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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轩编辑、少达审读
从李鸿章与几位洋大人的过往
看他究竟有无 “谋反”之心
晚清重臣李鸿章
1860年代初,太平军兵临上海城下。城里的老外和买办们慌了手脚,忙招兵买马,网罗欧美流落海外的亡命之徒,组织起臭名远扬的“洋枪队”。但太平军甚是勇武,没几天,就把它的队长美国人华尔干掉了。而后继者白某,贪污打劫酗酒,不成气候。于是,头领则由英国的陆军工兵上尉戈登来代替。
戈登虽身材瘦小,可浅蓝色的两眼目光如钻,自有一股逼人的英气。为了立威,他就地枪决了一名不服管的军官,从此“洋枪队”军纪严明。戈登治军有方,身先士卒,屡战屡胜,这支洋人的雇佣军遂得名“常胜军”。其战绩,被当时的江苏巡抚李鸿章刮目相看。
当时,太平天国则因洪秀全昏聩荒淫,内讧不断,离心离德,驻守苏州的诸将蓄意谋反。他们通过线人找戈登作保,企图与李鸿章进行谈判。谈判中,李鸿章发现对方要价过高、且人多势众,顿起杀机,立斩太平军的八位降王。可这背信弃义的行径,极大地侮辱和激怒了戈登。他提着火枪,到处寻找躲起来的李鸿章,要跟他决斗。后来,又鼓动在华的外交使团,想逼李鸿章下台。
洋枪队首领戈登
然而,戈登毕竟是英帝国的鹰犬,李鸿章毕竟是满清的马前卒,他俩有镇压太平军的共同利益。戈登在远东玩命冒险是为了建功立业;李鸿章血染花翎也是为了飞黄腾达。于是他俩求同存异,言归于好。原在李鸿章眼里,洋人个个唯利是图,不想戈登这小子却比好多国人还讲求信义。在戈登眼里,李鸿章一点就通,远比其他冥顽不化的满清官僚好共事。两人算是不打不成交。
戈登原为英国陆军上将之后,五代军人世家。他从小就是个孩子王,有驾驭他人的天赋,且生性桀骜。他还有皇家军官学院的资历。因为镇压太平军有功,戈登被大清国的两宫太后嘉奖,但他只接受提督和黄马褂的封赐,而谢绝了万两白银的赏金,这全是由于李鸿章枉杀POW, 作为李的友军,戈登心怀愧疚 。
戈登是个胆大妄为一意孤行的角色,作战时不佩枪剑,只携一根手杖。离华后,他为大英帝国继续在非洲铤而走险,直至作为马里总督,被当地一穆斯林首领杀害,且枭首示众。李鸿章闻讯后,满心悲痛,时为直隶总督的他,在天津为戈登修了祠堂。后来李环球出访去英国时,还到戈登的墓地献花。此乃后话。(注:近年有西方学者猜测,戈登一生的征战南北,出生入死,是为了克服“同志”情结。但目前仍缺乏支持此论点的依据)
李鸿章与英国首相和外相
话说回李鸿章仗着镇压太平天国平步青云,几乎位极人臣;而戈登回国后也得到晋升,两人关系良好,时有书信往来。时至1870年,中俄关系紧张,清廷中有主战、主和两派。恰逢戈登来华,李鸿章邀他共商国是。
戈登建议不宜同俄作战,且大胆出策让李鸿章取满清而代之:“中国今日如此之情形,终不可立于往后之世界。除非君自取之,握全权以大整顿耳。君如有意,仆当执鞭效犬马之劳”。戈登这番肝胆涂地的表白,李鸿章听后,沉默半晌,答:“我从未背叛过朝廷……而这样做不会成功,我会掉脑袋的。”
那阵子的满清,虽经过两次鸦片战争和长毛之乱,满目疮痍,但在李鸿章及其同僚心中,仍是华夏正统的代表,其文明程度远胜于西方任何的蛮夷之邦。且数千年的儒教熏陶,让李鸿章同亿万同胞一致认定:犯上作乱是十恶不赦,乱臣贼子该千刀万剐。所以,平定长毛时,李鸿章虽杀人如麻,却自许替天行道。没成想,自己倒被撺弄着造反,这岂不是大逆不道?!又赶上“同治中兴”(1862-1874)正红火, 李鸿章与曾国藩、左宗棠诸重臣,兴办洋务,指望把洋人那些“船坚炮利”的机巧玩意儿学过来,以富国强兵。因此,李鸿章并没把这洋鬼子孤注一掷的主意当真。
李鸿章与美国总统
根据史载,在戈登之后,还有两位向李鸿章直接提出推翻满清、取而代之的人士。其中一位是孙文,在甲午战争的前夕(1894);另一位是梁启超,在闹义和拳、八国联军占领北京之时(1901)。二者都在国难当头的节骨眼儿上“劝进”,不外乎都认为,在满朝大员里,唯李鸿章思想开明,办洋务、兴实业、练海军,已领风气之先,更拥有淮军实力,是个有能力扭转乾坤的人物。但是,无论他们是上书还是进言,总之泥牛入海无消息,没动静。然而,这老谋深算的李鸿章,究竟有无任何盘算?
