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苑微课【点击专题学习】 | |||
---|---|---|---|
房企税务经理 | 税苑年卡 | ||
土增清算 | 新准则 | 房企实务 | 税前扣除 |
所得税汇缴 | 新政解读 | 房企全程 | |
房企增值税 | 房企所得税 | 物业税收 | |
房企个税 | 稽查应对 | 建筑税收 | |
小税种 | 所得税申报 | Excel技能 | |
涉税证据 | 个税 | 票据合同 | 全面预算 |
更多提升
注:文中彩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案例
A类会员
B类会员
解析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其中,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通常可采用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己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里程碑、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产出指标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通常可采用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或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指标确定履约进度,当企业从事的工作或发生的投入是在整个履约期间内平均发生时,企业也可以按照直线法确认收入。
企业在选择如何确定履约进度时,应当考虑具体的事实和情况,以确保能够如实反映企业向客户转移商品控制权的方式。例如,如合同约定客户可在一段期间内无限制的随时获取某项服务,则表明客户在这一期间内是平均获益,这种情况下,运用直线法确认收入是恰当的;反之,如履约义务是确定数量的商品或服务,通常并不构成一项随时准备服务的承诺,直线法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恰当,而运用产出法,基于已提供商品或服务确认的履约进度,则更能合理反映客户的受益方式。
自2021年1月1日起,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都必须使用新收入准则进行收入的确认。《税苑微课》特开设《新收入准则解析与税会差异调整》课程,详细解析收入准则修订的亮点,教会大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全面把握新旧收入准则的变化和新收入准则操作要点;同时,进一步掌握准则修订后税会差异调整处理。现在微课正值热播,赶快加入学习吧!,详情联系您的专属客服了解,没有专属客服的穗友识别二维码咨询。
A类会员
年付费3600元,可在未来的12个月内在该俱乐部健身,且没有次数或时间的限制。
客户在会籍期间可随时来俱乐部健身,且没有次数或时间限制,客户已使用俱乐部健身的时间不会影响其未来继续使用,甲公司在该合同下的履约义务是承诺随时准备在客户需要时为其提供健身服务,表明客户在这一期间内是平均获益的,该履约义务在会员的会籍期间内随时间流逝而被履行。因此,甲公司按照直线法确认收入较为合适。
B类会员
年付费2000元,可在未来的12个月内,随时在健身俱乐部健身100小时。
客户购买的是确定数量的服务,甲公司的履约义务是为客户提供100小时健身服务,而不是随时准备为其提供健身服务的承诺。因此,甲公司按照客户已使用健身服务的时间确认收入较为合适。
来源:普华永道(本微信文章中的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之用,不可视为详尽说明,亦不构成普华永道的法律、税务或其他专业建议或服务。普华永道各成员机构不对任何主体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税苑微课【点击专题学习】 | |||
---|---|---|---|
房企税务经理 | 税苑年卡 | ||
土增清算 | 新准则 | 房企实务 | 税前扣除 |
所得税汇缴 | 新政解读 | 房企全程 | |
房企增值税 | 房企所得税 | 物业税收 | |
房企个税 | 稽查应对 | 建筑税收 | |
小税种 | 所得税申报 | Excel技能 | |
涉税证据 | 个税 | 票据合同 | 全面预算 |
更多提升
声明
学习完了,点个“在看”再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