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标题为《曼彻斯特学派与非洲社会研究——读<格拉克曼之后的人类学>》载于《民族论坛》2021年第2期。文中注释已略。法律人类学世界微信公众号感谢作者授权推送。
李旭东(1994-),男,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人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摘要:《格拉克曼之后的人类学》一书展现出曼彻斯特学派及非洲社会研究的整体画面。曼彻斯特学派由格拉克曼开创,其基本理论视角和具体研究方法被该学派成员所继承,但成员间及其与导师之间仍在理论取向和研究领域上存在诸多差异。在后殖民时代,从事非洲社会研究的人类学家既有对以往理论脉络和研究议题的承接,又有不同于殖民时期人类学的问题意识和议题设置。由此,该书描绘出两幅“充满张力的学术共同体”的画面。在理解一个人类学学派时,既需要清晰地辨别其一致性和独特性,又要全面地看到其多样性和异质性。关键词:《格拉克曼之后的人类学》;曼彻斯特学派;非洲社会研究;“学术共同体”“曼彻斯特学派”(Manchester School)是诸多人类学学派之一。学界已有的普遍共识是该学派的理论方法属于结构-功能学派,但事实上并非全然如此,其是由众多不同理论取向的学者共同组成的研究团队与组织,内部既有共同理想,又有分支目标。正如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和克莱德•米切尔(Clyde Mitchell)对该学派形成的不同认识所示,曼彻斯特学派虽内部差异明显,但有共同的导师和研究特色。以往学界有关该学派的研究集中于冲突理论、法律-仪式研究和扩展个案法等方面。本文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叙述曼彻斯特学派的创始人及其理论方法,论述该学派中代表性成员的理论思想,以及后辈成员之间及其与导师之间在理论取向和研究方法上的异同,进而勾勒出曼彻斯特学派的整体图景。一、曼彻斯特学派的奠基:马克斯•格拉克曼及其思想方法影响研究者思想形成的因素至少有三点:家庭环境、学校教育以及同行启发。马克斯•格拉克曼(Max Gluckman)于1911年出生在南非的约翰内斯堡(Johannesburg),其父伊曼纽尔•格拉克曼(Emanuel Gluckman)是来自拉脱维亚(Latvia)的犹太人,是一名具有公共精神的律师,也是一位自由主义的亲英派成员。其母凯蒂•格拉克曼(Katie Gluckman)虽出生在俄罗斯的敖德萨(Odessa),但却拥有立陶宛(Lithuanian)的公民身份,是一位南非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发起人和支持者。此种家庭文化氛围给格拉克曼的思想带来了不同层面的冲击和启发,其中父亲的影响更甚。正如理查德•沃伯纳(Richard Werbner)指出,“(马克斯的)父亲对道德规范和道德想象、公平和责任分配、法律规则和应有程序、权力和抵抗以及种族关系的关切,对马克斯一生均产生重要影响,构成其人类学研究的基础”。换言之,父亲的榜样力量对格拉克曼日后的人类学研究气质产生关键性作用,对其从事部落法律研究具有启发意义。为了追随父亲的脚步,格拉克曼于1928年从爱德华十二世国王学院(King Edward XII School)来到威特沃特斯兰德大学(Witwatersrand University)攻读法律专业,同时在父亲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在大学二年级时,他因被杭莱太太(Mrs. Agnes Winifred Hoernle)讲授的社会人类学课程所吸引和启发,便转向跟随杭莱太太学习人类学专业,并于1931年获得社会人类学和哲学荣誉学士学位。杭莱太太被誉为“南非人类学之母”,在政治上反对种族主义和种族隔离,在学术上倡导涂尔干(Emile Durkheim)和拉德克里夫-布朗(A. R. Radecliffe-Brown)的学说。这对格拉克曼的理论取向产生长期影响。格拉克曼于1934年在牛津大学跟随马雷特(Robert Ranulph Marett)攻读社会人类学博士学位,1936年毕业。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他于1939年进入罗得斯-利文斯顿研究所(the Rhodes Livingstone Institute,简称RLI)工作,1949年担任曼彻斯特大学社会人类学教授,成立研究机构并培养学生。至此,曼彻斯特学派逐渐发展壮大,于20世纪50-70年代达到顶峰。该学派的主要理论取向和研究方法均始于格拉克曼的研究。为此,我们需了解格拉克曼的理论方法及其形成过程,才能清楚地定位该学派的基调。