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研究》《国际经济评论》2021年第4期法学论文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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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新时代的重大课题,而警察是国家赖以进行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聚焦警务改革史,可以揭示国家在社会转型不同阶段如何塑造了相应的社会治理模式。传统警务模式嵌入在总体性社会中,在此基础上实现对社会的管理。随着社会向多元化、原子化和风险化的转型,在复杂性社会中如何更好地维持和建构秩序成为新的挑战。传统警务模式无法适应这一重大变化,新的警务模式则通过以“警务职能扩张”“重点人员管控”和“警务技术下沉”为核心的三重机制回应社会。这一改革的实质是通过技术促进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警务改革史透射了中国社会治理的基本逻辑——国家基于主要社会特征的变化来推进社会治理模式调适,并形成相对持久稳定的社会秩序。
关键词:社会治理 警务改革 警务模式 技术 灵活性
提要:生命历程犯罪学是当今极富生命力的犯罪学研究领域。遗憾的是,这一学科领域在我国犯罪学中尚属一片荒野。生命历程犯罪学的核心原则包括事件发生的历史背景、事件发生的次序选择、人类生活的相互关联以及人类自身的能动能力。这些原则是生命历程犯罪学的心脏。深入探讨我国许多较具时代特征的典型罪案在社会转型背景下的罪因机制,给我们进一步深入地提炼与提升这些原则的理论思想以诸多经验性的启示。
关键词:生命历程 核心原则 罪因机制 罪案分析
《国际经济评论》2021年第4期
养老金改革的前景、挑战与对策
郑秉文 董克用 赵耀辉 房连泉 朱俊生 张冰子 蒙 克 贾 珅
新冠肺炎疫情下全球主权债务治理困境及其应对分析
王金强 黄梅波 崔文星
《出口管制法》中的域外适用法律规则及其完善
刘 瑛 李 琴
金融危机的原因和后果:我们学到了什么?
高旸 [德]莫里茨·舒拉里克
WTO改革中的发展中成员地位认定问题
张军旗 田书凡
“一带一路”建设中双边投资协定的功能发掘与范式构建
张晓君 曹云松
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国际协调:必要性、可行性和合作路径
漆 彤 刘嫡琬
非联盟国家深度合作可行性探究—— 兼议“十四五”规划与中俄战略合作前景
欧阳向英
《出口管制法》中的域外适用法律规则及其完善
摘要:2020年12月1日生效的《出口管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该法的域外适用,从原则和具体规则两个层次赋予了出口管制的域外效力。但是《出口管制法》的域外适用规则依然不够具体和详尽,缺乏具有指导意义的域外管辖细则。为了实现《出口管制法》域外适用的目的和效果,出口企业应贯彻《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指南》,履行合规义务,而且中国有必要尽快细化出口管制法律域外适用的规则体系,以维护国家安全、履行国际义务和制衡他国。中国应当秉持有限突破属地原则、合理原则和防止泛化国家安全三项原则,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和出口管制领域的特性,有克制地规范出口管制法律规则的域外适用。具体而言,需要进一步清晰界定管制对象、细化黑名单制度、适当扩展管制物项、明晰再出口的内涵、确立出口管制协调机制与追责、执法机制。
作 者:
刘 瑛(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李 琴[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
WTO改革中的发展中成员地位认定问题
摘要:WTO改革中有关发展中成员地位认定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三方面:是否应当细化发展中成员的分类,发展中成员的认定方式,以及认定标准的确定。WTO三分之二的成员宣称其为发展中成员,并据此享有“特殊和差别待遇”。而普惠制下的发展中国家(受惠国)则由发达国家(给惠国)单方面决定。传统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两分法已经不能反映各国发展水平的差异,自我宣示和普惠制下的发达国家单方面认定方法以及认定标准的缺乏导致发展中成员存在身份不明的问题,其享有的优惠待遇难以得到落实。在未来的WTO改革中,可以考虑将发展中成员细分为新兴成员、欠发达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对于成员身份有争议时以总理事会下专门机构的认定为准,认定结果应当对一般的发展中成员身份(包括细化身份的)认定以及普惠制下的发展中成员身份认定均具有效力;可参照联合国的有关指标制定不同成员身份的认定标准。中国目前仍然是一个发展中成员,也属于新兴成员类别。随着自身不断发展,今后中国将面临身份转型的挑战,应当逐步承担与自身能力相当的义务。
作 者:
张军旗(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田书凡(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一带一路”建设中双边投资协定的功能发掘与范式构建
摘要:双边投资协定(BIT)对于“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但目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的BITs较为陈旧,具有实际操作性不强和倾向于保护东道国规制权的特点,在投资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改善东道国营商环境和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四个方面存在功能缺失的问题。基于此,中国应当立足对外投资和吸引外资体量都很庞大的现实情况,努力构建中国BIT范式。范式构建应从“行为”角度确认国有企业合格投资者身份;尊重东道国基于可持续发展目标对外资进行规范的权力;逐步纳入透明度、竞争中立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条款;明确包含负面清单和准入前国民待遇的承诺;改进ISDS机制中的前置性程序,扩大国际投资仲裁的管辖权范围,考虑引入投资争端调解机制。
作 者:
张晓君(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曹云松(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国际协调:必要性、可行性和合作路径
摘要:近年来,各国频繁更新或出台国家安全审查规则、启动国家安全审查程序、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部分投资准入,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泛化应用已然危及全球贸易投资秩序的正常运作。国际法史表明,只有推行制度合作才能解决安全审查泛滥这类制度竞争所带来的破坏效应。各国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国内安全审查制度的趋同、逐渐增多的国际对话与合作、安全审查软法规则的出现,构成安全审查国际协调的共同认知和实证基础。尽管如此,任何法律秩序的形成都并非一蹴而就。安全审查国际协调应当遵循有序推进、先程序后实体、双边和多边并进、软法和硬法“兼施”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路径。中国应当适时向世界提出自己的国家安全审查协调观,践行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
作 者:
漆 彤(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刘嫡琬(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延安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暑期夏令营活动通知
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2021年开放式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公布2021年第三批备案制新增博士生导师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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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律评论》(第五卷)《俄罗斯研究》2021年第3期目录
《求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目录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东吴学术》2021年第3期目录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法学论文要目
2016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学位授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