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厚杯” 湖南省第五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成功举办
来源:XTU法学研究生会
2020年12月12日至13日,由湖南省教育厅主办,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法学院、湘潭大学国家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共同承办,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协办的“金厚杯”湖南省第五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在我校成功举办。
12月12日上午,“金厚杯”湖南省第五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开幕式在湘潭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召开。开幕式由湘潭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王先友教授主持。湘潭大学副校长刘建平教授,湖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唐宏伟主任,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杰林律师、于华明律师,湘潭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杨端光教授以及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日常工作)欧爱民教授出席了开幕式。
开幕式上,刘建平副校长首先代表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对此次比赛的召开表示祝贺,向各位到来的老师和同学表示欢迎。刘建平副校长表示,湘大法学院历来重视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能力的培养,案例分析、法律辩论、模拟法庭等各类活动都是法学院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此次比赛是我们各法学研究生培养单位一次难得的交流和学习机会,期待各校代表队都能在比赛中充分展示自身的风采,取得好成绩。湖南省金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杰林律师表示十分荣幸能够协办本次案例大赛,并希望本次案例大赛能为湖湘法科学子提供展示的机会和舞台,充分展现我省法学教育的教学成果,促进法学教学模式创新。湖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唐宏伟主任表示,研究生案例大赛是研究生法律实践教学的重要形式,有助于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热情,训练执业能力,并引导学生从法律职业角色模拟中切身感知法律文本的现实力量,深刻体会法律程序背后的学理脉络。唐主任希望各高校以此项竞赛活动为契机,互相学习借鉴兄弟院校的经验,寻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办学理念,围绕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实践教学,强化能力训练,努力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
初赛
此次大赛共有来自全省13所具有招收全日制法学专业研究生资格的高校的17支队伍参加。比赛由法律意见书竞赛和言词辩论竞赛两部分组成。赛题精选自司法实践中的民事案例和刑事案例,并进行相应改编以符合大赛可辩性的要求。本次比赛邀请了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从事实务岗位的专家以及高校教授担任此次大赛评委。大赛历经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四个环节,充分展现了我省法学研究生的知识理论水平和逻辑思辨能力,也体现了法学专业的实践性特点。
初赛中,17支参赛队伍通过抽签分成A、B两组,每组8支队伍,并产生一支轮空队。A、B两组决出8支获胜队后进行抽签,中签队与轮空队组队,抽签决定所担任的角色并竞赛,最终评出17位优秀辩手和8支进入复赛的队伍。复赛中,8支胜出队伍两两竞赛,经历精彩的角逐,共有4支队伍进入半决赛。
半决赛
半决赛中,湖南师范大学代表队与湘潭大学代表队、中南大学代表队与湖南科技大学代表队分别围绕“赵甲应不应当归还钱乙60万元及相关利息”这一焦点、依据事实和法律展开辩论,最终湖南科技大学代表队和湘潭大学代表队挺进决赛。
湖南师范大学
湘潭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决赛
决赛中湘潭大学代表队和湖南科技大学代表队围绕“刘强、岳洪是构成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还是构成绑架罪”展开激烈辩论。正反双方围绕各罪的构成要件以及犯罪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各抒己见。棋逢对手,胜负毫厘之间,双方辩手思维敏捷、从容不迫、见招拆招,充分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基础和高超的论辩技巧,辩论的魅力得到充分释放。
正方:湘潭大学
反方:湖南科技大学
现场五位评委根据评分规则,最终评判湘潭大学代表队夺得本届法律案例大赛冠军以及湘潭大学代表队队员孙雅兰获得最佳辩手称号。
冠军队伍:湘潭大学
最佳辩手:孙雅兰
冠军代表队合照
为了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省内法学院系之间学术与人才培养经验的交流,湖南省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届。现第五届大赛由我校研究生院、法学院、国家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共同承办已圆满谢幕,希望本次比赛能够不断扩大辩论赛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同学参与其中,进一步推动我省法律实践教育改革和提升我省法学教育质量。
文字 | 李春雨 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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