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0年社科规划课题申报通知
各专业部门: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已经发布,为做好我院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可按照本年度《课题指南》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也可自选题目申报,但必须遵循本《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
二、如所申报课题围绕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请在填写课题《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时,在学科代码中如实增加“XSX”字样,如“TJKS20XSX--”,不受项目类别和学科类别的限制。
三、本年度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
四、承担国家社科/自科/艺术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或在研市社科/艺术规划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凡申报了2020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人,不得申报。);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不具备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截至申报时均不超过35周岁(1985年5月后出生)。
五、应用对策研究(包括系列论文集和研究报告)一般要在一年至一年半完成;基础研究(包括专著)一般要在二至三年内完成。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
六、申请书、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书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活页一式5份,字数不超过5000字。
七、此次院内申报程序为:
1.个人提出申报,写出课题论证(活页);
2.部门内进行初审,签署明确推荐意见;
3.院专家组审核,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八、时间安排:
2020年3月11日(周三)布置申报事宜、各部门组织申报;
2020年3月11日(周三)——3月23日(周一),申报者进行选题论证;
2020年3月24日(周二)以前,申报者在部门内进行论证陈述,部门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后,将推荐课题(活页)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tasskyc@163.com(此份提交我院的活页需在留白处注明:1、申请人姓名、所在研究所、职称、最后学位;2、申报项目类别和成果形式;3、如申请青年课题,备注出生年月日。);
2020年3月25日(周三)——3月31日(周二),院专家组对部门推荐申报选题进行讨论评议、推荐申报项目、各所长将专家组修改意见反馈给本所被推荐项目申报者;
2020年3月31日(周二)——4月9日(周四),申报人完善课题论证,打印申请书、活页;
2020年4月10日(周五)上午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交到科研处。
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认真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申报。
申报项目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学科代码表》、《申请书》、《活页》等)请从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www.tass-tj.org.cn ;用户名:sky 密码:sky123
具体申报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科研处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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