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关于2021年度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事项的公示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打造公开、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规范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随机抽查事项公示如下:一、抽查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
二、抽查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用定向和不定向方式随机抽取确定27户企业作为2021年度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待查对象。
三、检查年度
检查年度为2018年至2020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四、检查方式
由江门市税务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分别组织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自查认真彻底,如实报告税收违法行为,主动配合税务稽查部门检查,主动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对重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税务稽查都是采取事后监管的方式。所以,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就必须提高防范意识,事前监控风险,实时掌握企业税务风险,了解税务机关不断强化的税收征管手段,积极适应税务稽查新生态,有效应对即将到来的纳税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作为纳税人,无法回避纳税检查,但应对方法不同,结果迥异。针对稽查《税苑微课》研发出两大系列:《新征管环境下稽查应对及风险防控》+《稽查应对实战系列》帮您把脉税务稽查的工作重点,全面把握税务稽查的本质、体系,建立应对税务稽查的方法与技巧,以正确态度、方法应对稽查!
五、抽查结果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27户企业对象如下:
1. 江门市灏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江门市环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群星分公司
3. 江门市白沙置业开发总公司
4. 江门市蓬江区骏景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 江门市智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6. 江门春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 江门市泰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 广东联合化纤染织有限公司
9. 江门市江海区泰安地产有限公司
10.江门市汇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1.江门市汎港凯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台山市恒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台山市德祥房地产有限公司
14.台山市海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江门市盈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6.江门市新会区司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江门博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8.江门市新会区金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宝豪塑胶五金制品(江门)有限公司
20.江门市骏凯豪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1.江门市新会区新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2.香港宏谊(开平)制衣有限公司
23.广东日兴药品有限公司
24.广东中都卫浴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5.开平市新佳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6.鹤山市文盈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7.鹤山市源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