格拉克曼的理论取向与研究方法主要包含下述几个方面:事件-过程论、冲突-均衡论、比较法、情景分析法、扩展个案法,以及科学的与历史的分析视角。下文将一一展开论述。首先是事件-过程论与冲突-平衡论。“格拉克曼在20世纪30年代形成的‘过程理论’受到物理学家和科学哲学家的持久影响。”实际上,拉德克里夫-布朗和格拉克曼都把数学家和科学哲学家怀特海(A. N. Whitehead)的过程思想引入社会人类学之中。“在怀特海的理论框架中,自然或有机体被看作是进化过程的结构……怀特海的著述使拉德克里夫-布朗和格拉克曼能够运用有机体类比,(这一类比有机体)不是涂尔干意义上的封闭实体,而是一个不断自发生成的生动过程。”换言之,在怀特海看来,类比有机体是一个持续发生变化的过程结构,而非单独的静止实体,需以动态视角理解这种生成过程。格拉克曼借鉴此观点以解释社会现象,认为事件-过程理论指向的是过程间的关系,而非单个孤立的过程。格拉克曼吸收了其他人类学家的相关研究成果,以丰富和充实事件-过程论。尤为重要的是,他受到格雷戈里•贝特森(Bateson)、埃文斯-普理查德(Evans-Pritchard)和迈耶•福蒂斯(M. Fortes)等同行的持久影响。具体而言,在《纳文》(Naven)中,贝特森以一种不断变化的动态平衡关系视角试图理解分化过程,发现仪式是一个过程,且该过程通过夸大地方社会的规则冲突来实现社会的平衡关系。这对格拉克曼研究非洲部落的反叛仪式深有启发。同时,格拉克曼通过阅读福蒂斯的著述来理解仪式作为过程这一命题。正如沃伯纳所言,“埃文斯-普理查德和福蒂斯在《非洲的政治制度》(African Political Systems)一书中提出的最富有成效、最具影响力的命题是过程理论中关系原则的发展” 。埃文斯-普理查德《阿赞德人的巫术、神谕与魔法》(Witchcraft, Oracles and Magic among the Azande)一书中针对阿赞德人如何在封闭的信仰体系中解释失败的社会过程这一核心论题,为格拉克曼的事件-过程论提供了主智论支持。相较于前辈,格拉克曼《南非祖鲁王国》(The Kingdom of the Zulu of South Africa)一文是其事件-过程理论的最早尝试的成果。在从事事件-过程理论研究的同时,格拉克曼还重点探讨冲突-平衡理论,试图超越结构-功能主义的静态均衡论。在他看来,每种制度规则都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之中,因此,社会人类学研究面临两大挑战:一是某一社会在从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变过程中,如何确定某些原则是否发生改变;二是如何理解殖民时期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制度上的差异及其带来的后果。解决这些问题,需从马克思主义著述中寻找理论资源。事实上,格拉克曼的妻子玛丽(Mary)激发了他对马克思主义著作的阅读兴趣。在阅读过程中,格拉克曼吸收了马克思有关辩证法和矛盾论的观点,进而指出矛盾与冲突是社会的本质,社会中存在不同利益冲突的群体,也存在不一致的规范、原则和价值。同时,社会可以吸纳这些不同的矛盾与冲突,以实现社会的整合与平衡。换言之,社会的整合平衡与矛盾冲突彼此相互勾连。在《非洲的习俗与冲突》(Custom and Conflict in Africa)和《部落非洲的秩序与反叛》(Orderand Rebellion in Tribal Africa)中,格拉克曼通过分析“反叛仪式”来揭示非洲部落社会的延续机制,即这些社会如何通过举行反叛仪式实现社会团结与均衡。其次是比较研究、情境分析与扩展个案法。格拉克曼在罗得斯-利文斯顿研究所的七年研究计划中就试图用比较法展开社会调查,以一种系统性的方法来推进对整个南非劳动力迁移和工业化影响的研究。实际上,格拉克曼在不同层面展开比较研究。在《部落社会的政治、法律和仪式》(Politics, Law and Ritual in Tribal Society)中,他以类型学方法根据国王权力的圣俗差异将不同国家进行分类比较,“把它们放在一个序列中,从具有主要象征功能和较少世俗权力的领导人到强大的国王进行排序,以揭示影响国家结构的基本事实”。在《巴洛策法理学思想》(The Ideas in Barotse Jurisprudence)中,通过比较世界范围内不同地域和社会(而非仅仅是非洲或部落社会)的古代的与封建的法律文本,揭示不同社会和人群的法学思想与社会过程的异同性。有学者指出,“格拉克曼是在人类学传统中工作,其把描述人类事务中的差异性和特殊性作为主要兴趣,而不回避在这种描述性工作中使用普遍类别的可能性”。这是其比较研究之特点的集中体现。“情境分析”是格拉克曼较为重视的研究方法之一。在《现代祖鲁地区的一项社会情境分析》(Analysis of a Social Situation in Modern Zululand)中,格拉克曼通过日记的形式记录一天内因某一事件引起的不同群体在日常活动、行为语态以及关系处境等方面的变化,进而揭示这些具体情境中的人群与事件和更大的社会情景间的关系。