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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祖佑:斗室烟云

严祖佑 私人史 2021-11-04

Personal History

坐牢的日子

斗室烟云
中篇

© 严祖佑/文

二.新生活指路人

  刚进看守所那几天,比我先入监的人出于对新来者的新鲜感,总是不断地向我问这问那,唯一例外的是程公。作为我的紧邻他从不主动问我什么,只是带着一种漠然的淡淡的笑容,听着我和其他人的对话。
  当天晚上,我出于礼貌,随口问他:“请问,你以前是……”
  他仰起头,字正腔圆地回答了半句:“我是临时户口……”
  在那个时代,户口是一个人身份的起点。连正式的户口都不具备,就不可能在社会上得到赖以立足的最低贱的职业,以及最起码的生存条件,而只能是被抛弃在社会正常运转之外的另类。
  于是,我注意地看了他一眼。
  第一眼的感觉是猥琐。中等身材,人不胖,但显得臃肿。原因是手短、脚短,上身比下身长。肩部很窄,肚子却圆滚滚地凸了出来。整个形态有一点像冬瓜。圆头圆脸,四周的头发已经秃了,只剩下脑门中心那一小撮依然乌黑浓密。粗看之下,脸上似乎见不到一根纵横交错的皱纹,但仔细看去,每一方寸都像橘皮一样起了皱。上身披一件已经旧得分不清颜色和料子的中山装,而且在不显眼处还打了几个补丁。但可以肯定,当年的做功相当精致,因为过了这么多年,穿在他这样的体型上,依然如此合身。下身穿一条比上衣更旧的中式直筒裤。无论长相还是穿着,程公都给人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与众不同的还有他那令人捉摸不定的笑容和同样不可捉摸的眼神。监室中绝大多数囚犯,即使平时最爱说笑的,一旦沉默无语,总会不由自主显出愁苦的神情,唯独程公不然。在大部分时间里,他总是眯着眼睛,微微嘻开嘴,似笑非笑的样子。一说话,或者一笑,就露出一口又白又长但并不齐整的牙齿。那笑容,那眼神,初看之下有几分谄媚,几分轻贱,而仔细看去,又会发现其中隐隐包含着几许凄凉。只有相处久了,才能在这凄凉和悲哀的深处,觉察到一丝卓尔不群的孤傲。
  尽管那一声“我是临时户口”引起了我的好奇,但接连几天,我忙于应付审讯,更沉浸于对自己命运的担忧,心乱如麻之间,就没有心思对此作进一步的探究。
  但是我隐约感到,监室中,好几个人都对程公抱有很深的敌意,不时向他瞟去一种混合着提防和蔑视的眼神。我实在无法理解,他毕竟只比我早入监半个多月,何以众人对他存有这么深的芥蒂。
  不过,程公对这一切却是一副浑然不觉的样子。他身无长物,自称属于无家无接济一类。一条被子是向狱警借的——看守所规定,凡无家属接济又无御寒衣被者,可借给棉被一条。入冬,还可借给棉衣一件。尽管棉被又旧又薄,但程公晚上拉开,往身上一盖;白天卷起来,往屁股下一坐。比起九座阿火,虽有家人送来的一条又新又厚的棉被,但时时小心翼翼,更舍不得当坐垫,生怕有所损伤,要自在得多了。他既没洗脸盆,也没有喝水的茶缸,只有一个所方借给他的破饭格,平时作水杯,早晚用作脸盆。我看了不忍,他却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我入监第三天早上,值班警员通知洗衣服。程公脱下已经穿了半个来月的内衣裤,却没有肥皂——看守所对无接济者,每两个月发一块劣质肥皂,他入监前已发过,要下一个月才能申领。他就利用他人搓洗衣服时留在地上的肥皂沫浸泡自己的衣裤。我看不过去,就将自己的肥皂往他手边一推(入监时,学校将我在寝室中所有的物品都随车送来了,因而一无所缺),说:“用我的吧。”
  程公头也不抬就加以拒绝:“不用费心,我就这样洗可以了。”
  我以为他客气。就说:“何必介意,用一点肥皂,算不了什么事。”
  程公停下手中的搓揉,抬起头,看着我说:“你不介意我介意。十年来,我这已经是第三次进班房。在牢内,我始终奉行一条原则:一概不取,一概不予。哪怕一针一线,我决不受人之恩,也绝不示恩于人。”
  我十分尴尬。
  邵大个看不下去了,他在监室中是明显对程公表示敌意的一个。这时,他冷笑着插嘴:“就凭你眼下这副德性,还有什么可示恩于人的?”
