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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法治文化》集刊2023年第2卷

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4-10-09

为进一步推动法学法律学术研究成果的传播应用,2019年起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国知网战略合作,每年在线出版24卷《上海法学研究》集刊,中国知网全文收录。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集刊AMI综合评价报告(2022年)》,《上海法学研究》集刊已获评“AMI(集刊)入库集刊”。其中,依据线上24卷内容在上海人民出版社线下出版的《上海法学研究》精选本,已由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根据《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集刊)遴选办法》入选为CSSCI(2023-2024)收录集刊。为更好支持高品质学术生产和品牌化学术传播,上海市法学会全面优化调整“上海法学研究系列刊群”的学术出版与传播:线下出版的《上海法学研究》(CSSCI来源集刊)每年固定出版2卷,刊印法学研究原创首发优秀学术作品,上海市法学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步全文刊发所有作品;线上出版的“上海法学研究系列刊群”进一步聚焦明确六个主题方向,力求能持续提升出版物质量,尽快形成中国法学法律界高识别度的品牌内容和出版风格,上海市法学会官方微信公众号选发部分特别优秀的作品,现焕新推出其第四种——《法治文化》。《法治文化》的唯一投稿邮箱:fzwhjk@vip.163.com《法治文化》集刊2023年第2卷目录

——第二十届长三角法学论坛文集

主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


         社会治理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社会治理创新与多元纠纷化解体系建构党振兴

新时代“枫桥经验”语境下社会治理的样态检视与因应路径

温姝菀

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家事审判的完善路径——从“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实效应用切入

宁   韬   孙   慧

以权利为本位提升村规民约法治化水平

陈柏轩



   争议解决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完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的路径——基于临安区共享法庭实践陈艳菊   徐林林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回应型社会司法文明治理格局

齐鹏云

新时代乡村法庭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路径研究——以我国东、西部442个乡村法庭作为研究样本

刘小梅   刘   娜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轻伤害案件办理的检察探索与完善路径——以S市S区人民检察院的实践切入

周少华   朱   鹤

新时代乡村治理法治化视角下巡回审判模式的蜕变——以S地区C法院2020-2022年巡回审判实践为参考

曹彩雲   高   琼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野下轻微罪案件的处理路径探析

李   敏   袁   璐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涉检信访矛盾多元实质性化解体系构建为视角

顾   文   蒋   凡

新时代“枫桥经验”下法官工作室参与基层法治化路径研究

罗   婷   金嘉怡

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路径探索——以G自治区Y市检察公开听证为视角

冯啟津   唐伟健

   制度建设

从碎片归于整体——“枫桥经验的变迁与空间拓展伍   桃

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下生态检察圆桌会议机制研究

汪   杰

“枫桥经验”视角下新业态从业者权益保障机制再审视

林   奕   张亚雯

互联网平台承担社会责任的进路研究——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中心

张   振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长三角地区法院协同执行探析——基于执源治理实务应用的构想

洪   珏   刘   齐

新时代“枫桥经验”数字化赋能发展的困境纾解

严嘉欢

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破产审判的路径探索

周   易   张依如



   法律文化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许  亮   王丽芸

“枫桥经验”:晚清广东士绅与调处息讼——以《杜凤治日记》为中心的考察

万梦茹

大合规体系下企业合规文化的功用及其本土化培育

樊王义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野下刑事合规制度的本土构建

杨旭涛   杭  程

裁判文书中“法官后语”的说理研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入为视角

席  飞

新时代“枫桥经验”国际化研究

王章平   马艺欣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历史演进、价值意蕴及国际化进路

戚永福   曹瑞璇




   社会治理1.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社会治理创新与多元纠纷化解体系建构




作者:党振兴(甘肃省岷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庭长)内容摘要:在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战略布局中,多元矛盾纠纷机制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一直受到高度重视,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建设。但由于受协作机制建构不足、舆论宣传引导不够、民众信任度较低、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不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多元解决纠纷机制在社会治理中一直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全面完善多元解决纠纷机制建构,需要从完善四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顶层设计、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进法院内部案件繁简分流、多元绩效考评等多方面入手,才能发挥多元解决纠纷制度优势,为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创新,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添动力。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  现代化建设  “枫桥经验”  部门协作  多元解决纠纷 繁简分流2.新时代“枫桥经验”语境下社会治理的样态检视与因应路径