换言之,“格拉克曼将一个特殊情境和更广阔的时空背景联系起来,并由此透析社会冲突和社会平衡的辩证关系”。这一方法为日后人类学家从事微观研究提供了有益参考。正如格拉克曼本人所言,“社会情境是人类学家原始材料中的主要部分。它们是他所观察到的那些事件,从这些事件及其在一个特定社会的内部关系中,他抽象出那个社会的社会结构、关系、制度等……我根据自己的纪录描述这些事件,而不是根据我所知道的现代祖鲁社会的整个结构把情境的形式强加给描述,这样我的论点的效力将有可能更好地被接受”。在此基础上,“扩展个案法”逐渐成型,“这种方法注重对个案进行历史学意义上的分析,而不刻意地寻求一般性概念;同时也要求对个案涉及的社会、原则、价值进行持续性的分析,进而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分析社会变迁的过程。”换言之,该方法是基于田野调查和整体主义认识论,在超越地方社会和历史情境的脉络中理解具体的日常实践行动的一种比较研究法。最后是科学的与历史的分析视野。正如沃伯纳所言,“很少有人论述有关他(格拉克曼)的社会人类学视野的重要性,这至少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比较视野,另一个是科学的和历史的视野。这些视野贯穿于他的整个学术生命”。上文已论述其比较研究视野,接下来着重讨论其科学的和历史的分析视野。“格拉克曼的转换计划(transformational project)具有两个面向,即作为历史的科学和作为科学的历史。两者间的张力具有足够的创造性来将该计划置于作为一门科学的和历史的学科——社会人类学的前沿。”该视野以过程分析为中心从具体现实的描述中抽象地理解整个社会活动过程。事实上,对当时的社会人类学界影响颇深的是,“有关量子力学和场论的争议以及关于互动系统中关系与事件的新科学思想的影响,这些话题似乎以令人惊讶的或成问题的方式展现出一种开放的、动态的和对立的状态”,这让格拉克曼意识到不同于以往学者的敏感问题。同时,他接受了科学物理学家和哲学家诺曼•坎贝尔(Norman Campbell)所提出的科学挑战,后者的科学与历史的区别观突出强调事件之间的关系。由此,格拉克曼认为,科学研究的是事件之间的关系,而历史研究的是事件本身。这一观点和其事件-过程论相一致及相呼应。因此,他认为,“按照此种对科学的主张,我的公式的证明和价值不仅取决于它们对实际祖鲁地区历史的解释程度,而且还取决于科学方法是否能应用于它们本身”。综上所述,格拉克曼在诸多前人思想的影响下,通过事件-过程论和冲突-平衡论等理论视野,运用“情境分析”和“扩展个案法”,结合科学的和历史的分析视角,展开对南非部落社会的习俗、法律和仪式等内容以及世界诸多地区的社会文化比较研究。他的基本理论视角和具体研究方法为日后该学派成员所继承和批判。格拉克曼为该学派设置了许多共识性的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为后辈成员提供了研究基础。正如库珀所言,忠诚于马克斯•格拉克曼是对曼彻斯特学派每位成员的要求。该学派的主要成员包括约翰•巴恩斯(John Barnes)、伊丽莎白•科尔森(Elizabeth Colson)、克莱德•米切尔、爱泼斯坦(A. L. Epstein)、科恩(Abner Cohen)、维克多•特纳(Victor Turner)、亚普•范维尔森(Jaap van Velsen)以及理查德•沃伯纳等学者。每位学者都在各自的研究中既遵循其导师的研究路径,又做出了突破性改变。下文将重点围绕科尔森、米切尔、爱泼斯坦、特纳、沃伯纳等成员的理论思想展开论述,呈现出曼彻斯特学派的多样图景。科尔森从格拉克曼的理论传统中承续了冲突研究和情境分析等知识论与方法论,将特定的理论视野移向有关歧视问题、安置问题、平等问题以及参与式民主等方面。其田野点集中于赞比亚的汤加格温贝谷(Gwembe Valley Tonga),在那里,她目睹了当地人如何调试因生活环境变化带来的不适感,以及他们在新处境中的生存策略。后来,她将视角转向当地人因迁移而面临的安置问题。这种问题取向是科尔森对人类社会问题的批判性理解,是有关冲突研究的延伸。在她看来,不存在处于平衡状态中的社会,冲突会持续存在于社会中,将不同部分组合成一个整体结构是不可能的。“科尔森的基本出发点是质疑当时的整体模型或系统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与格拉克曼(特别是有关封闭系统和平衡模型的效用等论点)进行对话。她认为,流动的社会现象从未达到平衡。因此,格拉克曼的均衡论思想根本不是社会理论或民族志分析的立足点。”基于此,作为系统怀疑论者的科尔森在《麦加印第安人》(The Makah Indians)一书中,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方法,运用充实的数据材料,批评和反驳格拉克曼的均衡论,因为后者更倾向于涂尔干和拉德克里夫-布朗的理论学说。