  出于电影编导的职业特性,邵大个说话,常常上半句是上海话,下半句就换成一口京片子。
  程公不甘示弱,以他特有的南腔北调反唇相讥:“以我在你今日的年龄,未必不如你;以你到我今日的年龄,未必胜似我。正因为我今日已无可示恩于人,所以我才绝不受人之恩,以此做到心中了无亏欠。”
  我刚入监的那几天,程公一直不停地在写东西,他起先用的是看守所内统一的公文笺,一望而知是在写案情交代材料。看守所有规矩,这种纸发下来几张,交上去也必须几张,一张都不能少,审讯员每次都要点过数的。第三天下午,他忽然不用公文笺而改用草纸,我第一次发现,草纸上居然也能写东西,忍不住朝他多看了几眼。程公十分警惕,马上瞪了我一眼说:“看守所规定,别人写东西是严禁偷看的。”
  我不禁又气又好笑。心想自己不过是好奇而已,随你写什么东西,管我屁事,才懒得看呢。
  奇怪的是,从程公在草纸上写第一行字开始,监室中气氛就大变,原本有说有笑的,一下子都闭口不语,人人都拉长了脸,气氛十分沉闷。
  睡觉前查房的时候,程公特意走到窗口,把写得密密麻麻的草纸交给了当天值班的警员小王。
  第二天晚上,小王刚接班,就来到监室门前将小窗一拉,指着我开口就骂:“他妈的,你才进监室几天,胡说八道些什么?”
  我一头雾水:“报告管理员,我,我没有胡说什么。”
  小王怪眼一瞪:“还没有说过什么!那别人怎么知道你在师范学校念书,你老子的名字叫严独鹤,是全国政协委员?”
  说着,他有意无意地扬了扬手中的几张纸。我一眼看出那就是昨天晚上程公交出去的几张草纸。
  我默然。
  小王又问:“你知道不知道,这是严重违反监规的?”
  “知道。”
  “知道为什么还要明知故犯?”
  我脑子一转:“报告管理员,不是明知故犯。那天晚上进监光线太暗,我没看清墙上的监规,我就说了。”
  小王冷笑:“好,算你会狡辩。这次放你一马,罚你今天晚上把监规背熟,明天我会来考你。”
  小王走后,大家都用冷眼瞟程公。
  程公脸无表情,眼观鼻,鼻观心,状若入定老僧。
  次日,程公被叫出去提审。他一离开监室,众人都仿佛松了一口气。老倪一张脸全皱了起来,心有余悸地对我说:“好险。你昨天真的是运气。那小王管理员是出了名的辣手。也许因为你新来,又年轻,要是换了我们几个老头子非上铐不可。这样,你连国庆节都过不安稳了。”
  阿火紧接着老倪的话头:“十座这个人心肠毒透毒透,他刚进来时,我们见他年纪大,算得照顾的了。可他过几天就一张草纸塞出去,把房间里讲的话,通通打了小报告,害得全监室人被叫到办公室训了半天,罚五座站了整整一天壁角。”
  邵大个叹了口气,似笑非笑地说:“逃过了这一劫,吃一堑长一智,以后说话要看看人头。”
  程公有两句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头语,除了“一概不取,一概不予”外,还有一句是“我的权利,决不放弃”。
  尽管身陷囹,无论权利还是义务,都已如此有限,但程公一直不折不扣地奉行他的准则。由于没有脸盆,他的生活用水很长时间一直寄放在每天轮值的室友脸盆中。其他室友偶尔也有遇到这种情况的(特别是新入监者),大都随便用上些许,余下的就留给寄放者,谁也不去计较,也没有心思计较。唯独程公不然,他每天晚饭以后,都要从轮值者那儿把属于他的那份水涓滴不少地装入他的饭格。然后往往不过是洗把脸,就把大好的清水往马桶里一倒了事。这让不少始终处于用水紧张状态的室友既心痛不已,又恨恨不已。
  清水毕竟是有形之物。每天下午发酱菜时,为了保证分配公正,在轮值者将酱菜按人头分成若干份之后,各人还以猜拳的形式,伸出几根手指,再以伸出手指总数,推算出各份酱菜的归属。由于各人伸出的手指总数具有不可知性,各人最终取得哪一份酱菜,同样也不可预知。因此,对于这项“猜拳”的权利,包括我在内的不少室友都兴趣不大,每次参与者不到一半。然而,程公每次都非常认真从出拳到分菜脸上始终浮现出一种紧张乃至惊喜的表情。有几次见我懒得参与还问我:“你怎么连着几天都不出拳?”
  我无精打采地答道:“何必多此一举,反正少不了我的一份就是。”
  他不以为然地瞪大眼睛:“这是你的权利呀!”
  我说:“此情此境,只剩下这一点微不足道的权利,要来何用?”
  他接口:“既然只剩下这一点权利,又何忍放弃。”
  然而,程公也有宣布放弃权利的时候。那是1965年夏天,监室的窗口既高又小,通风不畅。监室中挤了十几个人,更闷热不堪,一天二十四小时,挥汗如雨。为防犯人中暑,所方每天发给的生活用水增加了一倍。大家就把各人的脸盆集中起来接水,余下几个空脸盆则轮流使用。每天早饭,大家怕粥烫,就把饭格放在盛水的脸盆中,冷却一段时间再吃。
  这一来,程公不乐意了。一天早上,他发话了:“不行,这么热的天,你们把水温弄得这么高,揩在身上,太难受了。你们这样做,我这个胃里有病、喜欢吃烫粥的人,太吃亏了。”
  监室里的人同时答复,可以把他的那份水单独给他(此时,他已经有了自己的脸盆),彼此互不相干。
  他思考良久,露出为难的神色。大概觉得如此炎夏,一天总得要揩好几次身,如果所有清水都放在一个脸盆中,反复使用,不消半天,就会发臭,揩在身上更难受。只得悻悻然闷声不响了。
  第二天早饭时,他突然说:“既然大家都把稀饭放在冷水里,我也要放。”
  我们都笑了起来:“可以,这是你的权利。”
  一天、两天、三天,到第四天早上,我发现,程公稀饭一到手并不放入脸盆,而是稀里哗啦地喝了起来。就问他:“今天,你的稀饭怎么不降温了?”
