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
我在美国做教授
——从赴美留学生
到任教宾大的36年
1959年我出生在济南,父母都是山大中文系的教授。由于家庭的熏陶,我从小喜欢文学写作。从小学到中学,我的作文都常被老师拿到班上读。16岁中学毕业我成了一名铁道工人。工人不做工,在党支部书记的办公室里捏了两年的笔杆子,还有一些“小作”发表在《铁道工人》报上。“文革”后,高考恢复了。报考前的一天,父亲要我坐下来商量选择专业的事。
“你想学什么学科,考什么专业?”父亲问道。
“学文。复旦新闻系、山大中文系都行。”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我一直想大学毕业后做一名记者。
在文学上有成就的父亲并没有因为我愿意做他的事业继承人而高兴,反而变得严肃起来。
一会儿,父亲开口了:“我看你最好去学科学。”
“行!”我答应得很爽快。
刚刚粉碎“四人帮”,中国正处于科学的春天。郭沫若的《科学的春天》被人传诵着,徐迟的《哥德巴赫猜想》报告文学,使以陈景润为代表的科学家赢得了公众的尊敬。所以对学科学我还能接受。
接下来,我们讨论起学什么学科的问题。我说:“学物理吧”。杨振宁、李政道获诺贝尔奖,使物理成了当时中国最热门的学科。
“你看学生物学怎么样?”父亲说话了。
“嗯?”我以为听错了。“生物学?那不就是花儿、鸟儿那些东西吗?”我好像不是太感兴趣。
“生物学在先进国家已经发展到分子水平,分子生物学、生物工程学这些崭新的科学正在改变人类的生活,改变世界。”父亲接着说。
就这样我考入山东大学生物系,成为高考恢复后第一届大学生。
1985年底,我远渡重洋来美国继续学习。我进了位于休斯顿的贝勒医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刚来美国时遇到了很多困难。就说语言吧,在国内学了多年的英语,到了这里发现根本不管用。打电话去一个办公室,没有人接,还有电话录音。录音里明明讲没有人在办公室,请留言,可听不懂啊。那时腿不懒,就走过去再说吧。其结果当然是白跑一趟。上课时也像在云里雾里,以前懂得的东西倒是能听懂,以前不懂的新东西便听不懂了。这可怎么学习啊。当时办法只有一个:多读。下课以后根据课上的内容找来很多相关的文献去读,大有读不完这些文献搞不懂老师讲的是什么就不睡觉之势。在美国得个A很高兴啊。因为那里不像国内学校批卷子,90分以上就是A,而是根据全班学生的相对成绩打分。根据分数,排在前面20%的学生得A,我得了A,就是说我是10个人里面最好的两个人之一。那个时候留学美国的中国学生英语普遍不如现在来美国的学生好。但中国学生很受学校和教授的喜欢。那时中国学生少,专业基础都很好,更重要的是大家普遍学习认真、敬业。在中国科学院的同学当中,当有人听说我准备去贝勒医学院读书时,对我说:“在贝勒读书可苦了,那儿能治得你拉稀!”这个人的话在我进入贝勒的第一个星期就体验了。我进实验室的第一周,跟着导师做了一个实验,出了一点结果。每个星期六上午全系开会,不同实验室的人向系主任和全系教授、研究生汇报研究进展。当系主任问今天有谁准备在会上讲讲自己的工作时,我的导师便说:“岩有一些结果。”这样我就不得不上台了。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我用很不流利的英语向大家讲述我的实验及结果。这是我在贝勒入学的第一周。我就这样在贝勒医学院接受了五年严格的训练,直到我拿到博士学位。五年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我不但系统地获得了科学工作的训练,还充分地享受了做科学研究的乐趣。在读博士学位的最后一年,我决定把科学作为我的终生事业,我要做教授。我曾读到过一篇文章,讲到在学术领域中成为教授的三大成功要素:一是名门出身;
二是研究成就;
三是获得研究资助的技能,缺一不可。
