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思思:都说探春不认舅是为了立威,那么立威的内在逻辑是?
文/谢思思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背景:据《红楼梦》第55回,话说“荣府中刚将年事忙过,凤姐儿因年内年外操劳太过,一时不及检点,便小月了,不能理事”。是始,王夫人命李纨处理家中琐碎之事,但李纨“尚德不尚才,未免逞纵了下人”,便命探春“合同李纨裁处”,后又特请了宝钗来“监察”园中人事。三人管家之时,每日卯正就至议事厅,比凤姐管家期间还要早半个小时“上班”。家中下人又想李纨素日“厚道多恩无罚”、探春最是“平和恬淡”,因此比之前懈怠了许多。但是几件事过手之后,“渐觉探春精细处不让凤姐”,更觉这三人理事比凤姐当权时要更谨慎一些,“越性连夜里偷着吃酒顽的工夫都没了”。只道“万事开头难”,探春理家面对的第一个难题便是其生母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死了,应当赏给多少抚恤金或丧葬费。[①]
一、为何“不认舅”
赵姨娘不满于探春“给他二十四两银子”的裁决,亲自上议事厅提出异议,与探春展开对线。而争议颇多之处——“探春不认舅”产生于这场“对垒”之中。
这场“对垒”,其特殊情境在于它是探春理家的第一件挑战。且其中微妙之处又在于探春“新官上任”被添的第一把“火”来自她的生母。如果说,先前“预热阶段”时吴新登媳妇的暗中刁难,尚且还维持着表面的平和。那么这里的判罚是否处理得当直接关乎探春之后能否服众,更关乎贾府未来几个月的家宅秩序的稳定。具体原文细节如下:
赵姨娘没了别话答对,便说道:“太太疼你,你越发拉扯拉扯我们。你只顾讨太太的疼,就把我们忘了。”探春道:“我怎么忘了?叫我怎么拉扯?这也问你们各人,那一个主子不疼出力得用的人?那一个好人用人拉扯的?”李纨在傍只管劝说:“姨娘别生气。也怨不得姑娘,他满心里要拉扯,口里怎么说的出来?”探春忙道:“这大嫂子也糊涂了。我拉扯谁?谁家姑娘们拉扯奴才了?他们的好歹,你们该知道,与我什么相干?”赵姨娘气的问道:“谁叫你拉扯别人去了?你不当家我也不来问你。你如今现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给了二三十两银子,难道太太就不依你?分明太太是好太太,都是你们尖酸刻薄,可惜太太有恩无处使。姑娘放心,这也使不着你的银子。明儿等出了阁,我还想你额外照看赵家呢。如今没有长羽毛,就忘了根本,只拣高枝儿飞去了!”探春没听完,已气的脸白气噎,抽抽咽咽的一面哭,一面问道:“谁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检点,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我到素习按理尊敬,越发敬出这些亲戚来了。既这么说,每日环儿出去,为什么赵国基又站起来,又跟他上学?为什么不拿出舅舅的款来?何苦来,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也不知谁给谁没脸?幸亏我还明白,但凡糊涂不知理的,早急了。”李纨急的只管劝,赵姨娘只管还唠叨。
首先,旗人尤严主奴之分。“满洲风俗,尊卑上下,秩序整肃,最严主仆之分。”(《世宗宪皇帝圣训》卷二十六)按礼法,对于家生子(世代奴仆)纳为姨娘,不同于嫡庶之分,是切实的主奴之别。因此探春是主,赵姨娘及其兄弟赵国基是奴才。“你那里知道那‘奴才’两字是怎么写的!”第四十五回中赖嬷嬷对王熙凤、李纨说出这句话。[②]
(第四十五回)贾母因说:“袭人怎么不见?她如今也有些拿大了,单支使小女孩子出来。”王夫人忙起身,笑回道:“她妈前日没了,因有热孝,不便前头来。”贾母听了点头,又笑道:“跟主子,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若是她还跟我,难道这会子也不在这里不成?皆因我们太宽了,有人使,不查这些,竟成了例了。”
(第五十八回)袭人唤麝月道:“我不会和人拌嘴,晴雯性太急,你快过去震吓她两句。”麝月听了,忙过来说道:“你且别嚷。我且问你,别说我们这一处,你看满园子里,谁在主子屋里教导过女儿的?便是你的亲女儿,既分了房,有了主子,自有主子打得骂得;再者,大些的姑娘姐姐们打得骂得,谁许你老子娘又半中间管闲事了?都这样管,又要叫她们跟着我们学什么?越老越没了规矩!”
