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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法律研究》集刊第1卷

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4-10-09

为进一步推动法学法律学术研究成果的传播应用,2019年起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国知网战略合作,每年在线出版24卷《上海法学研究》集刊,中国知网全文收录。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集刊AMI综合评价报告(2022年)》,《上海法学研究》集刊已获评“AMI(集刊)入库集刊”。其中,依据线上24卷内容在上海人民出版社线下出版的《上海法学研究》精选本,已由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根据《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集刊)遴选办法》入选为CSSCI(2023-2024)收录集刊。为更好支持高品质学术生产和品牌化学术传播,上海市法学会全面优化调整“上海法学研究系列刊群”的学术出版与传播:线下出版的《上海法学研究》(CSSCI来源集刊)每年固定出版2卷,刊印法学研究原创首发优秀学术作品,上海市法学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步全文刊发所有作品;线上出版的“上海法学研究系列刊群”进一步聚焦明确六个主题方向,力求能持续提升出版物质量,尽快形成中国法学法律界高识别度的品牌内容和出版风格,上海市法学会官方微信公众号选发部分特别优秀的作品,现焕新推出其第六种——《法律研究》。《法律研究》的唯一投稿邮箱:flyjjk@vip.163.com




《法律研究》集刊第1卷目录

——中国式现代化公益诉讼制度研究文集

主题:公益诉讼与法治现代化
         环境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程序衔接的现实困境与规则优化——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16、17、18条规定评析再出发

李文杰   刘  锟

环境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机制研究

戚永福   樊华中   曹瑞璇

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之现状审视、反思与完善路径——以595件环境犯罪裁判文书为样本

石  魏   侯撼岳

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支持起诉制度——基于27起典型案件的实证研究

王梦玥

中美环境公益诉讼运行机制比较研究

吴家文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被告适格研究——以检例第162号指导性案例为例

徐铭泽   徐夕然

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厘清

徐一扬

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闫  钊   谌  杨

环境公益诉讼中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证立与展开

赵文靖



         行政公益诉讼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涉农行政公益诉讼现状检视及路径优化——基于全国423份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

杨  敬

论风险社会视域下预防性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的建立

杨璐璐

中国式现代化下行政公益诉讼履职标准体系之完善进路

杨茹凯

构建行政公益诉讼起诉必要性审查机制初探

赵  敏   崔建华

行政公益诉讼中“不履行法定职责”判断标准的实践检视与理论反思——基于湖北省154份裁判文书的考察分析

赵艺鸣   刘子赫

         公益诉讼基础理论

检察机关提起消费者保护公益诉讼的行政进路

窦婷婷

问题、理念与方法——公益诉讼检察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林仪明

协同治理视阈下的公益诉讼检察现代化

赖敏娓

论社会法公益诉讼制度体系建构:底层逻辑、功能界定与制度实现

管云彪

异步质证效率与公正的矛盾纾解

张  姝



         公益诉讼实务研究

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无居民海岛之实践路径——基于F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调研

邓  虹   姜彩云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反思与进路——以33个典型案例为切入点

董津函   明  天

食品质量检察公益诉讼发展路径

宋晓红   金云逸

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的法理基础与制度完善

李  超   赵  璐   李旭颖

涉药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以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为样本

李新国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的立法形态之刍议——基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10条的理解与适用

卢腾达

论“双碳”目标的司法进路——以检察公益诉讼为视角

钱  俊   陈思琦

乡村振兴视角下传统村落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适用

田  鑫  

国有财产领域中国式现代化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的若干思考

谢  惠   许佩琰

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强制执行机制的现代化路径探析

赵  杰   郝炎平

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现代化路径探析

赵  璐

构建以营商环境法治化为导向的市场退出检察保障机制

魏  华   庄燕玉





         环境公益诉讼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程序衔接的现实困境与规则优化——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16、17、18条规定评析再出发