作者:温姝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硕士研究生)内容摘要:新时代“枫桥经验”有着与过往“枫桥经验”相同的法价值基因和不同的价值实现场域。在法治语境下检视当前的社会治理动态发现,借助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方法论指导的社会治理在机制建构与规则设置上有了一定迈进,亦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成效,但仍然受到社会成员参与共治的条件薄弱、权责结构未实现整体而全面的转变、治理规则未系统化等桎梏的约束。遵循问题指引路径选择的理路,应当籍由生成进入参与通道的链接机制赋能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合理配置基层治理所需的权限与资源,推动社会治理涉及的双重规则制度化等因应路径,驱动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实现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关键词:“枫桥经验”  社会治理  价值判断  治理资源  规则制度化  权责结构3.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家事审判的完善路径——从“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实效应用切入




作者:宁韬(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孙慧(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内容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发布后解决了实践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存在的一些问题,但该项制度在运行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过程中呈现的六大特点存在三项问题。从“查情难、施压难、对症难、效用难”四个方面,这些问题存在一定原因。以“行为”+“后果”为坐标,建构家庭教育指导的司法适用分级体系。将“枫桥经验”的“五个坚持”原则融入家庭教育指导中,从调查前置、专家辅助、实质运行、智能保障四个层面打造家事审判融入社会治理的完善路径。关键词:社会治理  枫桥经验  家事审判  家庭教育指导令监护失范  司法适用分级体系4.以权利为本位提升村规民约法治化水平




作者:陈柏轩(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内容摘要:村规民约在文本、内容、程序中的规定不同于传统乡规民约、宗规族训,在文本的规范表达上不同于法律,其在内容上设定了村民权利的种类与边界,程序上保证了其权利实现的机制,又通过传统文化融贯拓展了权利种类。当前,村规民约发展主要通过“权力介入后规制”与“权利实践后确认”两条进路实现,两条进路归流于保障并促进村民权利的生活实践。村规民约中的权利应理解为社会秩序内的权利,通过权利要件,村民既能了解权力在乡村场域行使的条件,个体间权利交互的模式,又能在交互中不断充实行动可能,增强对村规民约的参与度与认同感。为此,应不断提升村规民约的法治化水平,保证村规民约在内容、运行、监督、实现层面符合基本法治原则。关键词:村规民约秩序  传统文化  法治化权利本位权力建构


   争议解决
1.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完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的路径——基于临安区“共享法庭”实践




作者:陈艳菊(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徐林林(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三级法官、审判员)内容摘要:“共享法庭”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基层司法与乡土社会深度融合进路的生动实践,对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化建设有着极为特殊的战略意义。“共享法庭”做到了不增编不建房,通过“一屏一线一终端”提供指导调解、多元解纷、线上诉讼、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实现了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但也存在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固有观念有待改变、职能定位亟需厘清等问题,须在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引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部门联动、专业介入、多元参与的矛盾化解方针,推进“共享法庭”迭代升级,推动形成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关键词:共享法庭  枫桥经验  多元纠纷  诉讼服务  基层社会治理  智能解纷平台2.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回应型社会司法文明治理格局




作者:齐鹏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内容摘要:我国司法文明建设正在从传统的礼法之治向新时代的数字司法文明谱系发展,“枫桥经验”的核心治理结构为司法文明建设提供了“法治”“德治”和“善治”的深层治理理念,并在保障群众参与司法的权利、司法的适当民主化、理性的司法文化环境培育等方面提供了新的治理理念。司法文明的未来建设以“枫桥经验”中蕴含的“回应型社会司法”治理理论为指导,面对传统司法理念的挑战,回应型社会司法理论以实现公平正义价值目标的法治为基本原则,深化司法文明理念的社会认同,构建实质公正的新型司法诉讼格局,最终实现司法文明的一体化建设图景。关键词:“枫桥经验”  司法文明  回应型社会司法  司法理念  社会认同  诉讼格局3.新时代乡村法庭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路径研究——以我国东、西部442个乡村法庭作为研究样本




