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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政府工作报告提及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截止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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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导读:


3月5日,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部署。半个月过去了,这些政策已经基本出台。一起来梳理下:
政府工作报告内容:
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什么是组合式?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
一方面,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地也要结合实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等有力措施,使减税降费力度只增不减,以稳定市场预期。另一方面,综合考虑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消费投资、大力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今年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行业留抵退税问题。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显著加大,以有力提振市场信心。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


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


支持企业创新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完善设备器具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这相当于国家对企业创新给予大规模资金支持。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要支持企业用好优惠关税、原产地累积等规则,扩大贸易和投资合作。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帮助外贸企业稳订单稳生产。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


  

政策出台情况:
一、已经出台的政策


(一)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政策主要内容: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公共交通、学生公寓、科技孵化、农贸市场、医务人员奖励等优惠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政策主要内容:初创型科技型企业的适用条件延续到2023年底。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解读稿: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介绍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措施并答记者问政策主要内容:18条纾困措施,各种税费政策的综合。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解读稿: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介绍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措施并答记者问政策主要内容:43条纾困措施,各种税费政策的综合。5、《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11号)政策主要内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到2022年12月31日;2022年,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

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8号)政策主要内容: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7、《.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解读:税务总局付扬帆副司长解读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
政策主要内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继续延缓缴纳6个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政策主要内容:继续“六税两费”最高减征50%的政策到2024年12月31日;享受主体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围到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即上述两类的一般纳税人也可享受税收优惠。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的通知》(皖财税法〔2022〕241号政策主要内容:安徽省“六税两费”按照50%顶格减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2 号)政策主要内容:小型微利企业是否享受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认定的结果,当年未汇缴的,依上年汇缴的认定情况确定上半年是否可以享受。新办企业(是指没有办理过汇算清缴的企业)符合条件三个条件即可享受,即非限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汇算清缴后已享受部分不需要更正。


解读:税务总局刘宜副司长解读“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一般纳税人如何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二)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政策主要内容:2022年至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实际税负为5%。



(三)大规模留抵退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权威解读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什么是存量留抵?增量留抵?如何申请?——大规模留抵退税的9个问题政策主要内容:小微企业和六大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100%退还。
(四)完善设备器具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解读:税务总局刘宝柱司长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政策主要内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可以选择一次性(或减半)扣除。


(五)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6号)

政策主要内容:从2022年元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按照100%加计扣除。


(六)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解读:总局货物刘运毛副司长解读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

链接:能免哪些税?如何开票?——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税的4个问题
哪些人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关于免税主体的5个问题


(七)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配套文件及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链接:关于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  您需要知道的6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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