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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良彪|国企改革主要不是经济问题

潇晓编 gh_0f66da7a46d0 2023-02-09


员工是企业的目的而非手段。

宪法和法律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

——题记


【法商按】中国政法大学“蓟门法治金融论坛第61讲”邀请前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局前副局长周放生以《利润共享走出企业改革创新之路》进行演讲,八十年代“改革四君子”之一黄江南先生和吕良彪律师应邀点评。本文根据吕律师现场点评整理,演讲全文及完整视频敬请点击利润共享|国企改革的“后山小路”?!——即席点评不如书面表达严谨,但更加考验知识储备以及现场的语言感染力。



01

“蓟门论坛”这个讲台真“爽”,所以我担心自己“上台”了本能地就不想下去了!(笑声)——我们的论坛、我们的国企乃至我们的社会,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则公示给大家,需要风险的提示机制和约束机制,而且还要严格执行这些个规章制度。


02

"周氏方案"总体思路是在企业完成一定定额利润的基础上,对于超额完成的增量部分约定员工参与分配而且拿大头,希望以此打造企业命运共同体,圆企业员工中国梦。——显然,这是试图回避敏感的产权问题,比河北孙先生提出的“私有,公治,共享”民企理想治理模式要保守与稳妥得多


03

国有企业从来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权力的一种行使方式,作为政权基础的“钱袋子”与“枪杆子”“刀把子”“笔杆子"同等重要。——所以,“国企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主要不是经济而是个不折不扣的宪政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


04

"周氏方案"提出要厘清“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法人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尤其重要。“保护国有资产”,往往容易沦为地方政府任性抓捕企业家的理由和不履行合同的借口——其实说到底,不过是保护地方国有企业利益——国企财产并不必然等于国有资产,明确这个问题非常不容易。


05

早期抓捕企业家的重要理由之一便是税务问题。

2007-2009年我们在承办达能娃哈哈巨额国际投资纠纷时,有人攻击宗庆后先生偷逃税收三个亿。当时,我们提前建议宗庆后先生梳理法律风险尤其刑事风险,在税务机关立案之前即补交了全部款税——虽然这笔税款并非明确必须由宗庆后承担——在此过程中我们不断向各界呼吁。之后不久《刑法修正案(七)》出台,明确规定出现逃税问题不能简单粗暴直接抓人,只有税务机关查处后仍然拒不改正或屡教不改的,方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既是范冰冰补交税款带罚款近九个亿之后不必坐牢而刘晓庆则不得不在里面呆了四百多天原因,更是刑事法律环境的变更对地方政府的有效约束。




06

周放生先生提经典马克思主义作家认为“劳动创造财富”,而《公司法》则确立了股权说话的基本原则,如何协调?

资本与劳动的矛盾与博弈是长期的,确有必要反思传统的剥削理论。现代社会已经进入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资本资源、人力资源都是创造社会财富不可或缺的因素,都应获得应有回报。同时,所谓的生产者、打工者和资本家是相互转化的。马云是资本家,但早期雅虎拥有阿里巴巴约45%股权而管理团队只有不到20%、外星人则不过约7%的股份,更像是打工的。


07

公司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微结构,涉及三个基本问题

一是股权问题,涉及主权和所有权问题;二是治权问题,即公司治理结构和智慧;三是企业文化及核心价值观问题。


08

“周氏方案”必然引发国有企业同股不同权、无股而行权的问题。

同股不同权当下主要有两类:一是管理决策上的同股不同权。比方阿里马云,京东刘强东、百度李彦宏,他们都享有远超其股权份额的决策权。一类是利益分配上的同股不同权,比如有限合伙中的GP与LP的权利义务差异。

周氏方案”提出了第三种有代表性的同股不同权——法律是公众的契约,契约是私人间法律。法律是批发的契约;契约是零售之法律——这个问题在民企中很好解决,大家商量就是,例如所谓VIE也就是协议控制,协议分配利润原则上更不是问题。但,如果事涉国资,可能情况要复杂得多,法律风险也要大得多得多,可行性也就要小得多得多。

那么,“周氏方案”能够绕开雷区拓展出国企改革的“后山小道”么?


09

周先生提出“激励比监管重要”:

将员工的利益都融入到最后分配当中的时候,如何加强监督、如何节省成本、如何维护企业品牌、如何避免短期行为......都可以通过利益激励得以实现——这样做确实使制度与人性(包括人性中恶的相互制衡)得到有效结合


10

员工是企业的目的而非手段!

这个论断极具人文光芒,也是调和各种利益、化解各种矛盾的重要力量。只是,一旦如此那国企与民企更不应在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上有所不同,否则得出的结论便是国企员工享有特权?!


 



11

“混改”哪里会是什么新生事物呢?

当年国企改制无非两个基本方向:一是管理层收购MBO,也就是被郎咸平指责为“小保姆当上女主人”的模式;一是引进战略投资人。如果引进的投资人是民企、外企、上市公司,不就都是所谓的混改么?——前些年我处理了太多“国企改革回头看”翻旧账收拾企业家、投资人的事情,现在再搞混改如何才能让非国有经济往里冲呢?!此外,国企强势参与效益好的民企恐怕也会是国进民退的一种方式。


12

计划经济时代在权力的安排之下,国营企业一枝独秀,而国民经济也在权力的垄断之下近乎崩溃。八十年代,在座的黄江南先生与王期山、朱嘉明、翁永曦等先生一起并称“改革四君子”。他们在研究中国问题尤其是农业问题的基础上就“中国向何处去”这样的宏大命题提出方略并与当时中国的最高层当面沟通。此后的改革,实际上就是政府放弃垄断一切,将一些资源和权利交由社会、交由民众去处置,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开始发展,整个社会开始有活力


13

十几年前写过一篇《国企改制是个宪政问题》发在《法制日报》上:一方面,国有资产因权力因素在非正常理由、非正当程序地流失;另一方面,通过高税收、高收费、高房价、高物价、高油价等方式大量民间财富又成为国有财产——要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首先是要把权力管管好。


14

当下很多影响性案件出现转机甚至彻底反转,是因为我们社会当中的事情不再仅仅是单个的事情,而是可以通过媒体尤其互联网让大家看到,看到以后每个人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这就形成了一种“公众意志”——这种公众意志是有力量的,你我每一个人的行动,最终将汇集成历史的洪流,足以改变社会,影响历史。


15

矮大紧曾经在电视节目中怼过一个清华博士,因为那位博士生向几位老师请教的是如何选择职业——高晓松讲清华这样的大学是培养“国之重器”的,怎么如此关注自身的那点子事儿而没有一种家国情怀与担当呢?!无论如何,高晓松确实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

你我的责任和担当在哪里?

怎样避免成为一个精致利己主义者?

如何保有我们的赤子之心与家国情怀?



企业合规若干核心问题







【点击阅读】

企业何以合规?

司马难与王秋赦

国企改革向何处去?

庶民的幸福与资本的“罪恶”

李诞的脱口秀与经济学家的段子

新思维:法律首先是帮人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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