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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以法治力量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

北京人大 2023-12-23
聚焦  

今年4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工作计划,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对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

大家认为,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注重整体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坚持保护与利用相协调,全力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建立健全保护体系,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全面纳入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工作体系,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单位实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有效运行。中轴线申遗取得长足进展,申遗保护工作已驶入“快车道”。老城和三山五园地区保护成效显著,老城整体保护得到有效加强,城市肌理愈发清晰,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有序推进,山水田园风貌逐渐恢复。三条文化带建设持续发力,大运河重新焕发蓬勃活力,京畿长城保护管理稳步提升,西山永定河文化魅力不断彰显。

围绕新时代首都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紧贴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大家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位于东四十条22号的南新仓,是明清两朝代京都储藏皇粮、俸米的皇家官仓。

加强高位统筹,落实政策配套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配套制度尚不健全,整体统筹推进力度需要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认定标准仍在制定中,未能按要求在一年内完成。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保护利用正负面清单等仍在完善过程中。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预先保护制度还缺少具体操作办法。名城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重要作用。

建议继续加强名城委日常工作机构的职责,发挥主体作用,汇聚部门合力,织密全市域全覆盖的名城保护工作网络,抓住关键节点,解决突出问题。尽快完成条例配套规定,抓紧落实预先保护等制度要求。

抓好重点项目腾退,守牢应保尽保底线

中轴线申遗文本将在明年年初正式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保护范围内文物项目腾退时间紧迫,目前先农坛庆成宫院落腾退工作还未完成,国家话剧院高层住宅等3个项目腾退资金已经到位,但是入户调查等工作还未开展。孚王府、崇礼住宅等重点文物项目腾退工作仍存在较大困难。部分文保单位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配套设施不全,供电、排水设备老化,文物保护环境欠佳,在住居民的生活条件也需要改善。

建议加紧推进中轴线文物腾退工作,以“一刻也不能停,一步也不能错,一天也误不起”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按计划实施。抓住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重要机遇,强化与中央单位的服务对接。加大统筹力度,编制好保护对象腾退规划和实施计划。抓住我市大力推进城市更新的有利契机,实现传承历史文脉与改善市民居住环境的双赢。

激活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宝藏,激发全社会共同保护利用的积极性

工业遗产在符合结构、消防、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申请变更用途仍存在较多障碍。文物等保护对象腾退后使用用途较为单一,贴近市民生活、符合市民文化需求的活化利用方式还不丰富。多样化特色产业等经营活动发展不充分,市民能够广泛参与的名城保护公开课等宣传的实践教育活动还不够多。

建议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研究出台更管用、更好用、更具操作性的支持政策。深入挖掘整理历史文化遗产背后蕴含的人文精神和价值,将优秀历史文化赋予更加现代化、年轻化的展示形式。创新保护利用方式,引入专业能力强的第三方运营主体拓展文化和服务功能。整理遗产间的有机联系,将散落在京城的文化“珍珠”串点成线、跨时空重现。鼓励引导文创产品开发,进一步发挥首都特有的文化符号在提升文化吸引力、增强居民荣誉感方面的作用。畅通企业单位和个人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参与渠道,宣传表彰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作出突出贡献者,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浓厚氛围。

完善保护资金统筹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保障和引导作用

从资金预算看,“文物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在实际使用中,基本用于支持文物的保护修缮相关工作,尚未覆盖到其他属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对象。各部门涉及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资金,在使用上也缺乏统筹。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主体与管理主体不一致,成熟项目储备不足,预算批复、下达率偏低,存在钱“等”项目问题。文保项目全过程管理有待完善,一些重点项目实施进度滞后,资金沉淀与资金不足问题并存。

建议加强对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的统筹使用,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抓好文保项目库建设。规范文保资金转移支付管理,增强各区名城保护工作自主权和积极性。加强资金成本绩效管理,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和引导作用。加强与中央部门的沟通协调。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建立保护基金,形成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

大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持续推动传统工艺有机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记录、建档工作亟待强化,推动非遗活态传承、融入生产生活不够。传统工匠和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仍然偏弱,不能满足传统建筑修缮和传统工艺应用需要。技艺传承人年龄普遍偏高,传承展示场所和技艺应用展示平台还不足,传统工艺生存、传播和发展需要拓展空间。

建议推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分布、生存环境等情况调查,及时进行认定、记录、建档,为非遗传承人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和经费资助,让“活着的历史文化元素”充分融入城市发展。建立健全非遗传承人和传统工匠培养体系,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社会力量开设相关课程,培养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做好传统工匠职业技能认定工作,建立传统工匠等级评定体系,推动传统工艺有机传承、蓬勃发展。

来源:《北京人大》杂志

作者:闫闯

责编:张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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