  他狠狠地说了一句:“这个权利,我放弃。”
  至于他的另一个原则“决不受人之恩”,则在1964年秋天他入监两个多月后,开始受到了挑战。
  一次放风时,一只小毛虫从他的颈项落进了他的后背。小毛虫虽然费了一番周折被及时捉出,但他的皮肤因此受到刺激全身发出红斑,瘙痒难忍。狱医给他开了抗过敏的苯海拉明片,服用后,虽有所好转,但该药可引起嗜睡。早饭后不久,程公在座位上坐着就打起了瞌睡,不一会就鼾声大作。
  这自然是违反监规的。室友看了都发笑,没有人去叫醒他。犯人长久关在小监室中,耳朵特别灵敏。值班警员平时巡视监室,距离五六间房,座位靠近门口的人就听得出脚步声,从而及时向同室打招呼,或停止吹牛或叫醒瞌睡者。程公的座位在监室最深处,自是耳目不灵。当天值班警员是小王,他例行巡视时,近门口的陈某等几人有心要看洋相,故意装聋作哑,以至程公被小王狠狠训了一通。程公不敢怠慢,他忍了一上午,没有再睡。
  苯海拉明的服法是一日三次。中午第二片药服下后,程公再也支撑不住,午饭后又昏昏睡去。不料,半小时后又被小王活捉。这一下小王翻了脸,问他:“上午打瞌睡被我发现,你说保证改过,下午又睡。看来,你这个老反革命是不把政府管理人员放在眼里了。”
  程公身上痒得难受,本就烦躁不安,再加上药性发作,困得迷迷糊糊,也就没好气地回答:“报告,我生病。医生开的药,本来就是要睡觉的。”
  小王问:“你生什么病?”
  “过敏性皮炎,全身发痒。”
  小王冷笑:“皮炎,身上痒,跟睡觉又搭什么界,你这不是胡说八道么?”
  “不是胡说八道,这是常识,人人都应该懂的常识。不信,你去问医生。”
  小王脸色铁青:“是么,只有你懂常识,我不懂。不错,对你这个老国民党的常识,我是不懂。今天,我让你懂得共产党、人民政府的常识。”
  随即开门,把程公带了出去。
  几分钟后,程公回到监室,上了背铐。
  不一会,我就被喊出去提审了。这一天,提审的人不少,还有史老,以及自称“被提审员忘记了”的老倪。
  我回到监室时刚开晚饭。史老和老倪都还没回来,阿火已经把我的一份饭装进茶缸里,捂在被子内。
  大家都在吃饭,程公也在吃饭。
  有生以来,我第一次看见人是这样吃饭的:
  程公的身前地上平铺着一块毛巾,他的那份饭菜就倒在毛巾上。上了背铐的程公双脚跪地,弯下身子,趴在地上,歪着脑袋,伸出舌头舔着、啃着毛巾上的饭菜。
  随着嘴巴一张一合,他的头部不住地扭动着,在这一刹那,我看见了他的眼神——伤痛、绝望、无助,充满了兽性。
  那不是人的眼神。
  忽然,他开始剧烈地咳嗽。
  这时,我看见即使平时最憎恨、最厌恶他的人的脸上也露出了不忍的神色。
  兔死狐悲。
  我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把他拉起来,将毛巾上的饭菜倒人一个茶缸,用牙刷柄当筷子,默默地喂着他。
  他默默地接受着我的喂饭。
  晚饭后,原本是监室中谈天说地最热闹的时候。这一天,没有一个人说话。
  死一样的寂静。
  晚上七八点钟,我发现程公的身体在不住地扭动,似乎十分难受的样子。他涨红脸,向我吐出几个字:“我要大便,我脱肛了。”
  程公患有严重的脱肛症。和邵大个相反,他每天都要在马桶上坐半个来小时,每次便后,都要忍受很大的痛苦,用手把脱下的肛门一点一点慢慢托上去。
  妈的,谁让我是他的紧邻呢。我咬咬牙,帮他脱下裤子,将他扶上马桶。而后,又顾不上满手脏血,帮他把脱下的肛门再托回去。
  这次,程公的背铐只上了不到一天。第二天上午发药的时候,小王就来把他的铐给开了,什么话也没有说。
  此后,程公与人相处的态度似有变化。有几次,我因提审,错过了开饭时间,他也
  会帮我把饭菜装进搪瓷茶缸,而且放进被子捂好,以便我回来时能吃上热饭。
  一天下午,程公一边喝着滚热的开水,一边嚼着酱瓜对我说:“我所说的一概不取,一概不予,看来也许有失偏颇。但积我十年来两次服刑的经验,唯有如此,方能保全自己。一个人一旦跨进监狱,就是进入了魑魅世界,你不能相信任何人,不能同任何人交朋友。否则,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程公又说:“在监狱和劳改队,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斗人的人,一种是被人斗的人。想置身事外,过安稳日子是不可能的。在那里,天天都要开会学习批判、斗争、搞运动。为了保护自己,一定要积极发言,写揭发、批判材料,靠拢政府干部。一定要争取当犯人小组长(犯人中,“小组长”这个称呼,是50年代程公服刑时的叫法,到了文革期间,就换成了“掌握犯”),当然,能当大组长更好,但至少要当小组长。你们不要冷笑,我当年做过法院院长,上校军法处长,但我就是要争当这个犯人小组长。为什么?理由只有一个,小组长每天可以直接向政府干部汇报,不然,就只能由别人来汇报你。哪怕你劳动再卖力,也不知道别人向政府干部说你什么——可以肯定,绝对不会有好话的。”
  在说到“一定要争取当犯人小组长”时,程公目光炯炯,在兴奋中又夹杂着几许贪婪。
  一直在倾听程公说话的邵大个插嘴问:“凡事看穿不说穿,今天你何故把这些不传之密都和盘托给我们?”