作者:刘小梅(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刘娜(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法官助理)内容摘要:虽然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差异较大,但乡村法庭的职能定位和价值目标基本一致:发挥乡村法庭化解基层纠纷、服务“三农”、服务乡村的优势,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中体现司法担当。选取我国东、西部两个省份具有代表性的442个乡村法庭作为研究样本,结合人民法庭“三个便于”原则以及一站式多元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立足“协同”治理定位,借鉴中华传统基层社会治理智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构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输出+输入”型乡村法庭模式,在司法领域内更好地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关键词:“枫桥经验”  乡村法庭  诉源治理  输出+输入  乡村振兴  社会治理4.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轻伤害案件办理的检察探索与完善路径——以S市S区人民检察院的实践切入




作者:周少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鹤(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内容摘要:近年来,轻伤害案件整体呈现出高频多发、案发原因相对集中、犯罪后果相对较轻、刑罚轻缓比重较高的特点。为实现轻伤害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统一,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探索“枫桥经验”在轻伤害案件办理中的应用。以S市S区人民检察院探索为样本切入,总结“枫桥经验”在轻伤害案件办理中的探索成果,找出了检察机关及干警理念及职业素养有待提升、检察机关内外联动格局尚未形成及在参与调解过程中的角色定位不准确等问题。基于此,检察机关应提升检察职业素能、准确把握调解中的协助者定位、强化内外联动及数智赋能,切实提升轻伤害案件的办案质效。关键词:“枫桥经验”  检察机关  轻伤害案件  诉源治理  恢复性司法  调解5.新时代乡村治理法治化视角下巡回审判模式的蜕变——以S地区C法院2020-2022年巡回审判实践为参考




作者:曹彩雲(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三级法官),高琼(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内容摘要:2018年10月23日,最高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再度提到“巡回审判”,然而随着员额制改革的深入,精英化法官的培养与“乡土气息”的巡回办案之间日渐隔阂,如何实现巡回审判“辐射能量”的最大化亟待深入思考。以S地C郊区法院 2020-2022年巡回审判实践为切入点,以其与基层乡村治理的“隔阂”与“亲和”为起点,探讨该制度如何在司法改革全面铺开后,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通过价值的再重构、体系的再创新、结构的再重组、保障的再完善,实现“凤凰涅槃”,以期为巡回审判制度在当下新时代司法新环境下寻找完善与创新的路径和范式,让“马锡五式的审判方式”再度闪耀出历久而弥新的时代光芒。关键词:巡回审判  员额制改革  基层乡村社会治理  马锡五审判方式  诉源治理  司法改革6.新时代“枫桥经验”视野下轻微罪案件的处理路径探析




作者:李敏(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袁璐(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内容摘要:“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中树立起来的先进典型。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质就是“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价值目标就是“平安、和谐”。检察版的“枫桥经验”应该积极借鉴“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检察机关要“明德慎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对于案件量占比较高的轻微罪案件,检察机关要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通过“案发前预防、案发后调解,办案中认罪认罚、服刑后帮教帮扶”等职能延伸,进一步落实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关键词:“枫桥经验”  轻微罪案件  检察职能  社会治理  认罪认罚  “三调联动”7.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涉检信访矛盾多元实质性化解体系构建为视角




作者:顾文(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蒋凡(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内容摘要:在新时代践行“枫桥经验”的背景下,检察机关应深入剖析当前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涉检信访案件处置难点中存在的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原因,践行积极主义法律监督观,弘扬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传统,坚持多主体、多阶段、多角度,延展工作思维,延长实施链条,延伸措施效能,构建检察机关信访案件矛盾多元实质性化解体系。在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前瞻性预防强化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从而减少增量,以程序化事中处理机制有效化解信访矛盾从而化解存量,以立体式配套机制促成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从而避免变量,构建全链条的检察机关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的路径。关键词:枫桥经验  信访纠纷  实质化解  多元监督  检察机关  人民内部矛盾8.新时代“枫桥经验”下法官工作室参与基层法治化路径研究