在科尔森看来,涂尔干的道德体系思想不能有效解释麦加印第安人的现实遭遇。更为关键的是,“在她的知识史上,洛克(Locke)、休谟(Hume)、弗格森(Ferguson)和其他17-18世纪的道德哲学家的影响以及他们关于‘人类所展示的创造性自由’的想法更合其意,也更重要”。因此,基于对赞比亚汤加60多年的研究,科尔森倡导一种“参与性民主”的扩展式民族志愿景。此外,20世纪40-50年代,结构功能主义占据英国社会人类学界的主流地位,福斯特将该理论用于亲属关系的研究。这激起了科尔森的不满,进而回应福特斯。她指出了结构功能主义对于亲属关系研究的不足,认为应将亲属关系以及家庭与宗族关系置于更大的权力与性别关系中予以考究。她重点论述汤加地区男女性别平等关系的建构,指出在摩尔根(Morgan)的民族志研究中突出妇女在道德上和政治上的能动性,认为“如果想寻求一个平等社会,那么就必须解决大量的秩序问题,包括道德问题和政治问题”。在沃伯纳看来,科尔森是一位非非洲主义者。“这不仅是因为她对美国印第安人终生保持迷恋,而且对在伯克利教学也是如此。……这吸引了她的学生,后者对世界各地充满广泛的研究兴趣,如印度尼西亚、摩洛哥、突尼斯、肯尼亚、日本、加拿大、瑞典、苏格兰、美国以及赞比亚。”米切尔既是一位乡村人类学家,又是一名城市社会学家。其早期有关乡村的著作对社会人类学作出了重要贡献。“基于他的田野调查而成的《姚村》(The Yao Village)一书开创了曼彻斯特学派运用村庄事件序列的微观史学法来分析地方危机和派系政治的研究传统。”实际上,米切尔非常重视“过程化”与“情境化”的扩展个案分析方法。在此,我们可以看到米切尔和格拉克曼之间的某种内在传承关系,即格拉克曼所提出的事件-过程论和冲突论在米切尔的理论构架中仍有体现。在继续推进格拉克曼的论点时,米切尔采取了一系列步骤,如议题设定(agenda-setting)以及揭示场论(field theory)在城市社会中的应用。正是在这一理论脉络和问题意识的导向下,米切尔提出了诸多相关研究问题:分层作为一种等级现象对不同的人群有何影响?人们是如何将彼此放置于威望和等级上,而非阶级上的?不同威望和等级差异是如何被标记或表示的?人们的等级差异是如何适应具体动态情况的?这些问题成为米切尔长期关注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格拉克曼曾计划要系统地研究乡镇与农村之间的关系问题,但是未果。米切尔则延续其导师的问题,通过运用大量的量化统计数据和调查资料综合地研究社会变迁的区域性问题。在《赞比亚的距离、运输和城市参与》(Distance, Transportation and Urban Involvement in Zambia)一文中,米切尔指出,“为了城市互动的目的,城镇中的人们根据简单的原则将彼此分门别类,这些原则包括熟悉性和文化相似性。利用这些原则,来自不同部落的农村人可以克服城镇的差异,并根据文化相似性给自己贴上标签”。米切尔遵循格拉克曼所开创的情境分析法研究了卡拉拉舞(kalela dance)。米切尔指出,正是通过跟踪仪式中的线索,格拉克曼才形成了对现代祖鲁地区总体结构的历史和社会学分析。基于此,其以情景分析法为基础提出了自己的研究途径:“我首先描述了卡拉拉舞,然后将舞蹈的主要特征与铜带上非洲人之间的关系体系联系起来。为此,我必须在某种程度上考虑到北罗得西亚的黑人-白人关系(Black-White relationships)的一般性制度。通过从铜带上的特定社会状况向外推进,该地区的整个社会结构由此被纳入。只有在对这一进程的研究得出结论后,我们才能回到舞蹈中,才能充分认识它的意义。”米切尔通过舞蹈这一研究载体重点深入剖析地方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换言之,与其说是对卡拉拉舞本身的研究,不如说是对城镇中人群社会互动的研究。就族群与部落问题而言,米切尔将精力集中在不同群体有关文化认同与族群身份的建构、社会分类的运用以及创造现代主体性等问题上,认为族群性(ethnicity)或部落主义不是一回事,反对简单的城市研究,批判“去部落化”“西化”的文化适应观。此外,米切尔关于威望、精英模仿、部落主义、人际关系、循环劳动力迁移以及对城市社会变革研究等论题引起了当时社会人类学界的激烈辩论。爱泼斯坦在1944年毕业于女王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通过阅读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野蛮社会中的犯罪与习俗》(Crime and custom in savage society)一书后转向人类学研究。爱泼斯坦是格拉克曼的首届博士生之一,从1951年跟随导师读人类学专业,于1955年毕业。受格拉克曼的影响,他对法律人类学颇有研究且取得丰硕成果,关注“行动中的法律”(Law in Action),重点研究城市法院。基于对听证会和诉讼记录以及通过向地区专员法院上诉案件的研究,他批评了1938年建立的城市法院是如何在部落代表和部落领导的基础上运作的,进一步指明追求法律多元化利益的取向。