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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电话中辱骂、威胁法院工作人员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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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天平 青田县人民法院
不管何时
法律权威不容挑衅
近日
青田一男子因
辱骂法院工作人员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10月22日,青田人民法院船寮法庭依法对一名多次辱骂法院工作人员的当事人朱某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据悉,该法庭在办理原告余某诉被告朱某离婚纠纷一案送达过程中,被告朱某在电话中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威胁,还扬言打砸办公室、砍杀工作人员。其后法庭工作人员多次联系被告,被告均在电话中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其辱骂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时仍不停止。
10月22日上午
朱某到庭,该案承办法官当庭播放其与法庭干警的通话录音,朱某仍毫无悔意,态度蛮横。鉴于其行为已构成妨害民事诉讼,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法官提醒
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人民群众的守护者。当事人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侮辱、谩骂、诽谤司法工作人员,是一种公然藐视和挑战司法权威司法尊严的非法行为,非但不能解决问题,严重时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