作者:李文杰(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检察官助理),刘锟(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内容摘要:为践行绿色发展原则,保护生态环境,我国确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两套程序。对于这两套程序的适用与衔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16、17、18条做了特别规定,但法条本身存在理解和适用的争议,且现有的三个法条无法满足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如何协调两套程序,实现相互衔接和良好互动,存在理论廓清、法条补漏和实践统合的必要。从剖析两套程序的外在边界和内在逻辑出发,结合司法实践突显的适用问题,从制度定位、程序构建和实践探索等角度提出优化建议。在此基础上,结合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损害行为通常具有的跨地域性,提出“跨区域司法协作+两套程序并行”司法模式,建议三地法院运用现有跨区域司法协作成果,通过发挥两套程序的比较优势,破解跨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行为治理难题,实现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的全面保护。关键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程序衔接  环境公益诉讼  法条优化  跨区域司法协作2.环境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机制研究




作者:戚永福(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樊华中(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曹瑞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内容摘要: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与补偿性制度相对应的一种民事赔偿制度,在古代法律文明中既已存在,但在近代的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得到进一步发展。随着对公共利益保护力度的加强,两大法系对公益诉讼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逐渐认同。在法律发展史上,惩罚性赔偿的性质存在着公法责任说、私法责任说、公私兼具性说。我国民法典发展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惩罚性赔偿金额计算以及与其他法律责任的关系处理上,要充分考虑到其公私兼具性质。宜确立惩罚性赔偿金额与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的折抵制度。在惩罚性赔偿金的管理上,要区分分配阶段和剩余金额使用阶段,要由不同的责任主体管理并予以专门监督。关键词:环境  公益诉讼  惩罚性赔偿   中国式现代化  民法典  民事责任3.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之现状审视、反思与完善路径——以595件环境犯罪裁判文书为样本




作者:石魏(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法官),侯撼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内容摘要:为了保护“青山绿水”,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增加污染环境罪刑事处罚类型的同时,增加了刑罚梯度、提高了量刑期限,但该修正案侧重的是刑罚处置力度,对环境公益保障力度有限。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解释确立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适用过程中面临着制度供给不足的困境,突出表现在启动条件缺乏统一标准、提起主体单一化、管辖法院理论与实践背离、综合性救济尚处于摸索阶段、刑民责任承担缺乏有效衔接等。对此,在具体剖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之功能价值与实践错位基础上,提出通过构建多元提起主体、明确启动条件、确定管辖法院、探索综合性救济模式、加强刑民责任承担等措施来重塑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惩治犯罪及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统一。关键词:生态环境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综合性救济  环境犯罪  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4.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支持起诉制度——基于27起典型案件的实证研究




作者:王梦玥(山东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内容摘要: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支持起诉承担着补强弱势群体诉权、提升社会组织的环境权益救济能力、平衡多元诉权主体之间内在关系之重任。然而,从民事诉讼法第15条到《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以及相关文件的散杂规定中可以看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支持起诉制度仅具备框架性的法律依据,颇显原则与粗疏,导致该制度在实践中出现偏差,具体表现为:支持起诉法律依据粗疏、支持起诉功能呈虚置化、支持起诉程序规则异化,这不利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健康发展。有鉴于此,通过以27起案例为分析对象,在把握制度实践现状的基础上,归纳出司法智慧与不足之处,同时在立法和实践双重进路的考察下提出解决方案以回应实践需求。关键词:支持起诉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社会组织  诉权  民事诉讼5.中美环境公益诉讼运行机制比较研究




