应方式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接着,来自厦门大学法学院的王兰副教授做了题为《互联网金融协同规制探讨》的主题发言,她指出了国家中心治理观下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与症结,提出了自己的思路。在第一单元的与谈环节中,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王新教授指出民刑交叉是多视角、高难度的热点问题,他认为处理金融犯罪要全面兼顾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并结合当下的政策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来自江苏省社科院法学所的刘伟副研究员认为当下互联网金融的问题其实早已存在,并从不同视角讨论了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的处理问题。刘连泰教授就国家治理和具体个案中的民刑关系作出了区分,并结合宪法与行政法学体系,从现实的角度对网络金融犯罪的规制发表了自己独特的见解。
会议的第二个单元由来自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的岳平教授主持。首先,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的龙敏助理研究员代表上海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吴加明主任发言,她指出刑民差异导致实践中出现问题,并从四个方面对刑事司法中的困境提出了解决方法。然后,来自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的邱祖芳律师以《套路贷的刑法适用》为题,指出了当前处理网络金融犯罪中存在的问题,他认为在套路贷案件中要注意刑法适用的范围和力度。其次,来自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的陈罗兰老师做了题为《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及刑法保护路径》的发言,并从数字货币的实质、法律属性和司法态度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在第二单元的与谈环节中,来自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的方晋晔法官指出了当前实务中存在的争议焦点,他提出了审理套路贷案件中的五大难题。来自福州大学法学院的蒋凌申副教授指出在套路贷案件中,刑法判断应具有独立性,要处理好刑法人权保障和法益保护之间的关系。
两个单元后,上午会议接近尾声,来自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孙国祥教授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与会嘉宾的发言具有启发意义,并对发言者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并就民刑交叉中泛刑法化、套路贷案件中刑法谦抑性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会议的第三个单元由来自山东政法学院的孙培福教授主持,首先,来自湖南大学的熊亚文副教授就普通性的业务监管过失犯罪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我国在当前刑事合规的背景下不宜增设这一类犯罪。然后,来自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的万方博士做了题为《网络融资平台的合规风险及应对》的主题发言,对网络融资平台的企业合规及应对建议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再次,来自山东大学法学院的李本灿副教授以《金融合规何以可能?》为题,对金融合规机制如何顺利运营的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在第三单元的与谈环节,来自厦门大学的吕英杰副教授和王天民副教授分别从刑事合规、刑事责任、便宜主义、轻刑化等角度对发言者讨论的问题进行了评议。
会议的第四个单元由来自《法学论坛》的吴岩副主编主持,首先,来自上海合作组织基地反洗钱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的王铼教授就网络金融犯罪案件中资金数据的穿透问题进行了阐述,提出了建立网络空间的证据制度规则。其次,来自常州大学法学院的赵赤教授对刑事合规的全球趋势和德国金融合规的最新发展问题进行详细阐述。再次,来自厦门大学法学院的李晓龙老师做了题为《刑事合规的制度激励》的发言,提出了相关制度的困境、具体措施和注意方面。在与谈环节中,来自南京大学法学院的黄旭巍副教授充分总结了前面的发言,同时也对企业合规中的入罪路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和思考,来自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的许兴文律师则从职业律师的角度对刑事风险防控中面对基础问题进行了阐述。
会议的第五个单元由来自上海社科院研究所的魏昌东教授主持,首先,来自厦门市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林鸿法官结合自己的审判经验,阐述了新时期厦门金融审判的实践探索与期间遇见的问题和思考。然后,来自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肖飒律师做了题为《互联网金融创业者刑事防控服务的实践与探讨》的发言,对金融行业的刑事防控服务进行详细阐述并展开讨论。最后,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的郭研老师做了题为《互联网金融犯罪违法性独立判断之提倡》的发言,她认为刑法同其他部门法的规制目的和范围不一致,要有独立性。在第五单元的与谈环节中,来自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刘炯老师总结了三位发言人的“法官、律师、教师”三个不同视角,来自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的贾占旭老师重点阐述了自己对互联网法院和智慧法院的相关思考,来自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的杨焕章副中队长结合办案经验,指出办理网络金融犯罪应坚持形式和实质标准的统一。
会议闭幕式由来自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刘志云教授主持,他表示今天的研讨会内容丰富,收获颇丰,他以金融法学者的视角,结合金融法学理论对金融犯罪问题进行了分析,他指出了金融法在关注互联网金融犯罪方面的几点作用,并着重阐释了金融监管的问题。研讨会最后,李兰英教授进行了会议总结,她充分肯定了与会代表的发言,表示各位代表的发言选题非常前沿,探讨深入有成效,她指出此次会议有三个特点:一是公检法司多元视角的聚焦透视,二是刑法、民法、金融法、宪法行政法等多个学科的交叉碰撞,三是发言人观点迥异又融合,令人拍案叫绝。她认为本次研讨会对于丰富刑法理论,指导司法实践,尤其对于完成“网络金融犯罪的综合治理”这一重大项目提供了有价值的研究思路。至此,此次研讨会取得了非常圆满的结果。
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供稿
文 / 张浩、于梦璐
图 / 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