他认为,“尽管社会多样性和经济差异有所增加,但城市的非洲人对部落规范在调节许多社会关系方面的适用性仍有广泛的共识”。爱泼斯坦越来越意识到城市法院已成为城市社区内部争取政治权力斗争的焦点。爱泼斯坦指出,“对格拉克曼来说,合理的人(the reasonable man)的形象不仅是一种分析工具,而且更多的是民族志学家与其调查者之间深切同情的表达”。但是,爱泼斯坦并不全然认可其导师的论断,在《司法技巧和司法程序——一项非洲习惯法研究》(Judicial Techniques and the Judicial Process--A Study in AfricanCustomary Law)一书中指出格拉克曼的分析框架中缺少了某种重要的构成要素,即情感或情感动力的力量(the force of emotion or emotional dynamics)。此外,爱泼斯坦是米切尔的长期合作者,对非洲社会的城市研究颇有心得。他提出了一个关键议题:不平等和社会分工关系的重要性。在《北罗得西亚铜矿就起源地而言的非洲劳动力分布》(The Distribution of African Labour by Area of Origin in the CopperMines of Northern Rhodesia)一文中,爱泼斯坦和米切尔通过问卷调查法收集相关数据,得出如下结论:“北罗得西亚(现为赞比亚)城镇非洲人的职业社会等级与非洲其他地区一样,与职业要求的资格程度有关,这将使任职者能够遵循他们认为是‘文明’的生活方式。换句话说,职业的社会等级反映了更普遍的威望体系,它表现为对社会主导的欧洲生活方式的模仿。”这从侧面展现出欧洲殖民统治对非洲社会变迁的根本性影响。在《城市非洲社区中的政治》(Politics in an Urban African Community)一书中,爱泼斯坦揭示出在新工业社会中非洲工人不断争取权力和改善地位的渴望与要求。“当非洲人开始在城市-工业环境中找到自己的目标时,他们意识到其内部的部落分裂和他们与欧洲矿工及管理层的对抗无关,基于此他们以阶级为基础组织起来,而非被部落长老的模棱两可所混淆。”由此,爱泼斯坦将“冲突作为提供变迁动力”(conflict as providing the dynamics of change)作为研究视角,以理解和解释非洲社会内部在殖民主义时期的剧烈变动。以往学界非常重视特纳在曼彻斯特学派中的重要位置,集中分析其有关恩登布人社会的仪式研究。但沃伯纳在结合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着重探讨特纳的学术个性及其与曼彻斯特学派的关系。特纳是格拉克曼的另一位首届博士生,于1951-1955年跟随其导师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沃伯纳强调了有关特纳的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是特纳最富有成效和高度原创时期对于其学术研究的重要性。第二件事是特纳从1955年开始进入创作期,且在曼彻斯特工作。这两件事对特纳日后的研究影响深远。特纳在格拉克曼的指导下展开对仪式理论的研究,同时,米切尔也鼓励特纳在田野调查中进行具体仪式的研究。特纳结合其他学者的思想以丰富自身的理论素养。他的符号学思想受到新古典主义托马斯哲学(neo-scholastic Thomist philosophy)、卡尔•荣格(Carl Jung)和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Freud)的启发,同时,受爱德华•萨皮尔(Edward Sapir)和语言人类学(linguistic anthropology)的影响,他发展了有关象征符号作为情感刺激的分析方法,并探索物质性的语义学和情感联系。实际上,特纳思想经历了多次转变,即从仪式冲突过程研究转为符号研究、社会戏剧和仪式戏剧研究。但是,正如谢丽•奥特纳(Sherry B. Ortner)所言,“特纳的著述保留着英国社会人类学的影子,虽然他给象征研究注入想象的活力”。特纳的思想和格拉克曼的思想之间具有某种亲和力。沃伯纳发现二者思想至少有两个方面的相似之处,一是经常使用一种特征表达的对偶词语,一是转向以明显悖论形式出现的辩证命题。换言之,“格拉克曼和特纳共享了一种递归思想(recursive thought)的倾向”。具体而言,格拉克曼在《非洲的习俗与冲突》一书中,通过许多对立的例子进行对比表达(如“仇中的和平”“巫术中的逻辑”“权威中的脆弱”),且将分析重点放在相关的辩证命题中。与此关联的是,特纳在关于恩登布人及其社会的著述中对比了“离心与向心”、“统一的整体仪式与可裂变的世俗生活”、“阈限与近阈限”、“结构与反结构”等内容,以辩证的视角理解该社会的文化现象。此外,米切尔《姚村》一书为特纳的理论分析提供了支持。玛丽•道格拉斯指出,“特纳分析的许多冲突都是母系系统固有的,米切尔已经在其《姚村》一书中对这些冲突进行了评论。