马关条约的签定,使李鸿章卖国贼的骂名坐实,但他对满清仍有使用价值。次年(1896),他以参加沙皇加冕的名义,赴俄签署密约,也借此开始他的环球旅行。值得一提的是,访德时他主动要求拜会俾斯麦。
俾斯麦为何许人也?他父系是普鲁士容克贵族,在乡村有土地和庄园;他母系则出身于都市的资产阶级。这是一个有趣的家庭组合。当年,普鲁士内部新旧两派斗争激烈,威廉一世曾对俾斯麦说:“按目前形势发展,新党将得手,会把我们绞死。”俾斯麦回答:“终是一死,与其被处死,不如决战而死!”有一次,他在街上遇刺受伤,而他赤手空拳与刺客搏斗,还擒拿了凶手。普奥战争时,他居然带着毒药上前线——不成功便成仁。
作为宰相,俾斯麦不到十年间,发动了三次战争,成功地把原来是盟主的奥地利踢出了日耳曼盟邦,并将劲敌法国击败,使德国成为举足轻重的欧洲强国。时至十九世纪末,其国力仅次于美国。俾斯麦因实行铁血政策,自上而下统一了德国;然后,他却在军事和外交上明智地收敛。在内政上,俾斯麦则恩威并重,一手镇压革命,一手又给予工人养老金、医疗保险等福利,开世界之先。俾斯麦气魄宏大,视野开阔,手腕灵活;其施政与时共进,而目标始终不渝。史书称:他不但是当年欧洲革命的掘墓人,也是它遗嘱的执行者。威廉一世去世以后,俾斯麦因与威廉二世政见不合,立即辞职。他与德皇之间从来不是主仆关系。二十世纪末,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德国再次统一,而俾斯麦在德国民调中的声誉,居高不下。
李鸿章与俾斯麦
李鸿章当初之访问俾斯麦,是有备而来的。李作了二十余年的强国梦,呕心沥血地营造北洋水师,现在他却成了国贼和笑柄。正是他,曾认识到中国正面临着“三千年来未有之大变局”;正是他,曾身体力行地引领众人寻找出路。所以,骂归骂,作为满清重臣,李鸿章还没有完全死心。否则,他为什么要亲自登门来求教?他向俾斯麦讨教的问题,是“怎样才能打败政府”之类,问这么直截了当,甚至有些令人尴尬。(不顾泄露“国家机密”的忌讳,而且摈弃了save face的老规矩)
俾氏说:“您最好不要有这种想法,作为大臣,您要严守职分,听从政府的安排;战胜政府那像是乱臣贼子干的事。 ” 但是,如无“乱臣贼子”之想,何有“乱臣贼子”之问?俾斯麦的回答,politically correct, 是不出轨、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应使李鸿章深感失望。
或许,这老奸巨猾的俾斯麦以他的火眼金睛,已看穿李鸿章不是成大器的料,不是造势的真英雄。他已看穿李鸿章并无“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血性,只不过是个顺势而为的精明的技术官僚。否则,以李的资源,这二三十年来蛮可以大有作为。所以,道不同不相为谋。
而感于李鸿章是大清国重臣,为革除朝廷的弊病,不远万里,来向他请教,俾斯麦心里还是蛮受用的。他也能从自己的政治生涯中,对李鸿章的的难处感同身受。所以,俾斯麦安慰道:“您过于低估了自己。对于一个国家人物来说,谦虚是非常好的品德,但是一个政治家应该有充分的自信”。
俾斯麦还建议:一个国家励精图治的根本办法,是要练出5万精兵。“问题不在于把军队分散在全国各地,而在于你是否能把这个部队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如地调动他们,使他们很快地从一地到另一地。”
总之,老到的俾斯麦还是给了李鸿章一些鼓励和建议,不过是点到为止。而这些,李鸿章也不是不懂,假若时光倒转三十年,或自己再年轻二十岁……搞笑的是,比李鸿章小三十六岁的袁世凯,后来倒把这些建议通盘实践了。
李鸿章出身于中下层官僚家庭,格局有限,他一生的终极愿望,不过是拜相封侯。他并没有俾斯麦那种贵族的豪气,也没有戈登那种为帝国的献身精神,甚至没有曾国藩那传统士大夫的济世情怀。尽管他一生追随和统领过变革的新潮,但他远不如伊藤博文那般幸运,年纪轻轻就漂洋过海,受到改变三观的震撼,决绝地弃旧图新。
如此这般,这油尽灯枯的李鸿章,仍继续为清廷卖命。而他一辈子就是个精明能干的事务主义者,清廷也看准了这一点,一用到死。说到底,李鸿章并没有那“贼胆贼心”。与其开天辟地,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伟业,李鸿章宁让历史的机遇擦肩而过,当一个清廷的“裱糊匠”,了此残生。这就是李鸿章。
马雅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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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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