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案解析】微信支付宝收款不入账,税局是如何查实的?
导读
近日,《中国税务报》刊发了一篇文章《一起二维码收款隐匿收入脱逃税款案告破》引发关注。
二维码收款在现实生活中很普遍,从大商场到小地摊都在用,如果收款不入账,同样会受到查处。
我们一起来分析此案:
01 案源怎么来的?
征管部门大数据分析转交案源。
R食品店与同地区、同行业比差距过大,且自2015年3月份以来没有达到起征点,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
也就是说,税局大数据分析认为有少计收入的嫌疑。
【解析】今年,按照税务总局的部署,坚决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而是进一步完善基于大数据的“双随机、一公开”“信用+风险”监管方式,切实增强税收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因此,今年若税务稽查找上门,都带着疑点或线索,有备而来。
02税局怎么查的?
第一步:兵分两路调查摸底
一是查银行流水,发现与申报的经营收入基本相符。
二是约谈当事人。
店长称该店帐证不健全,所有资料都掌握在负责人手中,负责人被刑拘。
第二步:查微信支付宝收款账户
经实地调查,发现该店收入大多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二维码为负责人张某的个人账号。
税务机关前往腾讯和阿里巴巴公司查出了该收款账户的收支明细。
第三步:清查流水,固定证据
税务机关通过排除,发现微信、支付宝有大量收支,张某的个人和家庭消费也通过此账户。通过检查,税务机关发现收取的款项大部分转到一个银行账户,并注明“当天收入”等字样。
税务机关询问负责人张某,张某对用微信、支付宝收款供认不讳。
当然,如果没有此突破口,税局也会找到其他的突破口,调查取证的难度会增大。只要税局想查清楚,都是可以做到的。
03 认定的违法事实是什么?
食品店少缴收入,偷逃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等税款、滞纳金合计129.19万元。
【解析】除了补税和滞纳金,还将根据征管法规定,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04 案件启示
本案属于典型的支付宝、微信收款不计收入,少缴税款案。
支付宝、微信作为现代支付工具,使用非常广泛。有的人以为该账户是个人名称,收款可以不入账。
其实从本案中可以看出,税务部门完全有能力查清支付宝、微信的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
因此,各位老总要认清当前的监管形势,树立风险意识,莫因小失大。
详细案情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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