  程公轻轻嘘了口气,喟然叹道:“因为我当年两次入狱都是马上就判刑,在看守所的时间极短。于是我一进看守所就产生一个错觉,把这里等同于提篮桥监狱和劳改队。其实,看守所人员命运未定,聚散无常,不过是属于内外两个世界的一个过渡地界,相互之间也许没有必要弄得过于紧张。”
  他接着说:“不过,在座各位若能直接释放,自然最好,如果万一到了监狱或劳改队,请千万记住我今天的一席话。”
  邵大个笑了起来:“很好,我们这个房间总算可以松一口气了。当然话要说回来,一旦我判了刑,希望我们千万不要再相见,你这个人太可怕了。”
  程公回答:“也许,到了那时候,你会比我更可怕。”
  此后,对于“到了劳改队,至少一定要争取当犯人小组长”这样的话,程公反复说过好几次。见他说得那么认真,我就问他:“当了组长是不是可以减刑?”
  程公瞪眼看着我说:“你应该知道,减刑,这不是为了你的需要,而是政府的需要。”
  我不解地又问:“那究竟又有什么好处呢?还要花这么大的力气,费这么多的心计。”
  程公闭上眼睛,沉思有顷,然后长长出了一口气说:“你这个问题问得非常突兀,我从来没有想过,无法回答。也许,这就是人的本性。”

  在以后相处的日子里,通过断断续续的交谈,程公逐渐披露了自己的经历。
  城市贫民家庭出身的程公,20世纪30年代毕业于苏州东吴大学法学院,嗣后又通过了国民政府的高等文官考试。根据当时的中国官员等级体制,军政官员依官阶高低,分为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等。一般大学毕业生参加工作,都从委任十几级做起。而一旦通过高等文官考试,则可平步获得荐任县级官员的实职。既无后台又无背景的程公,由此被任命为江南某县的法院院长,当时不过二十多岁。
  不久,抗日战争爆发,血气方刚的程公出于爱国热情毅然投笔从戎,经过半年军校训练,当了一名最下级的少尉军官。但很快在与日军作战中兵败部队被打散。他辗转流浪,到达当时的陪都重庆,又参加了国民党中统组织被任命为专员,后又响应蒋经国“十万青年十万军”的号召,再度从军,职至军部上校军法处长(军长是国民党著名将领黄维)。
  抗战胜利后,因仕途失意,他和夫人一起到上海当律师,并同沈钧儒、史良等左派人士往来密切。1949年初,在轰动一时的王孝和案中,程公担任了该案第二被告的辩护律师,并多次举行记者招待会,宣称他的当事人“遍体鳞伤,屈打成招”。当一审判处第一被告王孝和及第二被告死刑后,他继续上诉。终审判决时,他所辩护的第二被告终于从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几个月后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上海,又和所有被捕的共产党人一起离开监狱,重获自由。
  1949年6月,程公夫妇联袂北上,参加中国人民革命大学干部培训。结业后,分派至江苏省高级法院任推事(审判官)。
  1951年,是程公人生的又一个转折点。在讲起自己此后的经历时,他的语气是悲凉的,但同时又带有令人忍俊不禁的滑稽。
  “1951年4月27日,这个日子现在许多人也许记不得了。那天晚上,上海全市就抓了几万人。当时人们称为‘四二七’大逮捕,官方的说法,叫镇压反革命运动。
  “我安然度过了那一个晚上。以我当时人民法院模范推事的身份,我根本感觉不到这一天和我有什么关系。我甚至还认为来得太迟了些。此前几个月,我曾在上海街头遇到一个以前在中统的同事。我当时就找到马路上的一个交警,说这人是反革命,要交警把他抓起来。但那位交警回答说他只管马路交通,无权抓人。事后,我还致信上海市公安局,检举该交警丧失革命警惕,放过了眼皮底下的反革命分子。
