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3期法学论文要目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6期法学论文要目
2020年第1期 法学论文要目
1、误区与正道:法律人工智能算法问题的困境、成因与改进
洪凌啸;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要:随着AlphaGo在围棋领域的成功,人们开始思考是否能够将以"深度学习"算法为代表的计算统计概率型算法移植至法律领域。目前,法律科技公司往往打着"深度学习""强化学习""神经网络"等旗号宣传自身的法律人工智能产品,但其实际效果却往往不佳。在司法实践中真正得到使用的仍然是以"知识图谱"为代表的传统符号型算法。而效果较好的、使用了"深度学习"算法的语音文字转换系统也是一种通用型算法,并非为法律领域量身定制。同时,算法还存在着不透明、不公正、不中立等问题。在这一现象背后有商业、技术、人才三方面原因,法律科技公司囿于经济生存压力,不得不选择目前看来最稳妥的传统符号性算法;在技术方面,法律自身的特点以及法律标签数据缺失、法律数据质量不高、代表性不足等缺陷也使统计计算型算法在短期内尚无用武之地;而法律人工智能领域人才的匮乏更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掣肘。未来,需要开发一种符号型与统计概率型算法相结合的、专门针对法律领域的新型算法,同时,需要在对算法进行可视化操作的同时,进行算法警告、算法开源与算法审计。
关键词:法律人工智能;算法;深度学习;强化学习;知识图谱
2、“执行难”背后的信用激励机制:从制度到文化
王学辉;邓稀文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摘要:"执行难"并非单纯的司法话题,也同时是牵动司法、行政、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社会问题。从个体到国家、从制度到文化、从物质到精神,唯有赋予信用以观念的呈现和客观的载体,切实影响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才有可能从更深层的维度化解执行困难的境况。因此,透过行为法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元视角对"执行难"展开深层考量,提出从制度到文化的信用激励机制,以期探寻出"执行难"的社会化、法律化、技术化的解决之径,并作为社会信用建设和国家治理提升的有益参考。
关键词:执行难;信用;信用激励;国家治理;
基金:王学辉教授主持的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执行研究课题重大项目“解决执行难的社会化路径研究”(ZGFYZXKT201804A)的阶段性成果
3、对我国商标反向混淆侵权问题的反思
王华钰;四川中一律师事务所;
摘要:商标反向混淆是和正向混淆相对的一种商标侵权类型,和正向混淆相比,商标反向混淆的侵权人没有以占用商标权人的商标商誉为意图,并且侵权人的市场地位也一般高于被侵权人。虽然反向混淆与正向混淆在特征上有所不同,但我国法律在认定反向混淆侵权及侵权后果上与正向混淆适用的具体法律相同,这样的统一适用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法院法律制度适用不统一,缺乏对原告商标正当性审查,认定商品类似时较为机械及侵权赔偿难以认定的问题。
关键词:反向混淆;商标侵权;损害赔偿;
2020年第2期 法学论文要目
1、宪制视野下法律监督和检察权能逻辑的重构
徐继敏 张承思 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要:法律监督和检察权之间的关系是我国检察制度的重要理论基石。长期以来,法律监督"一元论"和"二元论"始终争论不休,但是二者自身都存在难以克服的逻辑困境。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检察机关的任务和权能进行了优化,但仍然未脱离权力性质一元化、行权方式诉讼化、行权领域刑事化的窠臼。从我国《宪法》文本意义、我国检察制度的历史演进和国家权力控制基本原理三个维度分析,检察权应是包含法律监督型权能和诉讼型权能的权力体系。在此意义下,检察权权能体系需要重构,才更能体现法律监督的宪法价值和权力行使规律,也更清晰地彰显检察制度未来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法律监督; 检察权;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权能逻辑;
2、困境与出路:开发区人民法院设立的合法性检视
邹奕 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要:全国现有60余家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布于15个省、自治区。这一类法院的设立一直面临三个方面的规范困境:第一,设立基础有缺失,《人民法院组织法》受《宪法》的委托就人民法院的组织进行规定,而该法并未将开发区人民法院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加以列举;其二,设立主体不适格,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省级、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均无权决定设立这一类法院;其三,设立标准不明确,官方尚未公开在特定开发区设立人民法院的标准。应对规范困境的出路有三:第一,直接由全国人大授权其常委会撤销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二,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保留这一类法院;第三,适时将其转化为县级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这三条路径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或者成本,决策者需要权衡利弊,谨慎而行。
