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 2626-2006(20061201)
2、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YY/T 0969-2013(20141001)
3、医用外科口罩YY/T 0469-2013(20130601)
4、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083-2010(20110801)
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 2626-2006(20061201)
《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 2626-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3月27日发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
目 次
1 范 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和标记
5 技术要求
6 检测方法
7 标 识
附录A (资料性附录)检测要求汇总
附录B (资料性附录)试验头模主要尺寸
附录C (资料性附录)修订后标准与原标准及部分替代标准的对比
1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防护各类颗粒物的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有害气体和蒸气的呼吸防护用品,本标准不适用于缺氧环境、水下作业、逃生和消防用呼吸防护用品。
2船 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91 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试验方法
GB/T 5703 用于技术设计的人体测量基础项目
GB/T 10586 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GB/T 10589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GB/T 11158 高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GB/T 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颗粒物 particle悬浮在空气中的固态、液态或固态与液态的颗粒状物质,如粉尘、烟、雾和微生物。[GB/T 18664-2002,定义3.1.15]3.2 粉尘 dust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固体颗粒,一般由固体物料受机械力作用破碎而产生。[GB/T 18664-2002,定义3.1.16]3.3 烟 fume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固体颗粒,一般由气体或蒸气冷凝产生,粒度通常小于粉尘。[GB/T 18664-2002,定义3.1.17]3.4 雾 mist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液滴。[GB/T 18664-2002,定义3.1.18]3.5 微生物 microorgapism自然界中形体微小、结构简单、不能用眼直接观察、须在光学显微镜或电子显微镜下才能看到的微小生物。3.6 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non-powered air-purifying respiratory protective equipment靠佩戴者呼吸克服部件气流阻力的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GB/T 18664-2002,定义3.1.3]3.7 密合型面罩 tight-fitting facepiece能罩住鼻、口的与面部密合的面罩,或能罩住眼、鼻和口的与头面部密合的面罩,密合型面罩分半面罩和全面罩。[GB/T 18664-2002,定义3.1.5]3.8 半面罩 half facepiece能覆益口和鼻,或覆益口、鼻和下颌的密合型面罩。3.9 全面罩 full facepiece能覆益口、鼻、眼睛和下颌的密合型面罩。3.10 随弃式面罩 disposable facepiece主要由滤料构成面罩主体的不可拆卸的半面罩,有或无呼气阀,一般不能清洗再用,任何部件失效时即应废弃。3.11 可更换式面罩replaceable facepiece有单个或多个可更换过滤元件的密合型面罩,有或无呼吸气阀,有或无呼吸导管。3.12 吸气阀 inhalation valve呼吸防护用品上的止回阀,只允许可吸入气体进人面罩,防止呼气通过它排出。