但特纳把此分析带到了一个更高的准确性层次”。但是,也有对其思想进行批评的成员,如科尔森质疑特纳在嬉皮士群体中看到的解放力量,并从伯克利的关于嬉皮士和汤加的女巫运动的研究角度提出不同见解。正如沃伯纳所言,格尔茨(Clifford Geertz)遮蔽了特纳对社会戏剧和仪式戏剧的区分,而将二者混为一谈。为此,沃伯纳重新分析了特纳所著的《奇汉巴,白灵》(Chihamba,the White Spirit)一书,指出Chihamba的独特之处在于,以一个宇宙为前提依据,根据这个前提,社会和谐、宇宙秩序和个人福祉融为一体。特纳通过仪式戏剧展现出白灵在当地社会的一体性构建中的核心地位与关键作用。相较于米切尔和爱泼斯坦,沃伯纳有关城市精英之间的友谊关系的研究涉及三个方面:突出社会中的道德因素;强调交往网络中的人们维持人际关系的行动意义以及这些意义如何在流言蜚语中(in gossip)传递与感知;注重精英、区隔和公民美德的形成问题。实际上,在后殖民时期,精英友谊圈在不同族群之间的影响程度存在较大区别,在不同的城市转型过程中也有明显差异。沃伯纳通过具体案例说明城市转型与友谊关系圈增大之间的关系,究其原因有二:一是作为博茨瓦纳首都(Botswana’s capital)的城市,具有集政治、经济与文化于一身的优势;二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城市的快速扩张以及房地产价值的巨大增长得以发挥作用,拥有丰富资源、房地产业发达的城市具有较大优势。这些政治经济因素影响了城市精英友谊关系圈的收缩与扩大。精英们的亲属关系与友谊圈之间的联系也是一个重要面向。最引人注目的亲属关系和友谊关系的展演是在为公众举行的重要仪式中,如婚礼和葬礼等。“在这种情况下,与亲属一起,恩惠-伙伴关系(boon-companionship)总是被显著地动员起来。”这是友谊圈内各成员之间的义务,彼此交流合作,共解难题。在后殖民转型期间,精英间友谊的动态关系必须基于长期的代际间关系展开研究,这是观察和窥探精英之间友谊圈涨缩的角度和方法。此外,沃伯纳非常重视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的研究。他通过分析一场公共世界主义者理查德•恩格瓦贝•曼纳托克(Richard Ngwabe Mannathoko)的葬礼来解释公共世界主义何以成为可能。解释曼纳托克的葬礼仪式需从三个方面出发:一是对道德激情的强烈呼吁(如宽容、耐心、和解、同情)以及对作为根深蒂固的世界主义特征的张力关系的强调;二是历史原因,即人们如何回应这种世界主义,在曼纳托克的案例中,预示着非洲正在出现第二次解放运动,其过程充满希望与协商民主,有望实现良性发展;三是对于公共世界主义来说,这样的场合蕴含一种“阈限”精神和感觉。这一现象导致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浮出水面:关于不断变化的世界秩序的不确定性问题。正如沃伯纳所言,“如果世界主义对我们有更深的价值,它则是提供了一种去思考列维-施特劳斯(Levi-Strauss)关于图腾主义说法中不可想象的‘没有国界的人类’的冲动”,并且“我们已经看到,通过在世界主义和精英角色之间的政治斗争和文化创造性紧张关系,根深蒂固的公共世界主义在后殖民时期的非洲社会是如何进一步可行的”。在他沃伯纳看来,一种具有包容文化多样性的力量在非洲大地落地生根。综上所述,曼彻斯特学派的主要成员之间及其与导师格拉克曼之间在理论思想、研究方法和研究领域上都存在异同,呈现出“一体”与“多元”的复杂画面。首先,格拉克曼的过程论、冲突论、情境分析、扩展个案法以及比较研究被其学生继承下来,并分别运用于各自的具体研究中,如科尔森的基于对麦加印第安人的冲突社会学研究,米切尔对姚村社会的过程性分析,爱泼斯坦对城市法院的法律人类学研究,特纳对恩登布人社会的仪式过程研究,沃伯纳对城市精英友谊关系的历史视角分析。更为关键的是,在这些成员的早期研究中,非洲社会是最为重要的田野调查之地,绝大部分成员如其导师一样既是公共人类学家,又是非非洲主义的非洲研究专家。其次,这些成员之间在研究上彼此合作与启发,如米切尔和爱泼斯坦合作研究非洲城市文化,米切尔对特纳仪式研究的启发,沃伯纳对米切尔和爱泼斯坦研究的精进。同时成员之间在研究领域方面存在差异,如科尔森对亲属关系的研究,米切尔对卡拉拉舞的研究,爱泼斯坦对非洲矿工的研究,特纳对仪式戏剧的研究,沃伯纳对世界主义的研究。成员间也存在相互批评,如科尔森对特纳嬉皮士研究的批评。最后,随着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化、社会变迁的加速化以及人类学主题的多元化,这些成员们的研究逐渐与格拉克曼出现分歧。如科尔森对格拉克曼均衡论的批评,米切尔运用定量研究法研究社会文化问题,爱泼斯坦批评格拉克曼缺乏对情感因素的重视,特纳转向象征符号与社会戏剧的研究等。20世纪60-70年代,亚非拉地区经历了民族解放运动,诸多民族国家纷纷成立。