关键词:开发区人民法院; 《宪法》; 《人民法院组织法》;
基金: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级开发区、新区之政权机关的组织法问题研究”(18CFX017)的研究成果;
3、互联网法院司法实践的困境与出路——基于三家互联网法院裁判文书分析的实证研究
陈旭辉 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要:互联网法院设立至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通过对其核心价值的明晰可以发现,看似美好的互联网法院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境:第一,涉网案件程序性处理比重过大,阻碍涉网案件规则探索;第二,部分涉网案件外流,不利于统一裁判规则;第三,大部分涉网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欠缺专业性。存在上述困境的原因在于:其一,集中管辖缺乏法律地位;其二,受案范围过于亲民;其三,传统地域管辖规则受到挑战。要想破解司法困境,应进一步明确互联网法院地位;逐步弱化传统地域管辖规则;完善受案范围,提高受案门槛,打造成名副其实的专门法院。
关键词:互联网法院; 集中管辖; 受案范围; 地域管辖;
基金:四川大学法学院“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项研究课题资助,系四川大学“智慧法治”超前部署学科(SCULAIW)前期研究成果;
2020年第3期 法学论文要目
1、刑法“但书”出罪的功能失调及其规范适用
陈伟 钟滔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要:无罪判决率偏低与冤假错案频发的现象揭示着非罪化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尴尬处境。无罪判决率偏低的原因与我国刑事实体法的思路封闭有关,故需要从刑罚退出机制对无罪命题予以重新审视,在刑事实体法视阈下有效发挥"但书"的出罪功能是走向无罪判决规范化的必由之路。"但书"出罪判决的实证分析揭示出司法实务操作中适用标准欠缺,"不用"与"错用"的情形混杂。从学理上重新审视"但书"规定,在刑罚退出理念的引导下,充分激活和唤醒"但书"的出罪功能,并将"但书"规定作为超法规出罪事由的法律依据,逐步建立谨慎入罪、合理出罪的刑罚双向平衡机制,才能实现无罪判决的规范化运行。
关键词:无罪判决; 刑法“但书”; 刑罚退出; 超法规出罪事由;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罚退出机制的价值确立与实践运行研究”(17XFX009);西南政法大学重点项目“司法解释中的出罪及其规范构建研究”(2019XZZD-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说明来源”规定性质的再认识
艾明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检察研究中心
摘要: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说明来源"规定的性质,学术界有不同理解。从立法意图、语句结构、历史渊源和我国司法实践情况来分析,《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的性质应是一个允许反驳的法律推定。在该法律推定中,基础事实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推定事实为"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说明来源"规定是允许反驳的规定。这一新认识得到《追赃规定》的支持,具有较强解释力。
关键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说明来源; 法律推定; 基础事实;
基金:2018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证据制度完善研究”(18SFB2023);2018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我国刑事证据使用禁止理论体系构建研究”(2018ZDFX04);
3、联合惩戒机制下失信行为的认定
杨丹 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要:联合惩戒机制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失信行为的认定是适用联合惩戒的前提。司法实务、学术探讨与规范层面形成"失信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的共识,但在界定与辨别上各有侧重,反映出认定依据法律位阶低、各地认定做法不统一等现实问题。失信行为应同时满足违法性与严重性要件,用以区分其与一般失信行为的不同。从行为表现与特点入手,可以将适用联合惩戒机制下的失信行为划分为不履行契约义务的行为和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关键词:联合惩戒; 失信行为;信用; 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