无论是贾母“跟主子,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还是麝月“谁在主子屋里教导过女儿”,可以明显看出主奴之别。凡是论及主子家事,则奴才之人伦送丧、子女教训等事,一概是难凑上的。[③]然而赵姨娘对抚恤金或丧葬费提出异议时,主张的是“情”,探春主张的是“理”,可见二人的对话并不在一个逻辑层面上。更不说在这个情境中,此“情”并不合“规矩”。
其次,场域对个体行动的结构性约束。在议事厅的公开场合中,赵姨娘拿赵国基舅舅的身份说事,就是将探春的“庶出”身份拿到明面。“你那知道,虽然庶出一样,女儿却比不得男人,将来攀亲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红楼梦》第五十五回,凤姐道出了探春庶出的弱势。而探春能成为“临时管理者”,概因为王夫人对她的信任。“太太又疼他,虽然面上淡淡的,皆因是赵姨娘那老东西闹的,心里却是和宝玉一样呢。”而在议事厅的场域内断事的探春,王夫人可以说就是她的“资本”。而赵姨娘公开的无理诉求,是对王夫人“嫡母”身份的挑战,并不符合礼法制度。
再者,探春本身是一个理性主义者,受她本身性格、价值观念和信念影响。因此,她最后只能愤而说出“谁是我舅舅”云云。而在此情境之外,探春私底下是否“不认舅”,《红楼梦》中有一句话可以回答,“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们唯一可知的是她并没有办法摆脱血缘的联系,至少众人在谈论起赵姨娘、赵国基的行为好坏时,探春对于成为这故事的一“角”之事只能是“避无可避”。
二、“立威”的内在逻辑
在正式讨论探春“立威”的内在逻辑之前,先提出一个问题:
为什么《红楼梦》用探春的生母赵姨娘首先发难才是真正挑战了探春理家的权威?
而不是任何其他观望探春断事能力的人,却偏偏是与探春有血缘关系的赵姨娘。这里,且先看薛宝钗、李纨和探春是如何拿到管家职权的授权的。
(一)“威”从何来
王夫人对李纨是“将家中琐碎之事,一切都暂令李纨协理”,对探春是“命探春合同李纨裁处”,二人一“命”一“令”,坐“议事厅”合同断事。而对宝钗是“我又没工夫,你替我辛苦两天,照看照看。凡有想不到的事,你来告诉我,别等老太太问出来,我没话回。那些人不好了,你只管说。他们不听,你来回我。”“他二人便一日皆在厅上起坐。宝钗便一日在上房监察,至王夫人回散。”可见宝钗虽然是一个“外人”,不适合出面管理家务,但是却是直接代王夫人行使职权,地位要高于李纨和探春二人。
又有第五十五回中,“那时赵姨娘已去,三人在板床上吃饭。宝钗面南,探春面西,李纨面东。”宴饮作为一种仪式象征,彰显了等级性的礼制,“是出于维护一个和谐稳定的家族伦理结构和等级秩序的功利目的。”[④]尽管这一处情境并不是在隆重的宴会场合,但是三人的座次仍可体现礼制与人情的二元共生。这里宝钗以客人尊贵身份面南而坐,又面东尊于面西,虽说旗俗中未出嫁小姑尊于已嫁者的家庭地位,[⑤]但是此时并无“翁姑”在坐,依据长幼有序之古礼,故李纨坐于次尊之位。
不过,就实权来说,却是以探春为主,宝钗、李纨为辅。既然探春需要“名正言顺”立住管家之权威,其情况不同于宝钗、李纨,她的庶出身份将会是一个不稳定的影响因素。她可能不免因为庶出身份,为人所不服,或是受他人行为上的轻视。“好个三姑娘!我说他不错。只可惜他命薄,没托生在太太肚里。”面对平儿告知的探春断事的前后细故,凤姐也曾叹惜探春的庶出身份。而在《红楼梦》里,曹雪芹安排赵姨娘首先发难,在冲突和情绪的层层递进下,继而发展到当下情境的“不认舅”,正是在“身份”上对探春从王夫人处接过“断事之权”的效力补强,便于之后借势。这也回应了探春立威之“威”从何来以及前述“为何不认舅”的问题。另一方面,利用探春与生身母亲之间的拉扯更易于突出其“帮理不帮亲,对事不对人”的性格,以便构建其公正执法的形象和权威[⑥]。
从概念的层面上看,大致存在三种理性:逻辑理性、物质理性和生态理性。这里要谈的是生态理性。“生态理性则是为了实现更广泛的社会目标,符合更高的道德标准和进化目的而存在的。”[⑦]面对赵姨娘兄弟的抚恤金或丧葬费的争议,李纨建议探春按照袭人的母亲的标准,赏银40两。但是探春又让先别支银子,这一转折点体现的是探春作为决策者的生态理性选择。她本可让吴新登媳妇就这样拿了对牌就走,却又叫回来重新分辨。这一决策的过程是价值赋能的过程,尽管探春的裁处削减了赵姨娘的既得利益,又在当下掀起了一场风波,但是从荣国府的家族组织管理制度或道德的角度来说是值得的,能带来间接的、长期的适应价值。