这为人类学提出了新任务,尤其是对英国社会人类学产生了新挑战。殖民时期的非洲部落社会从无国家社会逐渐转变为国家社会。在此背景下,后殖民时代的人类学者采取不同的研究视角和理论路径展开非洲社会文化研究。基于此,沃伯纳指出,“如果从国家暴力、权力和全球化、习俗和本土化政治、性别、文化霸权和抵抗、公民文化和文明、伦理和道德人类学以及非殖民化等角度来看,当前(社会人类学界)存在着激烈的分歧,那么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就会与格拉克曼所面临的理论问题和现实挑战产生共鸣”。因此,在后殖民时代,社会人类学的非洲研究既有与殖民时期所涉问题的联系,又有不同于殖民时期的诸多新问题亟待解决。按沃伯纳的解释,在后殖民时代,社会人类学将面临两个重大挑战:一是分析后殖民策略如何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即兴地产生多种不断变化的交叉认同,其中有些因素会被抬升;二是无论是在国家创造的领域还是国家反对的领域内,日常生活中产生的诸多文化政治问题。这两大问题是当前社会人类学亟需解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首先,就认同策略而言,在非洲大陆,族群差异和认同政治是后殖民时代更为突出的问题。在沃伯纳看来,“后殖民研究需要阐明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相应不同的认同策略。这些策略或多或少是深思熟虑的、‘理性的’或‘非理性的’,通过当地语言、文化丰富的特定习语、图像、隐喻和转喻将独特的印记置于后殖民主义之上”。这种认同策略内含一种“族群-象征主义”的意义。在这一研究路径上,诸多人类学者做出贡献。阿德班维(Adebanwi)《尼日利亚的约鲁巴精英和族群政治》(Yoruba Elite and Ethnic Politics in Nigeria)一书是针对这一问题展开批判的代表之作,为我们理解认同策略与认同政治提供了鲜活案例与深度分析。Fisiy和Geschiere将巫术话语的理论兴趣从人际关系中的社会控制、责任或微观政治的非历史问题转向在不断变化的资本主义条件下国家内部的道德和政治经济的历史问题。此外,作为反殖民统治的解放斗争,民族主义鼓励民族(nation)和国家(state)之间的认同。在非洲的许多地区,它还带来了一种“准民族主义”。与认同策略相关的是主体性(subjectivity)的确立。但是,后殖民主义人类学家清楚地认识到主体性是一个模棱两可的概念,其包括反身性和主体间性。主体性的偶然性和模糊性是苏珊•雷诺兹•怀特(Susan Reynolds Whyte)的后殖民分析的核心问题。她关心的问题是如何理解乌干达东部人民在艾滋病的蹂躏下得以生存。她的分析开启了虚拟语气(subjunctive)的概念,即尝试性的和条件性的语气(mood),这是对经验的假设(if)和可能(maybe)的反应,并以希望和怀疑的眼光看待一个不确定的未来。此外,有关行动主体自主性的问题也伴随着认同策略产生出来。在沃伯纳(Pnina Werbner)看来,博茨瓦纳妇女的社会行为的相对自主性在不断变化的后殖民主义条件下变得有问题。由此可见,后殖民时代的认同策略与认同政治问题一直纠缠着人类学家的诸多研究,这是一个既需要认真分析又难以一蹴而就的复杂的人类社会问题。各辈人类学家都在努力解决该问题的道路上迈进。其次,就日常生活中的文化政治而言,其涉及两个问题:在国家内部,相互同化(reciprocal assimilation)和政治杂伴(politicalhybridity)为何?在后冲突社会中,草根普世主义(grassroots ecumenism)何以实现?针对第一个问题,巴亚特(Bayart)给出了一个答案。在他看来,相互同化指的是非洲社会中新型精英与传统精英之间在包容性身份、潜在的社会包容乃至政治融合等方面的一种关系。精英之间通常是不同的,即使他们在历史上存在相关性,甚至共享家庭或地方起源。因此,相互同化概念在后殖民时代强调的是在完全不同的后殖民精英们的选择性联盟中,不同政治行为主体的能动性;并注意到后殖民政治文化的混杂性,其作为可再生的前殖民的和殖民的遗产所具有的积极且多变的合成或反合成性质。这种彼此同化内含政治杂伴的倾向,使得文化呈现混融性和多样性特征,但杂伴并非完全等同于同化。此外,政治杂伴亦体现于有关“部落终结”(the end of the tribe)的说法上。面对这一话题,社会人类学家开始重新思考后殖民时代非洲社会的稳定性以及部落酋长的“现代性”问题。他们发现,在后殖民地区内部,这些酋长们的新传统与他们各自的和社区的财产之间存在牵涉关系,在此关系中,酋长们具有战略性和权威性。因此,政治杂伴的实现是将传统因素与新型因素相结合的产物,在不同地域、不同领域存在不同形态和不同方式。针对第二个问题,沃伯纳等人在《南部非洲研究杂志》(Journal of Southern African Studies,2018)中提出一个论点:“随着国家的政治干预发生深远的变化,草根普世主义往往也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但却含糊不清。”