作者:吴家文(兰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内容摘要:美国环境公民诉讼制度确立较早,具有相对完备法律支撑体系。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起步较晚,在制度设计及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与美国环境公益诉讼在理论基础以及运行机制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异。理论层面表现为对于环境公民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内涵界定、基本性质及其理论基础的不同,运行机制层面表现为在环境公民诉讼一元模式下和环境公益诉讼二元模式下适格原告、诉讼被告、可诉范围、规则原则、举证责任、救济方式和诉讼费用方面的差异。基于比较法上,美国环境公民诉讼在完善的环境法律体系和宽泛的原告主体资格方面仍值得我国在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过程中加以研究。既要逐步将环境权入宪,加快环境法典制定及相关环境单行法修订,不断完善环境法律体系,又要适当放宽原告主体资格,附条件增加公民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取消对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限制。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  公民诉讼  环境权  运行机制  法律体系  环境保护6.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被告适格研究——以检例第162号指导性案例为例




作者:徐铭泽(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徐夕然(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内容摘要:对公益诉讼起诉人而言,确定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适格被告,要考虑客观诉讼与主观诉讼的不同立法目的。作为确定被告资格的前提,“监督管理职责”应该在法律框架、监管模式、公益保护效能下加以确定,在此基础上分析与公益损害之间的关联性。环境行政监督管理包括主管部门“条状”监管模式、属地政府“块状”管理模式,还要考虑当前环境行政执法权向基层下放趋势。行政公益诉讼被告资格的确认规则就应在遵循监督管理规律和结构的前提下,从法定职责、履职能力、履职进展等角度分析确定,必要时与行政机关开展磋商确认被告资格。关键词:指导性案例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被告适格  监督管理职责  行政监管  公益诉讼7.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厘清




作者:徐一扬(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内容摘要: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混乱阻碍了司法实践的推进,对此,应先从实体规范本身出发,明晰具化“重大风险”这一抽象要件的认定标准和依据,消除文义因素对当事人证明责任风险分配及法官适用证明责任裁判的干扰。实践中依据现行法简单套用“举证责任倒置”等模式有悖于实体规范对其证明责任分配的实体与程序考量。历史经纬下,“规范说”已成为通说。在“规范说”的文义解释标准下,“证明责任倒置”被根本性否定,“因果关系推定”性初步证明也不能适用。惟有将“初步证明”定义为“降低证明标准”才符合“规范说”之意旨,更能够实现实体规范之价值目的。关键词: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证明责任分配  重大风险  举证责任倒置  因果关系推定  初步证明8.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作者:闫钊(南京审计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谌杨(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讲师) 内容摘要: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前提是解决原告主体资格的扩张问题。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一直未将公民纳入原告主体范围之中,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检察机关、环保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主体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无法有效处理环境保护与其提起公益诉讼机制的内在困境,诸如违反平等当事人原则、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僭越、高额诉讼费用等问题。扩张公民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有切实必要性,在立法模式上应当选择具有可行性的允许公民个人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但无须引入公民个人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应当考虑设置适度资格限定、建立奖励机制,进行权力限制等措施推动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有效运行。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   公民个人   原告主体资格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资格限定9.环境公益诉讼中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证立与展开




作者:赵文靖(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专业性强,法官难以熟识于繁杂的专业知识,因而需有为法官提供技术辅助的制度。但现有技术鉴定、技术咨询、专家陪审制度均非为法官提供技术辅助的制度,法官技术辅助制度的缺失,影响了法官面对技术事实时的心证能力,滋生了法官为科学证据裹挟之风险。技术调查官制度可为法官提供技术辅助,填补制度缺失所造成的疏漏。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应从其定位、工作职责、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方面予以构建完善。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  技术调查官  心证能力  科学证据  环境司法专门化 生态环境保护


         行政公益诉讼
1.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涉农行政公益诉讼现状检视及路径优化——基于全国423份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




作者:杨敬(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内容摘要: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涉农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司法保障。在司法实践中,涉农行政公益诉讼存在案件类型集中、检察建议落实不足、履职判断标准不一、裁判结果同质化等现实困境。对此,有必要运用大数据分析客观描绘涉农行政公益诉讼的具体样态,探索通过稳步拓宽案件范围,丰富受案线索,引入检察建议整改承诺制,构建可视化的履职判断标准,建立庭前会议会商机制,为涉农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优化提供切实可行的完善路径。关键词:行政机关  公益诉讼  乡村振兴  庭前会议  检察建议整改承诺制  中国式现代化2.论风险社会视域下预防性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的建立




