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充电站
►强化班
►自查测试
扫黑除恶丨来了!这有一份“自查式”的知识竞赛等你查收(第一弹)
►重要信息
扫黑除恶丨判了!嘉兴中院二审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个月
@在校大学生 欺骗?胁迫?虚高借条?2分钟撩开“校园贷”的伪善面纱!
远程视频公开宣判现场
4月17日下午,桐乡法院一审宣判一起涉恶“套路贷”案件。被告人申某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高某、谢某、邓某等三人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10个月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下半年,被告人申某为牟取不法利益,以桐乡市崇福镇某宾馆办公室为据点,成立汽车租赁公司,并纠集高某、谢某、邓某等人,相互结伙或结伙他人多次实施以汽车抵押为主要方式的“套路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恶势力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一审庭审现场
该团伙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利用被害人急于借款的心理,将“违约金”、“家访费”、“押金”、“介绍费”、利息等金额计入本金虚增借款金额,诱使被害人签订一系列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合同,涉案总额20余万元。之后,该团伙采取故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等手段,强行将被害人车辆开走,以不拿钱将转卖车辆相要挟,迫使被害人按照借条支付虚高借款金额或“拖车费”。
此外,该团伙为索取债务,采用喷漆、堵锁眼、喊喇叭等手段多次滋扰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申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其余3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扫黑除恶,从我做起
转发至朋友圈
为扫黑除恶贡献力量!!!
来源丨桐乡法院
编辑丨桃渊明
审核丨田舍郎
“扫黑除恶”充电站
►强化班
►自查测试
扫黑除恶丨来了!这有一份“自查式”的知识竞赛等你查收(第一弹)
►重要信息
扫黑除恶丨判了!嘉兴中院二审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个月
@在校大学生 欺骗?胁迫?虚高借条?2分钟撩开“校园贷”的伪善面纱!
你在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