首先,怎样才能有一个名门出身呢?我想一定要去一个最好的实验室做博士后。我在论文答辩以前申请了三个实验室的博士后,一个在耶鲁大学,一个在斯坦福大学,一个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耶鲁大学的ALtman教授对我的博士论文很欣赏,立即收我做弟子。斯坦福大学在请我去加利福尼亚面试后也给了我做博士后的位子。各方面权衡之后,我决定去耶鲁做博士后。博士答辩后的第二个星期,我踏上了北上的路途,驱车2000英里,来到了位于新英格兰地区的耶鲁大学。ALtman教授是一位在国际享有很高声望的教育家和科学家。他因为发现核酸不仅仅有传递遗传信息的作用,还有生物催化的功能而于1989年获诺贝尔奖。在像ALtman实验室这样的超级实验室做博士后是一个难得的经历和享受。在这样的实验室里,通常导师并不给博士后一个课题让你做,而是指给你一个方向,让你自己去找课题,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设计实验。博士后们在这里充分享受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自由。在做博士后的几年中,ALtman导师对我以及我的科学生涯影响是巨大的。首先,在我学习独立科学研究的同时,Altman教授还让我学到了在研究上导师和学生是平等的这样一种思想,换句话说,他帮助我们塑造了勇于挑战权威的概念。在我研究一种核酸酶的结构与功能时,发现可以利用这种广泛存在于每一个细胞里的酶去破坏有害基因的产物(譬如感染的病毒,癌基因等)的可能性。在我试图提高这种酶的效力时,我产生了一个大胆新颖的想法:根据达尔文进化论里的“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原理,能不能把这个原理应用到分子生物学上来,创造一种选择压力,在试管里用分子进化论筛选出最有效的生物分子出来。当我把我的“试管里达尔文进化论”的想法讲给Altman听时,他的第一个反应是他不认为这个想法会实现,太玄。他是担心我浪费很多时间一无所获。我回去又想了两个星期,对实验设计又进行了更进一步的修改。我又回去和Altman谈这个想法。他注意到我的设计比第一次有改进,成熟一些,但还认为不太可行。但他这一次没有阻止我要尝试这个想法。他讲:“我的感觉是这个实验不会成功,但你想去尝试的话,你就去试试吧。但愿我是错的。”几个月后,这个实验取得了比事先想象还要好的成果。由于出结果的第二天的实验室例会正好轮到我讲,我也没有马上把我的结果告诉他。在那次实验室会上,我从最初的想法开始讲起,又阐述了实验过程。在我最后亮出最终的实验结果之前,我不断受到其他人,包括我的导师的挑剔和提问。在最后几分钟里我展示了我的结果:经过试管里的进化,分子的生物活性提高了一百倍。这时别人都不再说话了。Altman教授顿时十分兴奋。为这个工作感到高兴。随后他帮我把这个工作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现在我做导师了,我也像Altman导师一样,对学生的想法,既毫无保留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又尊重任何新的想法。在学风上,Altman对我的影响也是很大的。Altman在很多场合下都反复讲这样一个观点:他从不相信天才。做科学,成功的要素只有两点,第一是肯学,第二是刻苦努力。Altman曾经对他的几个已经做了教授的学生(包括我)说:“我要求你们少发一点文章,但要求发高水平的文章。”这和现在学术界追求数量的学风大相径庭。对于建立好的学风,这是很重要的。现在Altman教授提出的“少出文章、出好文章”已成为我的实验室的风格。在美国,那会大学里教授的位置是定编的。譬如一个10名教授编制的系里,最多只能有10名教授。只有当一个位子空出来后,才能招聘一名新的教授来补缺。教授的来源都是公开招聘,很少从博士后、讲师或研究人员中提拔。这样就从根本上杜绝了“近亲繁殖”的现象。教授招聘必须是公开的。学校绝不会批准一个系不通过公开招聘录取教授的。招聘广告刊出去后,一个位子往往有上百人申请。求职人来自美国各地,还常常有来自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英语国家的申请者。招聘小组一般由本系和外系的教授联合组成。招聘小组首先从这上百个申请人中选出5至6名候选人,请他们来面试。这里面一般有这样两种考虑,一是相信名师出高徒,二是如果系里想招一名某一专门领域里训练出来的人,那么就会注意在这一领域里著名的实验室。如果这些实验室刚好有博士后找工作,他们就会受优先考虑。(3)在做博士后期间有没有成功地申请到过科研资助(奖金)。我在决定找工作后,便开始注意几种主要科学刊物上刊登的广告。有感兴趣的就把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寄去。当被选进候选人名单后,其学校会打电话来约定面试的时间。面试中要做一场学术报告,要与本系和外系的一些教授见面,还要与招聘小组里的教授们一起吃饭。面试一般进行两天,偶尔也有一天内完成的。
