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略
二、课题规划
2020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分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
1.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
主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面向省直部门、省属高校以及省属科研院所征集科研题目,委托专家团队开展研究,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2.年度课题
3.专项课题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报时间暂定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如因抗击新型肺炎疫情需要变更,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山东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3.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申报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省直实际工作部门申报者须有所在单位的推荐证明。
(三)选题方向
申报者可参考《2020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指南》所列题目的方向、范围和领域选题,也可结合本人(课题组)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申报。
(四)申报项数
各市、高校社科联,省管社科类社会组织,高校、党校和科研院所、省直实际工作部门均可申报。已成立社科联的高校,鼓励以高校社科联名义申报,限报5项。未成立社科联的高校、各市社科联、省管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直部门等每单位限报3项。鼓励以团队(集体)形式进行课题研究,凡以团队(集体)申报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已承担省社科联各类课题及项目尚未完成结项者,不能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五)材料提交
各市、高校社科联,省管社科类社会组织,高校、党校和科研院所、省直实际工作部门负责受理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并将审核通过的课题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网上申报材料和书面材料需共同通过审核才能参加课题立项评审。
1.网上申报
课题负责人在山东省社会科学数据中心网站(www.sdssdc.com)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申报完成后提交审核,推荐单位进行机构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后,课题办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反馈给申报者。请申报者及时关注审核状态。用户申报流程和机构审核流程详见附件1、附件2。
2.提交书面材料
各单位将推荐的课题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至课题办。受疫情影响,请优先选择以快递方式报送。材料包括:《2020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刷,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中缝装订,一式3份,课题类别分为“年度课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课题”、“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研究专项课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统一战线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专项课题”);《2020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活页》(匿名,A4纸双面印刷,一式10份);《2020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推荐单位填写并盖章)。
课题申报所需材料从山东省社会科学数据中心网站(www.sdssdc.com)课题栏目下载。所有材料电子版由申报单位集中发送到电子信箱sklstb@shandong.cn 。
四、立项与结项
(一)立项审批
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课题办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并下达立项通知书。
(二)完成时间
除“统一战线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专项课题”研究时限为1年外,其余各类课题研究时限原则上不允许超过2年。各类课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申请延期的,延期不允许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三)结项要求
课题办负责组织结项鉴定。课题最终成果为专著的,直接报送著作结项,无需报送研究报告。课题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在报送研究报告的同时,必须附送课题立项后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各类课题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不少于一篇,否则不予结项。鼓励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形成报送省委省政府专报要报,如成果专报获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无需再发表文章或形成专著即可结项。发表文章、专著须注明“2020年度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或“2020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等字样。
五、成果转化
课题办对课题成果享有使用权,对其中具有较强应用价值、重要学术意义的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编印《山东社科成果专报》,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六、其他事项
1.申报者应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2.课题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材料,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质量。凡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受理该单位申报。
联系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6号省社科联社科团体部(502室)
联系电话:0531-82866271 82866389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531-82866376
电子信箱:sklstb@shandong.cn
邮 编:2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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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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