立威之道的基础是立德、立廉,这是回应如何立威的问题。决策者的生态理性选择不仅体现其价值取向,也是彰显决策者的思想品行、工作作风与为人处世的风格,这对于探春来说是“立威先立德”的第一步。其次,决策要做到公私分明、公正妥当才是立威之根本,即立廉,这要求决策建立在组织规章制度的基础之上。而探春给赵姨娘24两银子的裁处正依的是“祖宗旧规矩”,她并未因血缘亲情法外施恩。“好好的添什么,谁又是二十四个月养下来的人?不然也是那出兵放马背着主子逃命过来的人不成?”,这里“出兵放马背着主子逃命过来的人”指的是焦大,他死后的赏银正是40两。言外之意是,如若赵国基是有功之人,自另当别论。说明探春不是只讲祖宗规矩(旧例),而是并没有特殊的情势可以开例。
赵姨娘来议事厅闹事导致的另外一个结果——“不认舅”,也是立威“立廉”的表现之一。除此之外,在“不认舅”的情节下,决策者的情绪也对判断和决策提供了重要的积极信息输入。决策行为通常是理性与非理性因素平衡后的结果,其中非理性因素也包括情绪的作用。情绪作为一种非理性的适应性的反应,虽然可能干扰决策过程,但也不失为一种“策略加工”。有研究表明,“恐惧提高了人们对风险的认知,使个体高估风险并回避风险,而愤怒恰好相反”。[⑧]探春的“愤怒”,其一源于赵姨娘的文化圈的自我认知错位[⑨],其二赵姨娘又偏将探春的身份一事拉入这场“闹剧”,从而决策者的愤怒情绪增加,促使决策者当机立断,直接推动决策行为做出。
综上所述,探春“不认舅”的有限理性选择是多方因素作用的结果。就法制主义而言,在宏观上包括礼法的约束,微观上受到探春知礼守法、公私分明、睿智果敢的性情的影响;就情境而言,主要是场域对个体行为的结构性约束、决策者的有限理性选择以及微观情境导致的即时情绪。而“立威”在这一过程中,既是探春“不认舅”的原因,也是结果。
如果我们脱离这些因素讨论探春立威的逻辑,那么我们对“探春不认舅是为了立威”这一论述的理解就只能停留在“大家认为”或“一般来说”的层面,却不能揭示探春不认舅的全部真相,也不能探明立威的逻辑。这正是本文讨论的旨趣所在:打破桎梏,撕掉标签,在事实与理论之间寻求真相与自由。
[①] 徐忠明:《探春断事:法律决策的情境与性情》,载《当代法学》,2020年第5期。
[②] 李丹丹:《身份·性别·叙事——文化诗学视域中的<红楼梦>探究》[D].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2018年。
[③] 参见红楼梦文本研究:《探春严守八旗世家礼法规矩》,最后访问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https://zhuanlan.zhihu.com/p/74388489。
[④] 上官文坤:《<红楼梦>宴饮描写礼制与人情的二元共生关系探析》,载《红楼梦学刊》,2018年第5期。
[⑤] 据徐珂编纂的《清稗类钞》“风俗类”记载: “旗俗,家庭之间,礼节最繁重,而未字之小姑,其尊亚于姑,宴居会食,翁姑上坐,小姑侧坐,媳妇侍立于旁,进盘匜,奉巾栉惟谨,如仆媪焉。”参见《清稗类钞》第五册,中华书局 1984 年版,第 2212 页。
[⑥] 徐忠明:《探春断事:法律决策的情境与性情》,载《当代法学》,2020年第5期。
[⑦] 罗凤英:《情绪与理性共同影响下的领导决策研究》,载《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
[⑧] 罗凤英:《情绪与理性共同影响下的领导决策研究》,载《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
[⑨] 参见刘心武: 《话说赵姨娘》,载《读书》, 1990 年第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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