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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动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一周重点工作

北京人大 2021-11-26


市人大常委会一周重点工作




闫傲霜带队赴海淀区检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闫傲霜副主任带队,赴海淀区检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落实情况。闫傲霜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北京交通大学轨道交通运行控制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赴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进行调研并召开部分区政府座谈会。市科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淀区相关负责同志,中科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闫傲霜说,执法检查是普法的过程,更是推动法律法规落实的过程,需要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从不同角度认真研究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高校院所要依照新规有针对性的梳理问题、调整完善配套制度、推动相关规定细化落实,并根据实际需求及时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要积极分析相关意见建议,加强统筹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整改,在解决创新主体困难的过程中推动法律法规真正落地落实。执法检查组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发现问题要准确专业有针对性,并及时反馈,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







侯君舒带队赴大兴区开展《北京市中医药条例》立法调研

为协助常委会做好本市中医药条例立法工作,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君舒带队,《北京市中医药条例》立法调研组赴大兴区就中药企业科研创新和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法制办,市司法、卫生健康、中医等部门以及大兴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侯君舒一行到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大兴生产基地和北京华邈药业大兴生产基地,实地考察了同仁堂知嘛健康零号店、北京中药炮制技术博物馆以及两家企业的中药饮片生产车间,听取企业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介绍,并进行座谈交流。侯君舒说,《北京市中医药条例》对本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意义重大,在立法过程中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细化落实上位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聚焦重点、深入研究,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以法治推动和保障本市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







《北京市传染病防治条例》立法座谈会召开

6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北京市传染病防治条例》立法座谈会,研究立法内容和立法进度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卫生健康委介绍了制定《北京市传染病防治条例》的整体思路和主要内容构想。与会人员对该项立法工作的进度安排和立法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会议认为,《北京市传染病防治条例》的制定要注重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本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中暴露的短板和不足,着力从法律制度方面予以解决完善;立法专班各单位要紧密配合,协同推进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







《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立法调研会召开

6月3日,《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立法调研会召开,征求中央驻京部队、市委市政府相关疫情防控部门的意见建议。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下一步,立法专班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吸纳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草案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为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






“两个条例”执法检查组赴市城管执法局进行调研

6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两个条例”执法检查组赴市城管执法局,就《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情况开展调研座谈。

执法检查组建议,充分运用党建引领机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凝聚各方合力推进工作落实。讲求科学合理、方便群众,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式的工作方式。树立久久为功的思想观念,培养督促居民习惯养成。研究细化执法操作程序,及时细化出台相应执法操作程序,确保罚则落实落地。(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综合处)






农村办赴怀柔区开展生态涵养区立法暨乡村产业振兴议案办理调研

6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组织部分市、区人代表赴怀柔区开展生态涵养区立法暨乡村产业振兴议案办理融合调研并座谈交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城建环保办,市司法、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及怀柔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分两组调研,一组围绕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与立法,另一组围绕乡村产业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调研组认为,要严格落实总规和分区规划,推动多规合一有效落地,坚持“村地区管”“农地农用”的原则和导向,探索点状供地模式,从管理体制、资金投入、产业用地、点状供地等方面加强差异化政策制度研究,提高立法针对性和实操性,切实推动生态涵养区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开门立法”,深入总结固化实践经验,以法规的形式将有益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将“不让保护生态环境的吃亏”的理念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综合处)



综合自: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官网责编:薛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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