作者:罗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金嘉怡(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内容摘要:“枫桥经验”是具有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的亮丽名片,法官工作室是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在“枫桥经验”不断丰富的精神内涵背景下,法官工作室也应当在检视近年来运行的问题中,不断丰富其实践,通过“主体—过程—价值”三个维度,分解为七步走,构建起协同治理的立体化解决纠纷网络,价值引导上以法官工作室为媒介,形成从法治到心治的两个层级过渡,并辅以配套法院考评机制、基层组织考评机制的优化,实现法院渗透基层法治化的构建路径。关键词:“枫桥经验”  法官工作室  基层组织  基层治理  协同治理  社会治理9.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路径探索——以G自治区Y市检察公开听证为视角




作者:冯啟津(广西玉林市北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助理),唐伟健(广西玉林市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内容摘要: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细做实,推动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让人民群众真正确切享受到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群众息诉罢访的重要途径,更是检察机关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实践。但当前,全面推动检察公开听证仍存在公开听证的广度、深度和程度不够、听证员作用发挥有待提高、公开听证的工作机制不健全以及公开听证规范化有待加强等困难,今后,检察机关应当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加强完善公开听证配套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开听证程序,强化公开听证效果,以推动检察公开听证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新时代检察智慧。关键词:枫桥经验  检察公开听证  矛盾纠纷化解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公开听证的规范化  公开听证效果


   制度建设1.从碎片归于整体——“枫桥经验”的变迁与空间拓展




作者:伍桃(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枫桥经验”诞生于改造四类分子的特定环境,因“捕人少,治安好”的显著成效而引发推广热潮。后随改造四类分子的语境消融,“枫桥经验”的内涵有了新变化,在政策引领与地方实践两方力量的推动下转型升级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在完成自身历史演绎的进程中,“枫桥经验”的内涵不断得到拓展与丰富。纵观60年发展历程,“枫桥经验”强大生命力的根源都在于群众路线,且始终存在一个强有力的权威中心即党委领导。在从碎片化迈向整体性的演进路上,“枫桥经验”在治理主体、机制、方式上有了新变化,也正是在这种变与不变中,其从枫桥镇走向全国,成为全国基层治理的一面旗帜,历久弥新。

关键词:枫桥经验  社会治理  群众路线  多元解决纠纷  党委领导  基层治理

2.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下生态检察圆桌会议机制研究




作者:汪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长兴检察室检察官)

内容摘要: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后,对已在长江流域及相关岸线工作生活的村办企业、村民造成了一定影响,涉及该类群体的切身利益,矛盾风险隐患客观存在,如何运用法治化的手段化解此类矛盾将成为乡村治理的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引领下,借鉴外省、本市的实践经验,创设了生态检察圆桌会议机制,引导公众参与司法办案过程中,借助法律的刚性和沟通的柔性,化解社会变革过程中的矛盾风险隐患,为平安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关键词:枫桥经验  圆桌会议  生态检察  长江大保护  乡村治理基层社会治理

3.“枫桥经验”视角下新业态从业者权益保障机制再审视




作者:林奕(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张亚雯(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枫桥经验”作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在新时期逐步发展为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基于对当前“枫桥经验”蕴含的价值精髓及核心要义的深刻理解,通过从数字经济背景下新型用工关系的特点出发,对常见的平台用工模式进行类型化分析,结合司法审判实践,提出当前新型用工关系存在的保护难点和主要涉诉风险,综合运用多元化解决纠纷模式妥善解决平台用工体制带来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良性用工关系,以期对平台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及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关键词:枫桥经验  多元解决纠纷  数字经济  网络平台  新型用工关系  司法保障机制

4.互联网平台承担社会责任的进路研究——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中心




作者:张振(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互联网平台异于传统的企业组织,其组织架构和商业模式为其社会责任的履行带来新的挑战。“枫桥经验”要求社会基层治理中以人为本,吸引群众参与到治理当中去,并且创造多元化治理模式,重视预防性非正式制度为保障。互联网平台践行社会责任天然契合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基层治理内涵,因此可以借鉴“枫桥经验”的治理模式,从平台内部治理和参与社会治理两种渠道出发,以构建平台规范,引导平台用户参与治理的方式将社会责任予以落实。