3.13 呼气阀 exhalation valve呼吸防护用品上的止回阀,只允许呼出气体通过它排出面罩,防止吸入气体通过它进入面罩。3.14 呼吸导管 breathing hose用于连接面罩与过滤元件的柔软、气密的导气管。3.15 过滤元件 filter element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使用的,可滤除吸入空气中有害物质的过滤材料或过滤组件。示例:滤毒罐(滤毒金)、滤尘盒、滤料等。[GB/T 18664-2002,定义3.1.22]3.16 过滤效率 filter efficiency在规定检测条件下,过滤元件滤除颗粒物的百分比。3.17 总泄漏率 total inward leakageTIL在实验室规定检测条件下,受试者吸气时从包括过滤元件在内的所有面罩部件泄漏入面罩内的模拟剂的浓度与吸入空气中模拟剂浓度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3.18 泄漏率 inward leakage IL在实验室规定检测条件下,受试者吸气时从除过滤元件以外的面罩所有其他部件泄漏入面罩内的模拟剂浓度与吸入空气中模拟剂浓度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3.19 死腔 dead space从前一次呼气中被重新吸入的气体的体积,用吸入气中二氧化碳体积分数表示。3.20 头带 head harness用于将面罩固定在头部的部件。4分类和标记
4.1 面罩分类
5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a)直接与面部接触的材料对皮肤应无害;
b)滤材对人体应无害;
c)所用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在正常使用寿命中不应出现破损或变形。
5.1.2 结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不易产生结构性破损,部件的设计、组成和安装不应对使用者构成任何危险;b)头带的设计应可调,便于佩戴和摘除,应能将面罩牢固地固定在脸上,且佩戴时不应出现明显的压迫或压痛现象,可更换式半面罩和全面罩的头带设计应为可更换;c)应尽可能具有较小的死腔和较大的视野;d)在佩戴时,全面罩的镜片不应出现结雾等影响视觉的情况;e)使用可更换过滤元件、吸气阀、呼气阀以及头带的呼吸防护用品应采用方便更换的设计,并且能使使用者随时和方便地检查面罩与面部的佩戴气密性;f)呼吸导管不应限制头部活动或使用者的行动,不应影响面罩的密合性,不应出现限制、阻塞气流的情况;g)随弃式面罩的结构应能保证与面部的密合,且应在使用寿命期内不出现变形。5.2 外观检查按照6.1方法检查。样品表面不应破损、变形和有明显的其他缺陷,部件材料和结构应能耐受正常使用条件及可能遇到的温度、湿度和机械冲击,头带应可调,可更换式面罩的头带设计应为可更换,全面罩的镜片在佩戴时不应出现结雾等影响视觉的情况。按6.2方法经温度湿度预处理和机械强度预处理后,部件不应脱落、损坏和变形。检查内容还应包括标识和制造商所提供的各种信息。5.3 过滤效率用氯化钠(NaCl)颗粒物检测N类过滤元件,用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dioctyl phthalate)或性质相当的油类颗粒物(如石蜡油)检测P类过滤元件。按照6.3方法检测,在检测过程中,每个样品的过滤效率应始终符合表2的要求。6检测方法
6.1 表观检查
6.3.2.2 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检测系统
主要技术参数如下:a)DOP或其他适用油类(如石蜡油)颗粒物的浓度为(50~200)mg/m³,计数中位径(CMD)为(0.185±0.020)um,粒度分布的几何标准偏差不大于1.60;b)颗粒物检测器的动态范围为(0.001~200)mg/ m³,精度为1%;c)检测流量的范围为(30~100)L/min,精度为2%;d)过滤效率检测范围为0~99.999%。6.3.2.3 检测条件KN类过滤元件的检测温度条件为(25±5)℃,相对湿度为(30±10)%,NaCl颗粒物浓度不应超过200mg/ m³。KP类过滤元件的检测温度条件为(25±5)℃,油性颗粒物浓度不应超过200mg/ m³。检测流量为(85±4)L/min,若采用多重过滤元件,应平分流量;如:对双过滤元件设计,每个过滤元件的检测流量应为(42.5±2)L/min.若多重过滤元件有可能单独使用,应按单一过滤元件的检测条件检测。6.3.3 检测方法首先将过滤效率检测系统调整到检测状态,并调整相关测试参数。用适当的夹具将随弃式面罩(若有呼气阀,应将呼气阀密封)或过滤元件气密连接在检测装置上。检测开始后,记录初始的过滤效率,检测应一直持续到过滤效率达到了最低点为止,或应一直持续到滤料上已经累积了(200±5)mg颗粒物为止;对KP类滤料,若当滤料上累积颗粒物的量达到(200±5)mg,但同时效率出现了下降,检测应一直持续到效率停止下降为止。应连续记录过滤效率结果。6.4 泄漏性6.4.1 样品数量及要求随弃式面罩10个样品;其中5个为未处理样,另5个为6.2.1预处理后样,若被测样品具有不同的号码,则每个号码应至少有两个样品。可更换式面罩2个样品;其中1个为未处理样,另1个为6.2.1预处理后样,若被测样品具有不同的号码,则每个号码应有两个样品;其中1个为未处理样,另1个为6.2.1预处理后样。6.4.2 检测设备
