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民法典时代的企业破产法制发展” 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高票通过,我国即将于2021年进入民法典的时代!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企业破产法》与民法典如何对接?其自身有何发展需求?均值得深入研讨。基于此,安徽大学安徽法治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拟于2020年11月28日在合肥举办“《民法典》时代的企业破产法制发展”专题研讨会。诚邀各界专家学者出席本次论坛,以期通过思想碰撞,提出更具建设性的建议和更具高水准的学术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议题
围绕《民法典》时代的企业破产法制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重点围绕以下主题进行研讨:
1、《企业破产法》与《民法典》相关制度的契合
2、《企业破产法》中破产重整制度完善
3、《企业破产法》中破产和解制度完善
4、《企业破产法》中破产管理人制度完善
5、《企业破产法》修订中的重大问题研究
二、论坛时间、地点及报到
1、报到时间:2020年11月27日 翡翠湖迎宾馆大堂。
2、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8日 8:30—17:00。
3、会议地点:翡翠湖迎宾馆。
三、会议费用
本次研讨会不收取会务费,组委会承担会议资料费及会议期间的餐饮,其他差旅费请参会嘉宾按所在单位要求自理。
四、论坛论文/报告
请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本次学术研讨会的主题撰写论文或交流提纲,同时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ahfzaq@163.com
五、优秀论文评选
1、会议将评选优秀论文若干篇。提交参评的论文应为尚未公开发表论文。参评者在提交会议论文时须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并附送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单位、职称(研究生请注明博士生/硕士生)和出生年月。凡在提交会议论文时未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或者不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的,视为未申请参加评奖。
2、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将获得会议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并获得相应奖金。
3、参评优秀论文的提交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24点之前,不受理逾期参评的申请。
六、联系方式
王 曦(安徽大学安徽法治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电话:15155195523;邮箱:ahfzaq@163.com
李晓茜(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电话:18056008944
汪其春(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电话:18856921137
安徽大学安徽法治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
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民法典时代的企业破产法制发展”参会回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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