作者:杨璐璐(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内容摘要:为规制个人信息风险,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个人信息基本权之制度性保障而存在。具体而言,立法者通过赋予行政机关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双重职责,来履行国家保护个人信息的义务。然而,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不足以控制个人信息风险,而且即便个人信息的社会性与公共性特征为个人信息保护和行政公益诉讼架起了联结点,但侧重事后救济的行政公益诉讼却监督不足、保护不力。而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是风险预防原则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具体体现,主打“防患于未然”,针对行政机关在将来作出可事先加以判断的,且对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活动时,准许检察机关提起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之诉。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  公法规制  行政机关  行政公益诉讼  预防性行政诉讼  风险预防原则3.中国式现代化下行政公益诉讼履职标准体系之完善进路




作者:杨茹凯(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司法制度,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行政机关的履职标准问题是行政公益诉讼的基础性、热点性的难题。当前,在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中,履职标准判定面临着各类规范模糊与重叠、构成要件闭合与异化的困境。关于履职标准体系的学说亦众说纷纭。基于此,破解行政公益诉讼履职标准体系困境的关键在于,宏观层面,从制度内外双重维度重构行政公益诉讼履职标准体系;微观层面,落足于司法案例,从法律规范与行政行为两个方面推动行政公益诉讼履职标准类型化。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  行政公益诉讼   行政机关  履职标准体系  国家治理体系  治理能力现代化4.构建行政公益诉讼起诉必要性审查机制初探




作者:赵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崔建华(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内容摘要: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以诉的形式履行法律监督的本质”的重要体现。但司法实践中,由于没有统一的立法,也没有其他主体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决定是否起诉、起诉谁等方面,有很大的裁量权。由此产生的技术性起诉、选择性起诉以及重复性起诉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也对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分析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诉权特殊性及现实困境的成因和后果,从履职主体和情事理的维度进行考量,辅以相应的机制制度完善建议,以构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必要性审查机制。关键词:诉讼制度  行政公益诉讼  起诉必要性审查  检察制度  起诉条件  程序要件5.行政公益诉讼中“不履行法定职责”判断标准的实践检视与理论反思——基于湖北省154份裁判文书的考察分析




作者:赵艺鸣(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硕士,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助理),刘子赫(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内容摘要:在历经两年的试点期后,2017年,检察院主导的行政公益诉讼正式写入行政诉讼法,标志着我国行政公益诉讼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是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前提条件,也是行政公益诉讼的案由之一。但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标准不明,主要包括检察机关对被告主体资格认定标准混乱、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情形不一、行政机关对自身依法履行职责的范围认知模糊等问题。出现此现象,与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司法审查规则供给不足、司法机关应对能力不足、司法创新动能释放不足等国情有关。对此,应当细化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被告资格、科学合理制定行政机关的履职期限、行为标准与结果标准的兼顾并重等,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标准提供法治指引,使其更加精准、明晰,提高司法实践中认定的可操作性。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依法履行职责   行为标准  结果标准  不履行法定职责  判断标准