6.4.2.1 检测系统示意图见图2。6.4.2.2 检测仓拥有大观察窗的可密闭仓室,大小可容许受试者完成规定动作;应设计使模拟剂从仓内顶部均匀送入,并在仓的下部由排气口排出,6.4.2.3 模拟剂发生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1)NaCl颗粒物发生气量不低于100L/min,颗粒物浓度为(10±2)mg/m³,在检测仓有效空间内的浓度变化不应高于10%;颗粒物的空气动力学粒径分布应为0.02μm~2μm,质量中位径约为0.6μm。2)油类颗粒物对人体应无害,如玉米油、石蜡油等;发生气量不低于100L/min,颗粒物浓度为(20~30)mg/ m³,在检测仓有效空间内的浓度变化不应高于10%;颗粒物的空气动力学粒径分布应为0.02μm~2μm,质量中位径约为0.3μm。注:6.4.2.3中2)不适合使用KN类过滤元件的随弃式面翠的T检测。6.4.2.4 颗粒物检测器的动态范围为(0.001~200)mg/ m³,精度为1%,检测器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500ms。6.4.2.5 采样泵调节范围为(0.50~4)L/min。6.13 镜 片
6.13.1 样品数量及要求5个未处理样。6.13.2 检测设备6.13.2.1 试验头模主要尺寸应参考附录B的要求,分大号、中号和小号三个号型。6.13.2.2 钢球直径22mm,重量约45g,表面应光滑。6.13.3 检测方法将被测样品正确佩戴在匹配的试验头模上,并以镜片向上的方式放置并固定头模,使钢球从1.3m高度自由下落至镜片的中心部位,记录是否出现破裂现象。应分别检测被测样品的每一镜片,并记录结果。6.14 气密性6.14.1 样品数量及要求所有未处理样,或其他检测方法所要求的数量。6.14.2 检测设备6.14.2.1 试验头模同6.5.2.4。6.14.2.2 微压计同6.7.3.2。6.14.2.3 计时器同6.7.3.4。6.14.2.4 真空泵同6.7.3.5。6.14.3 检测方法将面罩戴在匹配的试验头模上,封死吸气阀,润湿呼气阀。启动真空泵,使面罩内负压达到1000Fa,停止抽气,开始计时,观察并记录60s内面罩内负压下降值。6.15 可燃性6.15.1 样品数量及要求4个随弃式面罩,其中2个为未处理样,另2个为6.2.1预处理后样。3个半面罩或全面罩,其中1个为未处理样,另2个为6.2.1预处理后样。6.15.2 检测设备可燃性检测装置示意图见图6,检测设备包括一安装在支架上的金属头模,金属头模的高度应可调节,可作水平移动或圆周运动,头模鼻尖处位移速度或线速度应为(60±5)mm/s;头模移动中可经过丙烷燃烧器上方,燃烧器火焰高度可调,使用适当的量具测量高度,并使用直径约1.5mm的热电偶测量火焰温度。7标 识
7.1 产品标识
产品上应有以下标识:
a)名称、商标或其他可辨别制造商或供货商的标注;
b)型号和号型(如果适用);
c)执行本标准号和年号,过滤元件应标注滤料级别,级别用执行本标准号和过滤元件级别组合方式标注,如GB 2626-2006 KN90,或GB 2626-2006 KP100。
7.2 包 装
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应至少以中文用清晰、持久的方式标注,或透过透明包装可见下述信息:
a)名称、商标或其他可辨别制造商或供货商的标注;
b)面罩类型、型号和号型(如果适用);
c)执行本标准号和年号,过滤元件应标注级别,级别用执行本标准号和过滤元件级别组合方式标注,如GB 2626-2006 KN90,或GB 2626-2006 KP100;
d)产品许可证号;
e)生产日期(至少为年月)或生产批号,储存寿命(至少为年);
f)“参见制造商提供信息”字样;
g)制造商建议的储存条件(至少包括温度和湿度)。
附录A(资料性附录)检测要求汇总
本附录将标准中的技术要求、样品要求及检测条件等进行汇总,见表A.1。
附录B(资料性附录)试验头模主要尺寸
本标准检测中使用的试验头模主要尺寸参见B.1。
附录C(资料性附录)修订后标准与原标准及部分替代标准的对比
本附录对修订后的标准与原标准GB/T 2626-1992和替代标准GB/T 6223-1997的主要技术内容对比进行汇总,参见表C.1。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工学、法学学士。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以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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