招聘学校会根据面试的效果把候选人排队。排在前面的或者直接通知被录取,或者请来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访问一般是谈条件,包括实验室面积,启动基金,还有工资等等。学校还会联系房地产公司经纪人,向你介绍这个城市的房地产情况,如果乐意的话,还会带你去看一些待出售的房子。学校所在地的居住环境也往往是受聘者考虑是否接受聘请的一个因素。我在几家聘请我的大学之间选择,最后决定加盟位于费城的宾夕法尼亚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是美国的八大常春藤盟校之一,是本·富兰克林亲手创办的大学,也是美国最有历史的大学之一。宾夕法尼亚大学有几样引为自豪的东西: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1946年在这里诞生;宾夕法尼亚大学的人类学博物馆是很著名的,里面还收藏了不少中国流失海外的国宝。教授在美国虽然不是最有钱的一族人,却享受特殊的尊敬和待遇。譬如美国的教授都是在终生制轨道上。新的教授进来后,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宾大是6年)可获得终生教授。在美国还真找不到有第二种职业享受终生职务的待遇。我的博士导师曾这样开玩笑:“我才不稀罕美国总统这个职位呢,一个4年到期的工作。”在大学里,除了教授这一轨道,还有研究人员的轨道和讲师的轨道。这几个轨道是不相通的。譬如研究人员轨道上的人,职称可以是“研究员”,或者“研究教授”但“研究”二字一般是不能去掉的,因为这里面有终生的问题。讲师可以晋升为高级讲师,但不能晋升为教授的。教授在学校都是要上课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也不能例外。但在私立研究型大学和公立教学型大学之间,教学量差别很大。在像哈佛、耶鲁、宾大这样的私立大学,教授与本科生的比例一般是1:1—2,而公立大学的比例是1:10—20。所以在私立研究型大学的教授的教学量一般很轻,绝大多数时间做研究。我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我的实验室除了继续研究我在耶鲁开始的课题外,不久又开展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课题。原因是这样的:在离开耶鲁前我曾向Altman导师征求今后研究方向的意见。他语重心长地讲,“你的科学训练主要是在生物化学上,我觉得在生物化学领域中的大多数人对生物学的理解不深,或者说并不很懂。”Altman教授是一个生物化学家,他获得了诺贝尔化学奖。根据导师的话我决定把我的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往生物医学方面先靠拢。新课题是关于艾滋病相关的肿瘤病医学。引起艾滋病的HIV病毒本身并不致命,但HIV造成病人的免疫力下降,使艾滋病人死于肿瘤或者传染疾病。我决定研究一个最近新分离出来的、引起一种艾滋病人常见肿瘤的肿瘤病毒。可是我在病毒领域是新手。怎么办?我又拾起了在读研究生时用过的“笨办法”——读文献。好在那时这个新病毒刚刚发现不久,所有有关文献加起来就一百多篇。我坐在办公室里把它们统统读了一遍。这个领域的情况我就清楚了,同时发现了不少值得研究的问题。从中我选择了一个我认为最重要的问题:病毒从潜伏期中复活。许多正常人早已被这个病毒感染,如果免疫机能正常的话,这个病毒最多只能藏在潜伏期,不会致病。任何原因造成免疫力下降(譬如艾滋病、老年等等),会使这个病毒复活,引起肿瘤。我们的第一个研究是要找到控制病毒复活的调节基因,在当时这是一个竞争很强的课题,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世界上已经有几个实验室开始了这项研究。我的学生也总是担心,我们能不能竞争得过那些大实验室?结果是我们巧妙地运用了娴熟又十分有效的生物化学手段,第一个在世界上发现了四个调控基因,走到了别人的前面。在这之后,我们又有了几个新的突破。其中一个是阐明了这个病毒如何利用一个病毒蛋白战胜人体抗病毒的免疫能力,达到控制寄生细胞的目的。这一系列的突破性的进展使我们实验室成为这个领域中领先的实验室,我也从一个生物化学家变成了成熟的病毒学家、免疫学家。一个科学家就是这样造就的,每个教授都是这样当上的。自新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