  “然而,几个月后,中国司法机关的民主改革就开始了,我这个中国人民革命大学首期毕业生,翻手之间就成了被清理的对象。我和我妻子都被调离司法单位,安排到上海的中学当教师。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年。夫妇二人月收入二百来元,远远超过了市民平均水平,日子过得非常开心。可是,到1954年,我还是被捕了。1951年那次,叫镇压反革命,这次叫肃清反革命。我躲过了初一,还是躲不过十五。具体罪行?我既当过伪法官,又是反动军人,还参加特务组织,这就叫做有罪职必有罪行。不错,我曾经为王孝和辩护过,我曾经检举过别的反革命,但这能减轻而不能抹掉我的罪恶。十天以后,判决书下来了,有期徒刑三年。按照‘惩治反革命条例’最低刑都是五年,只有符合从轻的条款,才可判三年以下,这就是对我的特别宽大。
  “判决后,我在提篮桥监狱服刑。转眼到了1957年,中央号召大鸣大放,章伯钧、黄绍竑等民主党派领袖人物,提出要对镇反、肃反中被捕者进行甄别,抓错的要平反。在这样的气候下,我又收到了一张法院的判决书,说是根据我的实际情况,改判免予刑事处分,立即释放。这时,我已经关了两年八个月了。
  “这就叫做人心不足蛇吞象。当初判我三年,跟别人相比,我是感恩戴德。但关了两年八个月之后,再改判免予刑事处分,我却不满意了。于是我就提出上诉,要求进一步改判我无罪。目的是什么?很简单,钱。我上诉的唯一目的,是一旦改判无罪,就可以补发我关押期间的工资,每月九十多元两年八个月就是三千元。我和妻子连怎么花这笔钱,都计划好了。
  “想不到,几个月后,风云突变,反右开始了。判决那天,我把被子行李都带到法庭,判决词几乎同第一次一模一样,只是少了一句从轻处理。三年变成了五年,扣掉两年八个月,再补两年四个月。由于我的原因,老婆也戴了顶右派帽子
  “我被送到青海德令哈劳改农场,老婆也和我离了婚。如果不离婚,她既是右派,又是反革命家属,也要遣送到西北。只有离婚,才能留在上海。
  “刑期满以后,先是留场。以后灾荒越来越严重,农场紧缩遣散回家。我回到上海老家,离婚的妻子没有再结婚,把我收留下来。到派出所去报临时户口,户籍警也眼开眼闭。再后来,我就进来了。这里好,三层楼房,红漆地板,比青海,比妻子家里的破亭子间强多了。”

  程公看待许多事情的角度都与众人不同。比如吃东西,他只关心各种食物具有多少对人体有用的成分。比如每100克中含有多少干物质、多少葡萄糖、多少脂肪、多少蛋白质,以及不同种类的蛋白质中,含有氨基酸的比例各是多少,他都能讲得头头是道。用他的话来说,吃东西就是“吃元素”。人体所需要的营养,主要就是葡萄糖、脂肪和蛋白三大类,因此,他见我一度因家中送来的水解蛋白口味太差,打算让家中不再继续送时,就十分诚恳地告诉我,水解蛋白是所有送来的“药品”中对人体益处最大的,千万不要停送。
  我曾经问程公:“难道你吃东西,从来就不顾及味道好坏么?”
  程公回答:“对我来说,讲究味道,是一种奢侈。”
  从“吃元素”引申开去,程公还说:“对于食物我衡量的标准是吃元素;对于娶老婆,我的标准有三条:第一是人,第二是女人,第三是活的。”
  史老反驳说:“这话就未免说过头了。照你的说法人和禽兽还有什么区别?”
  程公回答:“你的两只眼睛是永远看着天堂的,我却是常年在地狱里打滚。人一旦濒临绝境,本来就与禽兽无异。”
  程公还有一个偏见,就是对文学艺术作用的极度蔑视。在他眼中,邵大个的电影编导职业,和街头耍把戏属同一类型。这使自视极高的邵大个气得要命。
  程公曾不止一次对我说:“我实在想不通,你这样的人,怎么会去选择文学这种纯粹是‘客里空’的专业的。”
  我老实告诉他:“当今任何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每月工资都是五十八元。只有写文章还可以有稿费,如果出版一本书,稿费可达几千上万。这是一线尚存的名利之途。”
  程公点点头:“怪不得。其实,说什么文学艺术能奋发人的精神,改变社会,都是狗屁。这个世界,唯一有力量的是物质的东西。推动社会是经济,改变社会是军队,是枪炮。我这一辈子,从来不读什么小说,不看电影,不听戏,我没那么多闲钱,也没那么多闲工夫。”
  邵大个曾忍不住问他:“你既然从来不接触艺术,又怎么知道艺术是没有力量的呢?”
  程公不假思索地回答:“你没有环游地球,怎么知道地球是圆的?”