关键词:互联网平台  社会责任  枫桥经验  平台治理  多元治理  以人为本

5.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长三角地区法院协同执行探析——基于执源治理实务应用的构想




作者:洪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将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进行部署,在“枫桥经验”理论内涵不断丰富的“新时代”视角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逐渐成为理论先锋,法院协同主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的新执行模式,或将成为破解执行难痛点的重要手段。依托“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及区域间高质量协同治理的现有基础,破除单区域“碎片化”的孤岛式法院执行模式,探究法院协同执行力在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进一步发展提升的可行性与创新性。为此可从问题矛盾、经验内涵、实务应用、建议措施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区域间协同执行体系建立的执源治理创新机制,以期对协同执行类案提供精准参考。

关键词:长三角  枫桥经验  执行力法院协同  多元主体参与  执源治理

6.新时代“枫桥经验”数字化赋能发展的困境纾解




作者:严嘉欢(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步入数字发展新时代后,我国“枫桥经验”制度也面临着数字化赋能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问题,这也是我国“枫桥经验”传承与发展的必行之路。然而目前我国新时代“枫桥经验”数字化赋能发展仍然存在制度机制建设局限以及在线技术设备缺乏两方面的困境。针对上述困境,我国应当充分考虑采纳数字“枫桥经验”发展中制度机制建设缺乏的困境纾解以及数字“枫桥经验”发展中在线技术设备缺乏的困境纾解两方面的困境纾解措施,破解我国新时代“枫桥经验”数字化赋能发展的现存困境。我国对于“枫桥经验”制度的政策改革将会进一步促进我国“枫桥经验”与数字化技术之间的深度融合,并为我国“枫桥经验”新数字时代下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与技术基础,同时助推我国基层纠纷解决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并缓解我国居民群众的投诉与矛盾问题。

关键词:“枫桥经验”  数字化  纠纷解决  大数据  制度建设  技术支持7.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破产审判的路径探索




作者:周易(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三级法官助理),张依如(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三级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通过对破产审判机制的现状考察,破产审判实践中存在破产案件数量激增、破产审理周期冗长、破产财产清偿率低、破产重整及和解案件占比偏低等困境,所移植的西方破产审判制度与我国审判实践水土不服是造成目前审判实践中出现困境的内在原因,继而从走群众路线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共建共治共享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原理、自治德治法治智治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法宝等多维度详细论证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破产审判具有现实必然性,据此,构建多元化破产纠纷解决平台、深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注重多元化破产保护模式、加强府院联动协作机制等具体建议具有重大意义和必要。

关键词:破产审判  营商环境  纠纷化解平台  繁简分流机制  破产保护模式  府院联动  协作机制


   法律文化1.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




作者:许亮(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王丽芸(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科员)

内容摘要:“枫桥经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基层,而广大乡村地区正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转型,当前乡村社会在人口结构、思想观念、基层自治等方面都出现了新的变化,原有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受到了极大的挑战。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几千年的社会治理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对于当代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因此,呼唤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乡村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回归,既有助于实现当下乡村治理的和谐与稳定,同时也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应有之意。

关键词:“枫桥经验”  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乡村治理  实践路径基层治理社会治理

2.“枫桥经验”:晚清广东士绅与调处息讼——以《杜凤治日记》为中心的考察




作者:万梦茹(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根据晚清州县官员《杜凤治日记》的相关内容,晚清士绅包括以居乡或在任的本籍官员、捐职、捐监以及绅耆、耆老的身份参与地方事务的管理活动之人,在纠纷解决中起到一定的作用。《杜凤治日记》作为普通州县官员的私人日记,其中记载一些不会直接进入官府视野的纠纷,这些纠纷如果能够通过士绅等人参与的民间调处化解,就不会继续诉诸衙门。只有当纠纷无法通过此类调处机制解决或者案件一方违反刑律时,官府才会受理。即使部分案件诉诸官府,官府仍会首要选择由士绅、乡贤等进行民间调处,以期达到息讼。通过《杜凤治日记》,能够了解士绅参与纠纷调处的情况。这有助于明晰晚清时期士绅在纠纷解决中的地位,更有助于士绅在地方社会治理的核心地位研究的深入。