         公益诉讼基础理论
1.检察机关提起消费者保护公益诉讼的行政进路




作者:窦婷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内容摘要:在消费者保护领域,赋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权,不仅可以从外部监督的视角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具有消费者保护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还可以促进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从而实现对消费者的多维保护。消费行政公益诉讼本质上是对法律实施效果的修复,是检察机关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机制,契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法治化建设的基本论述。诉前程序的前置效能、调查核实权的规则优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判断标准,检察权与行政权的有效互动,是检察机关提起消费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核心。关键词:消费者保护  外部监督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公益诉讼  市场监管2.问题、理念与方法——公益诉讼检察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作者:林仪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内容摘要: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作为一项年轻的司法制度,得到充分实践,取得初步成效。然而,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实践中也暴露出该项制度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若干固有缺陷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从根本上反映了当前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于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法律定位、价值追求、功能作用以及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关系存在模糊认识和显著分歧。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现代化是解决现实问题、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并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通过对公益诉讼检察实践问题的客观分析,可提出实现公益诉讼检察现代化所需要更新的理念,以及应当需要推动构建和完善的具体制度,和实现公益诉讼检察现代化的一套方法和路径。关键词:公益诉讼检察  现代化   行政公益诉讼  公共利益   检察监督  检察建议3.协同治理视阈下的公益诉讼检察现代化




作者:赖敏娓(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内容摘要: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作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的制度安排,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协同治理倡导以开放共享的理念来促进社会治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数字技术孕育的新文明样态以及国家治理模式的转型升级丰富了协同治理的时代内涵。公益诉讼检察的“中国方案”在新时代发展中秉承公共利益守护、行政执法先行和诉前程序乃最佳状态等原则,以审慎之姿探索公益诉讼检察的时代精进之路。结合协同治理的四要素,公益诉讼现代化的实现可以从内外部驱动、精准定位、科技赋能和时代布局等层面进行系统构建。 关键词:协同治理   公益诉讼   检察现代化  四大检察   驱动力   行政先行原则4.论社会法公益诉讼制度体系建构:底层逻辑、功能界定与制度实现




作者:管云彪(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实践中侵害社会权的问题时有发生,盖因我国宪法中的许多社会权条款处于“纲领性”状态,无法得到实施和运用。而社会法公益诉讼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在共同体主义理论下,需要拟制代表来维护共同体利益;而社会权本身就具有双重效力,其客观法层面所体现的价值与共同体主义所追求的“普遍的善”相一致,物化为公共利益;且在社会权对第三者效力的影响下,也向私主体扩张;而拟制代表为了维护共同体利益所提起的诉讼即是客观诉讼。在这一底层逻辑之上,客观诉讼具有制止侵害社会权的行为、宪法解释等功能。但仍需在诉权主体、诉的理论等方面深入讨论,加之宪法解释等具体制度的构建,才能全面且有效地保障社会权的实现。关键词:社会法  公益诉讼  客观诉讼  共同体主义  双重效力  对第三者效力5.异步质证效率与公正的矛盾纾解




作者:张姝(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硕士研究生)内容摘要:异步质证的出现打破了传统质证模式的直接性与对抗性,当事人仅需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分别登陆诉讼平台,完成各自的质证任务。但这并不违反直接言词原则,而是该原则在网络时代的重塑与发展。异步质证具有方便质证、提高质证效率的优势,符合异步审理所追求的诉讼便利、优化诉讼资源配置的目标。但也不能忽视证据真实性、证人作证与回答的客观性难以保证、碎片化质证导致效率不高、互联网平台存在潜在风险等可能对司法公正产生冲击的现实问题,对此,需要相应的完善路径以求司法效率与公正的矛盾获得纾解。关键词:在线诉讼  异步质证  证据真实性   证人证言   诉讼效率  司法公正


         公益诉讼实务研究
1.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无居民海岛之实践路径——基于F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调研




作者:邓虹(广西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彩云(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保护无居民海岛是贯彻落实海洋强国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基于检察机关服务与保障无居民海岛生物多样性的正义价值,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及检察监督与行政行为的关系转向,检察公益诉讼成为一项关键探索性监督策略。F市检察机关通过督促行政机关加强非法填海造地破坏无居民海岛岛体违法行为管控,积极保护鸟岛岛体为候鸟迁徙,合力治理围海霸海及非法捕捞问题等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探索。但实践中也 暴露出行政执法权责不清及审批职能交叉重叠,执法形式单一,所涉无居民海岛立法滞后等问题,未来需要在实现检察公益诉讼无居民海岛保护差别化监督,以整体系统观、“能动检察”履职保护无居民海岛及融合海洋智能信息化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 关键词: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无居民海岛   检察监督  整体系统观  能动检察2.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反思与进路——以33个典型案例为切入点