  然而,一本小书,居然改变了程公坚持了大半辈子的己见。
  大概因为关押的全是“反革命”的缘故,第一看守所相当重视犯人的“思想教育”,除了每天读报一小时之外,还经常发下一些具有“教育意义”的书刊,供犯人阅读。这些书刊,绝大部分都是内容十分浅显的普及读本,如果放在平时,我们这些人大都是不会卒读的。但百无聊赖之际,为了打发时间,也就破天荒地读了起来。
  有一次,发下来的书中有一本是一位当红作家(姓名我忘了)写的中短篇小说集,其中有一个中篇,篇名是《达吉和她的父亲》,这篇小说发表后还被改编成电影,内容是描写四川凉山彝族地区一个叫达吉的姑娘同她的汉族生父及彝族养父之间的亲情纠葛。故事情节相当动人,在当时颇有知名度。这本书轮到程公手里时,已经是晚饭以后了。我见他手不释卷,在昏暗如豆的灯光下睁大老花眼,读得十分吃力。就问他:“你在读什么妙文这么入迷?”
  程公回答:“我在读一本小说。”
  他说了篇名。又十分认真地说:“我今天才发现,文学是有力量的。”
  我笑了起来:“这算什么?不过是近几年国内当红的作品而已。同那些大师们的巨著相比,艺术水准不知要相差多少个档次了。你读的这类书太少了。”
  程公点点头:“就是。这么一篇艺术水准也许并非上乘的小说,居然使我这样的人感动了。可见,文学是有力量的,有诱惑人的力量。”
  他告诉我,他在抗战期间,曾好几年寄居四川,多次进入彝族地区,熟悉那里的人情风貌。明明知道小说中的情节同现实生活差异很大,是经过加工的,但还是被打动了。
  程公自称无家无业,连户口都是临时的。因此,进所好几个月,从不向外发信,也从无任何接济。他表面上显得很豁达,经常说这里三层楼房,红漆地板,一天三顿大米。身上穿的,晚上盖的,都由政府发给,过的是神仙的日子。哪天放我出去,我还不想走呢。其实,他过得十分艰难。尤其到了冬天,腹中无食,身上无衣,整天一动不动坐在难得见阳光的囚室中,透心的冷气从全身的每一根骨骼,通过所有的毛孔向外散发出来。五十多岁的程公,已经发疏齿落,还经常脱肛出血,因此十分怕冷。看守所借给他一件棉袄和一条薄被,里面的棉絮都已经烂得像油渣一样。白天他只能将穿了一条单裤的瘦骨伶仃的双腿埋在被子里。但这又是违反监规的,需要时刻提心吊胆。每当值班警员走到门口,便急忙将腿抽出来。
  1965年春节前,规定家属送物的那天下午,胡子警员拉开小木窗,出人意外地喊了一声:“1898”
  程公浑身哆嗦了一下,从座位上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这是程公名义上已经离婚的妻子在他关押期间首次为他送物。
  东西很简陋,几条肥皂、几刀草纸、两支牙刷、两条毛巾、一个脸盆,都是廉价的处理品。还有几个线团、一摞破布(充分显示出送物者十分熟悉监内人的需求)、两条衬裤、两件内衣、两件虽然很旧却十分厚实的棉袄。
  程公很快把一件棉袄穿在看守所发给的棉衣外面,两件棉衣重叠,显得特别臃肿。
  他同时打量着另一件棉袄。
  我说:“要是换成一条棉裤就好了。”
  程公笑嘻嘻地说:“不要紧,我有办法。”
  他边说,一边脱掉单外裤,把两条腿伸进棉衣的两条袖管,再把棉衣的左右两襟往腹部一兜,显出一副志得意满的神态摇头晃脑地说:“这条棉裤是特制的,不仅腿暖和,还能保护我的肚腹,实用得很。”
  说着,他站起身来,在室中走了一圈。由于两件棉袄式样、大小都十分相似。一上一下穿在身上,使他的上身和下身,上肢和下肢,显得异乎寻常的对称。再加上他背部微驼,一步一行,脑袋向前一耸一耸这时,一向不大开口的阿火忽然说:“你们看,十座现在的样子像个啥?像河滩上会爬的物事(喻指乌龟)。”
  一房间的人听了阿火的话,再看看程公的模样,都忍俊不禁笑了起来。
  我打趣说:“外面的小阿飞流行小裤脚管,你这个样子,可真是太时髦了。”
  不想已经对我相当友好的程公一下子翻了脸。瞪大眼睛,疾言厉色地对我说:“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穷,你就这么讽刺我。我老婆一个月只有三十元生活费,还要养活一个二十好几,因父母连累而没有工作的儿子。她是右派,能给我这个反革命前夫送东西,已经太不容易了,受到的压力够大了。你还要她怎么样?”