关键词:《杜凤治日记》  调处息讼  晚清士绅  官绅关系  “枫桥经验”  社会治理

3.大合规体系下企业合规文化的功用及其本土化培育




作者:樊王义(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舶来于美国的企业合规理念在本土演化为行政机关主导的行政合规和刑事诉讼中的涉案企业合规的区隔发展格局,并且美国的《联邦量刑指南》对合规文化的青睐并未在本土合规实践中得到应有重视。以价值观念为核心的文化因素,是诱发企业违法犯罪的深层次因素。随着制度移植的深入,实践遭遇“纸面合规”难题,越来越呼唤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的耦合发展,在行刑一体的大合规体系中发挥合规文化的濡化作用。合规文化在价值功用上体现为个案中企业有效合规的实质标准,以及宏观上风险社会的一般预防、合作式司法趋势的时代因应、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思想的当代表达。

关键词:企业合规  行政合规  刑事合规  大合规体系  合规文化  文化濡化作用

4.新时代“枫桥经验”视野下刑事合规制度的本土构建




作者:杨旭涛(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杭程(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我国政法战线的金名片,其内在功能价值与域外刑事合规制度高度契合,主要体现在涉罪前的预防和涉罪后的法益修复。刑事合规制度作为犯罪治理的新路径、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以自治为核心的预防性刑事合规制度和以共治为核心的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并融合“自治”“共治”构建长效机制。

关键词:“枫桥经验”  刑事合规  本土化  三治结合  共治  社会治理

5.裁判文书中“法官后语”的说理研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入为视角




作者:席飞(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在法院的裁判文书中引入“法官后语”,肇始于1996年上海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探索“情法交融”的尝试。但我国对裁判文书的“法官后语”长期以来缺乏系统性研究,其在司法实践中呈现出格式的多样性、说理的随意性。从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可以看出,我国裁判文书说理改革的方向仍然是借鉴大陆法系国家,以法律论证说理的逻辑性及严密性为目标,但是,借鉴英美法系国家裁判文书中的“附带意见”以及中国古代判词道德劝导的传统,在裁判文书附录中设“法官后语”具有现实合理性。“法官后语”的说理可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结合具体案情,阐释具体案件背后彰显的价值观要义,以简约、精炼、准确、平实的语言向说服对象传达法官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关键词:法官后语  裁判文书  道德劝导  核心价值观  说理情法交融

6.新时代“枫桥经验”国际化研究




作者:王章平(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马艺欣(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枫桥经验”自诞生以来,其内核就处在不断的演变之中。改革开放以后,“枫桥经验”因其独特的多方位、多元化、多层次的纠纷调解功能,而创新的社会管理、社会维稳工作所借鉴。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实现推进社会治理现代的目标,又增添了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新内涵。“枫桥经验”的核心在于构建基层群众自治,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理念,与联合国宪章的主权平等原则,以及通过政治协商、外交斡旋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理念相契合。推行“枫桥经验”国际化有利于我国打破由西方主导的国际司法机构权威,形成新型全球法治新理念。“枫桥经验”国际化需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相互衔接,并通过国际非政府组织等新兴全球治理主体加以推广。

关键词:“枫桥经验” 国际化  国际社会契约  全球治理  人类命运共同体  新兴全球治理主体  海外利益

7.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历史演进、价值意蕴及国际化进路




作者:戚永福(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曹瑞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枫桥经验”经历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萌芽探索、改革开放时期的开拓发展、新时代的创新发展三个阶段,其国际化立足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全球治理加速调整、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国际公共产品输出以及司法社会化背景下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兴起等时代需求。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国际化为域外基层治理提供“中国模式”,为中国和平崛起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并参与重塑中国国际话语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制度优势并将其转化为国际化传播效能的基本路径包括社会治理理念和实践国际化、治理体系重构国际化以及话语传播路径国际化等。与此同时,要避免中国模式的绝对化,探寻中国模式的可借鉴性,善用多主体多渠道传播。

关键词:枫桥经验  历史演进  价值意蕴  全球治理  基层治理  社会治理

往期精彩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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