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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大学老师因论文抄袭,被撤销博士学位
对抄袭零容忍。越来越多的高校公开通报撤销抄袭者学位。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近日公布了一份《关于撤销杨超博士学位的公告》:杨超,系我校人文学院(中国语言学院)2019届博士毕业研究生,2019年6月17日获博士学位,证书号为1075522019000010。
公告介绍:经查实,杨超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从北魏社会制度演变看中华一体化过程》存在严重抄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第二十九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新疆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等规定,经2019年12月28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表决,决定撤销杨超博士学位,收回学位证书。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截至1月14日晚间,中国知网的数据库中仍然能够查到这篇题为《从北魏社会制度演变看中华文化一体化进程》的论文。这篇文章发表于期刊《山西档案》2018年06期。
根据中国知网提供的论文原文显示,作者杨超系“新疆石河子人,新疆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伊犁师范大学中国语言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古典文献学”。
此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曾报道国内多所高校通报撤销多名学位论文抄袭者学位的消息。其中,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去年就已公布了至少撤销5名抄袭者硕士学位的消息,北京科技大学去年11月撤销了一名学位论文抄袭者的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