  由于患有脱肛症,程公平时一直坐着,很少站立。但这一个傍晚,他却很久很久对窗站着,仰头看着窗外,呆呆地出着神。

  1965年秋,被“冷落”已久的程公,提审忽然多了起来。10月下旬一天晚上,他受审后回房,吃过我为他捂在被子里的晚饭,悄告诉我,他的案子可能很快要解决了。我问他,会不会判刑。他说也许不会,因为他的全部“罪行”,不过是和几个有相似遭遇的朋友,时而一起偷听国外或台湾的电台广播,并私下议论。公安部门怀疑他们和台湾国民党情报机关有联系,其实并没有。
  程公幽幽地对我说:“我有自知之明。像我这样的人就是想和人家联系,人家也不见得会要。我曾经是国民党军、政、特几个部门的骨干,却在生死存亡之际倒戈相向。如今惶惶如丧家之犬,故主如何能容?所以有朋友提出,设法找当年旧友联络,被我阻止了。不想倒减轻了我的罪行。”
  这时,程公转换了语气,有些动感情地对我说:“你我相处一场,也是一种缘分。来日一别,也许终身不复相见。我要送你一件礼物。”
  我心想,你那些破烂东西,我要来何用。连忙推托说:“不必了。一应衣物用品,我都不缺,谢谢,这就心领了。”
  程公咧了咧嘴,似笑非笑:“你误会了。我身无长物,所送并非物质上的东西,而是积多年监狱及农场生活的点滴心得,以供你日后得以摆脱繁重的苦役。”
  昏黄的灯光下,程公的脸在我眼前显得模模糊糊。他的声音不高不低,不疾不徐。
  他说:“恕我直言,你这个人,日后万一判刑到了劳改队,以你的性格,做不来一条咬人的狗;以你的身体,适应不了繁重的劳动,日子将会非常艰难。唯一的方法是装病。其一是装心脏病,有一种治哮喘病的药叫喘息停,这是非常普通的药,很容易搞到的。含一片在舌下,心跳马上就会加速,你原来就有心动过速,配合药物,可以使心跳加速到一百五十次以上。劳改工地的医疗设备很差,有的医务所甚至只有一个听筒。你就可以随时随地请病假休息。其二是装肾病。只要在化验小便时,在小便里掺一点点鲜血和蛋清。记住,光有血不够,一定要有蛋清,鸡蛋、鸭蛋、鸟蛋什么蛋都可以。这样,尿常规的化验报告中,就会既有红血球,也有蛋白,这是典型的腰子病症状。蛋这东西,到了农场,只要留意,捡也捡得到。如果以令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名流的身份再配合一下,保外就医也是有可能的。”
  轻描淡写几句话,却如石破天惊,使我后来得以平安地度过了十四年九死一生的犯人生涯。
  以后几天中,程公还对我说:“我这个人,自认智商不低于常人,但关键时一错再错。最为荒唐而且令我陷入万劫不复境地的,是误信了古人‘良禽择木而栖’这句话。其实,每一群鸟,都有自己专属的林子。为了争一棵好树搭窝,争吃好果子,同一群鸟也会打架,甚至打得头破血流,但前提是不能毁了林子。一旦把自己的林子毁了,还自以为可以择木而栖,投奔别人的林子,无疑是痴人做梦。要知道,那是别人的林子,你永远是异类、败类,最后结果只能落到如曹操诗中的两句:绕树三匝,无枝可依。连一个可以栖身的草窝都不会留给你。”
  他又对我说:“我已年过半百,这一生是没有指望了。我对你有几句忠告,你还年轻,即使判上十年,出狱时不过三十来岁,务必学一门实在的手艺作为糊口的根本。不要留在城市,到乡下去。古人说,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这句话不适用于今天。今天的城市,已经布就天罗地网,决非你我存身之处。只能隐于野,而且越穷越偏远的农村越好。中国农村大,空隙也大,那里的干部花一点小钱就能摆平。再娶一个乡下老婆,花费也比城市便宜得多。然后靠手艺养家,忍上一二十年,必有出头之日。”
  一个多星期后,值班警员一声:1898,收拾好东西,出来。
  程公就此在我的视野中消失了。
  四十多年过去了,我再也没见到程公。2003年秋,我在和几个青年朋友谈起往事时,提到了程公。一个朋友叫了起来:“你说的程先生和他夫人的故事,前不久,我在《南方周末》一篇介绍一群历尽坎坷的法学家的报道中,看到过的。”
  《南方周末》是我每期必读的一张报纸。朋友说的那篇文章记忆中我也是看到过的。然而,程公的名字却在我眼皮底下漏过了。再回头去找那张报纸却再也找不到了。

三.破落子弟和神的使者

  在218号监室,五座老倪绝对是一个核心人物。
  十五平方米的监室,十多个人。日复一日,月复一月,乃至年复一年,除却八小时睡觉,每天十几个小时,面对面坐在一起。其百无聊赖的程度可以令人发疯。在这样的环境下,房间中能有一个像老倪这样嘴巧、手也巧的人,可使平时的生活增添不少乐趣。