作者:董津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明天(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内容摘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公益诉讼探索的重点领域,一直受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并已凸显出大量实践经验和优秀机制。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近三年来发布的三批共33个典型案例进行类型化分析可知,检察机关在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过程中还存在法律制度供给不足、判断行政机关履职标准不明晰、确定履职对象困难以及公益与私益间难以衡平等问题。检察机关需以依法能动履职为公益诉讼单行法制定奠定现实基础,明晰实践中的各项判断标准,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向纵深发展,有效激活并提升各部门文物治理和文化遗产保护能力水平,为实现文化自信贡献检察担当。关键词:文物  文化遗产  文化资源  文化保护  公益诉讼  能动履职3.食品质量检察公益诉讼发展路径




作者:宋晓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查室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金云逸(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内容摘要:我国对“质量”的关注由来已久。随着《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印发,质量公益诉讼的概念被首次明确提出,以食品质量为代表的质量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市场失灵及政府失灵。检察机关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之一,在解决食品质量问题方面有着独特的价值功能,需完善包括惩罚性赔偿、公众参与等在内的制度,探索食品质量检察公益诉讼发展新路,以检察能动履职,服务质量建设需要。市场失灵只是最表面的现象,其产生的原因归根结底是政府失灵。纠正市场失灵的根本方式,是提升社会治理能级和国家治理能力、体系,依托更加完善合理的制度设计和发展,形成有效率的产权,并最终形成相对更公平、更有效率的市场体系。关键词:《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食品质量  检察机关  公益诉讼  惩罚性赔偿 民事责任4.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的法理基础与制度完善




作者:李超(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赵璐(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旭颖(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助理)内容摘要: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具有公共属性,可以成为检察监督行使的对象。试点以来,检察公益诉讼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和未成年人检察履职模式的现代化转型要求,使得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具备可行性与必要性,这些构成公益诉讼的内在机理。当前,在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领域适用公益诉讼时,存在诉前程序与诉中程序在法律规范上供给薄弱、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受限和网络安全保护领域案件线索枯竭的三重困局。对此,可通过立法层面增强公益诉讼适用范围的延展性、权力层面完善调查核实权的内在刚性与技术性、程序层面完善案件线索发现机制和线索获取规范性三方面针对性破解困局,来推动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的制度化、规范化。关键词:未成年人保护  检察监督  公益诉讼  公共利益   调查核实  网络安全5.涉药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以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为样本




作者:李新国(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保护食品、药品、环境等公共利益的有效途径,针对2017年-2022年期间行政公益诉讼进行定量分析,可发现其案件数量明显呈现上升趋势,且大多通过诉前程序结案。从定性分析,药品犯罪具有成本低、作案手段丰富、打击难度大等特征,行政机关人员力量不足难以履责。通过分析最高检发布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检察机关提起药品行政公益诉讼仍存在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短缺、行政诉讼前程序不完善、行政机关履责标准不明确、相关机制建设不足等问题,可以通过拓宽案件来源渠道、规范行政诉讼前程序、厘清行政机关履责标准、健全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协作机制的衔接进一步促进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关键词:检察机关  药品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   履责标准  机制建设  典型案例6.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的立法形态之刍议——基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10条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卢腾达(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职律师内容摘要:“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是国家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专门创设的一种全新立法形态和门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首次提出。与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浦东新区法规等立法形态相比,它在规范来源、制定主体和权限范围等方面都有诸多不同。其以“立法变通”和“地方赋权”为使命和基本特征,生效要件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其双重法律属性,既可纳入地方法规范畴,也可等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或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效力位阶。通过厘清疏通海南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的堵点,准确把握“贸易、投资及相关管理活动”范围,精准甄别属于应报送批准后生效的情形,简化履行国家层面的报送批准程序,制定“施工图”统筹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承接工作,能够更好地赋能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关键词:自由贸易港   法规体系  备案制度   立法程序   地方立法权   国际贸易7.论“双碳”目标的司法进路——以检察公益诉讼为视角