安德里亚•格兰特(Andrea Grant)通过对专制国家政权、新五旬节教会以及历史上占主导地位的天主教会三者之间的斗争进行实质性分析,揭示了种族灭绝后卢旺达(post-genocide Rwanda)的普世的不确定性。实际上,“草根普世主义的实现取决于在地方社会中把不同人群聚集在一起的努力,尽管这并不能够消除他们之间的宗教差异”。正如索尔斯(Soares)所言,“历史学家、社会科学家和宗教学家越来越认识到在非洲地区研究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重要性。不是将二者分开进行研究,而是将它们结合到一起来研究。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鲜活的宗教文化在日常的动态互动中存在”。事实上,就这个问题本身而言,仍需更多地思考以找寻宗教研究中的替代方案。詹森(Marloes Janson)有关西非克里斯拉姆运动(the West African Chrislam movement)的研究是较优方案。他认为,“克里斯拉姆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约鲁巴现象:正是共享族性使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间的混合成为可能”。因此,若要实现草根普世主义则需要超越固有的分类与隔阂,尤其是宗教差异。此外,随着全球化的日益深入,诸多跨域民族国家边界的组织实现了长足发展,这就带来了一个现象,即“国家的退却”(‘the retreat of the state’)。甚至有学者断言,如果“国家的退却”逐渐成为全球性现象而存在的话,那么后殖民时代的非洲社会将迎来一个关键时刻,即“从一个历史时刻转向另一个历史时刻,转向压倒一切的非政府组织及其跨国联盟时代,或者转向政府及其官员在公共领域和组织方面扩大参与度的国家时代”。这将是两条不同的路径,为草根普世主义提供新的滋养空间。总之,后殖民研究为我们理解当今非洲社会的断裂、变化与连续提供了新见地。后殖民时代的非洲社会研究不同于殖民时代的相关研究,但仍从后者那里继承理论工具和研究方法。“在格拉克曼及其圈子的传统中重要的不是提供一套标准答案,而是提出一种批判性方法。运用该方法,我们可以重新讨论问题,并在不断变化和开放的情境中提出新的以供分析的问题。”这就为后殖民研究深入非洲社会提供方法论上的指导。在面对非洲社会的具体境况的背景下,后殖民时代的社会人类学家主要针对两个核心问题展开研究:认同策略与认同政治问题,日常生活中的文化政治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殖民时代人类学家有关非洲社会文化的研究。《格拉克曼之后的人类学》一书从局内人的角度论证了曼彻斯特学派的独特性和内部多样性,围绕着曼彻斯特学派的创始人及其主要接班人的个人经历、学术思想以及社会关系等展开叙述,为我们呈现出既富有特色又多彩的社会人类学曼彻斯特学派。该学派的成员们经历了不同的社会变迁历程,如法西斯主义的兴起、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帝国主义的终结、反殖民主义运动的开展、反种族主义运动的进行等,这些剧烈变动给社会人类学造成了学科危机以及范式转换,对成员们的思想转变和日后研究产生了深刻影响。本文讨论的“充满张力的学术共同体”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曼彻斯特学派本身,二是指非洲社会研究的人类学团队本身。一方面,格拉克曼是曼彻斯特学派的创始人,其理论思想和研究方法成为该学派成员的基本且长久的研究基础。因此,就研究特点而言,曼彻斯特学派可被称为一个“学术共同体”。但在学派内部,导师与学生之间以及成员彼此之间存在诸多理论争论与思想交锋,一种张力关系内含其中。这一“内松外紧”式的风格形成了曼彻斯特学派独有的气质。另一方面,从事非洲社会研究的人类学团体就研究对象和承接的理论脉络而言可谓一个“共同体”,但因不同学者具有不同的问题意识和研究取向,所以又呈现出较强的异质性特征,如后殖民时代的非洲人类学研究与殖民时代的研究之间的差异甚是明显。这些都是社会人类学界较为普遍的现象。因此,在理解一个人类学学派时,我们既需要清晰地辨别其一致性和独特性,又要全面地看到其多样性和异质性。就曼彻斯特学派而言,道格拉斯和米切尔之间的不同看法恰恰构成我们全面认识该学派的基本判断,在详细论证和阐释学派创始人与成员之间在理论与方法等方面的联系与区别后,一幅较为完整的学派图景得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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