作者:钱俊(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检察官),陈思琦(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在全球变暖趋势不断持续的背景下,司法逐渐被视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关键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并突出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作为构建我国气候变化法治体系的内容之一,检察公益诉讼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需要在我国法治体系框架中开展深入的理论和实践探索。须在厘清有关气候变化的学科基础之上,回归检察权的功能定位,立足于实践和规律,积极融合科学的、时代的、发展的理念,不断创新多元路径,在现行法秩序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效能。关键词:双碳目标  环境保护  检察机关  公益诉讼  司法改革  全球变暖8.乡村振兴视角下传统村落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适用




作者:田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内容摘要:传统村落保护是检察机关拓展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新领域之一,党的二十大后,随着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的不断深入,传统村落保护领域在适用检察公益诉讼中存在一系列困难。为实现对传统村落的立体式、全方位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须结合各地检察机关探索办理的传统村落保护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公益诉讼的法律供给、理顺不同类型公益诉讼关系形成诉讼合力、构建传统村落保护多主体的互动协作机制、因地制宜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村落保护、将数字检察融入到传统村落保护中等多种方式实现传统村落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路径优化。关键词:传统村落保护  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乡村振兴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9.国有财产领域中国式现代化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的若干思考




作者:谢惠(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佩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内容摘要:国有财产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四大传统法定领域之一,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沿阵地。以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现代化治理思维推动公益保护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因国有财产损失线索发现难、认定难、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判定难等原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案件办理规模明显低于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保护领域。因而,以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司法实务实践为研究样本,探索行政公益诉讼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瓶颈问题的突破方式,以检察公益诉讼更全面、更精准、更高质量的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关键词:国有财产保护  现代化  公益诉讼   公共利益   损失认定   检察机关10.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强制执行机制的现代化路径探析




作者:赵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郝炎平(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民事公益诉讼是检察公益诉讼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裁判结果的执行情况直接决定了办案效果以及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实现。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因其标的额普遍较大、公益属性、保全制度未充分适用、执行过程外部监督机制缺失等因素,导致此类案件裁判结果的强制执行情况十分不理想,成为影响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效果的重要现实因素。为提升民事公益诉讼办案成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亟须对症下药,从强化检察机关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执行程序的监督等角度,打通相关堵点和难点,以现代化的民事公益诉讼裁判执行机制助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现代化。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  民事公益诉讼  强制执行  程序监督  公共利益  损害赔偿金11.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现代化路径探析




作者:赵璐(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内容摘要: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保障,也是以制度设计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的有效手段。新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是检察机关内部规范指引,在构建公益诉讼新格局的形势下,对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是必要且迫切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成效和问题的总结研究。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要坚持融合式发展,深刻把握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特点和规律,规范提高公益诉讼能力和水平,在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建设中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现代化,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治理贡献检察力量。关键词:公益诉讼  知识产权保护  公共利益  高质量发展  检察现代化  检察机关12.构建以营商环境法治化为导向的市场退出检察保障机制




作者:魏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庄燕玉(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内容摘要:法治化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安全、有序、有活力的市场需要开放的准入机制,同样需要畅通的退出机制。在我国现有市场退出机制的格局下,破产退市与非破退市均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运用检察力量构建破产清算公益诉讼制度可以进一步拓展破产退市的适用范围;运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可以进一步畅通非破退市的路径选择。探索建立市场退出的检察保障机制将为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发挥积极作用。关键词:营商环境  法治化  市场退出  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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