  关在小监室的日子,越是单调,越是无聊,就越是感觉度日如年。俗话说“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为了打发时间,犯人们从早到晚“无话找话”,在这方面,老倪是能手。他出生晚清官宦世家,系小妾所生。民国以后,其父年迈,不事经营,仅以食利为生。因妻妾、子女众多,逐渐坐吃山空。迨至其父身殁,败落更快。老倪年轻时公子哥儿一个,吃喝嫖赌无一不精,靠亲友帮忙,在一家洋行当了职员。50年代初,洋行解散,他失了业。此时,他恋上一名女戏曲演员,居数年生了两个子女,正值《新婚姻法》施行,又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刑一年。出狱后,在一家钢铁厂当临时工,穷困潦倒,幸赖岳父在香港经商,对他时有接济。前几年岳父返沪探亲,告诉他台湾国民党要反攻大陆,他听了便在熟人中传播,乃被捕。
  老倪也是20世纪30年代的大学毕业生。但他和程公属于两条路子。程公念的东吴大学,是国内数得上的名校,而老倪念的那所大学,据说是出了名的“野鸡大学”,只要交足学费,即使交白卷,毕业文凭也能到手。他学问不深,但见闻极广,最大的特点是有满满一肚子的菜谱,西菜法式、意式、俄式,中菜本帮、京帮、扬帮、粤帮、川帮、徽帮,在他嘴里一串又一串。监内之人个个奇馋无比,要过瘾头,只能寄托于空谈吃经。越是吃不到就越馋,越馋就越要说,越说则更馋。因而,平时闲聊,至少有一半时间是交流各种食谱。
  老倪自述,从50年代以来,就潜心于一个“吃”字。对此已达到随手拈来、出口成章的地步。例如碰到哪天菜中有几块豆腐,他立马就能说出诸多有关豆腐的菜名,从皮蛋拌豆腐到虾仁豆腐、蟹粉豆腐一长串;而且每只菜用哪些作料,怎样搭配,刀工应怎样讲究,火候如何掌握,色香味又如何。哪怕是最普通的家常菜,他也能头头是道,说出许多与众不同的诀窍,让听的人馋虫乱爬。
  有一天中午开荤吃肉。饭后,老倪唾沫横飞地介绍东坡肉的做法。说到嘴即化时,眉飞色舞。冷不防阿火插嘴说:“五座,你说了那么多都是空的。哪一天真能吃上一次就好了。”
  这时,史老叹了一口气:“你没听十座(程公)说过么,这就叫做白日梦。哪一天离开这幢房子,这梦也就不用做了。”
  老倪扁扁嘴,不以为然地说:“当年我刑满释放,回到家里,凡是吃官司时想吃的东西,每一样都要弄到口,至少吃上一次。吃过苦头的人,一旦脱离苦海,绝对不能亏了自己的嘴巴。”
  记得好像是1965年10月2日还是3日,中午的饭菜中居然出现了一个咸蛋。老倪目不转睛地盯着咸蛋看了一会,忽然说:“这些日子,你们不是一直说想吃我说的菜谱上的东西么?今天有机会了。借这个咸蛋我介绍一种日本吃法,大家只要照我的样子做就是了。”
  说罢,老倪非常仔细地把咸蛋黄剥离出来,再分出小半格白饭,同时,在手掌心滴上几滴鱼肝油。随后将白饭同蛋黄和在一起,反复地捏,一边捏,还不时往饭团滴上几滴鱼肝油。这天,老倪的心情特别好,对于监室中跟着他依样画葫芦的人居然破天荒地给每个人赠送了几滴鱼肝油。就这样,捏了大约有十来分钟,老倪说:“现在可以吃了。这在日本叫寿司,本来应该用橄榄油或者花生油的,现在只好将就一些,改用鱼肝油了,可能腥味重一点。你们尝尝,味道如何?”
  我咬了一口,确实别有风味。其他人,不知是看在那几滴珍贵如珠的鱼肝油份上,还是当真觉得味道不错,也纷纷交口称赞。监室中,只有史老和陈某没有加入行列。陈某是还没等到老倪开口介绍如何吃寿司,早就把咸蛋一口吞掉了,因此想学也学不成。史老则明显地表示出不屑为之,他冷笑道:“什么寿司,这种破落子弟的吃相,我学不来,也不想学。”
  一句话,将洋洋自得的老倪闹了个大红脸。要不是警员来通知放风,一场争吵难免。

  很奇怪,八座史老和五座老倪之间仿佛先天存在一种排斥性。在1964年11月下旬,两人就发生过一次激烈的公开冲突。
  1964年秋冬之交的天气特别阴寒。监室中的犯人腹中无食,更少活动,终日痴坐,只觉得背靠的水泥墙中、座下的地板上阵阵阴气骨。由于血脉不畅,身体四肢,最为寒冷如冰的就是一双脚。因而一过10月,不少人便穿上了棉鞋。而如我这样自幼怕冷的角色,更还要加上厚厚的长筒棉袜和绒线套袜,依然觉得脚部了无热气,十只脚趾刺痛不已。
  阿火原本是终年水里来泥里去,面向黄土背朝天的农夫。据他自称,一年十二个月,总有十一个月是打赤脚的。只有在农历腊月中旬至正月半,田里农活少了,才买一双袜穿。既是一年中仅有的休息时间,也是一种享受。进看守所后生活习性大变,其在家中的妻子却依然遵循旧俗,一直没有送袜子来。10月份还觉不出什么,到了11月,再赤着一双脚,就煎熬不住了,只得用手不住地搓,仍无济于事。几天下来,从脚趾到脚背,冻得像两段胡萝卜,又冷又痛,嘴里不住“唏唏”地吸气。史老见了不忍,打开包袱,想找一双袜子给他穿。可惜,史老的脚只有37码,阿火却是41码,无论怎么撑,一双脚也塞不进去。
  就在阿火使劲地将一双大脚往史老的小袜子中撑的时候,我看见老倪的眼睛亮了一下,露出一丝贪婪的神色。
  中午和下午两次室内活动时,座位并不相连的老倪和阿火,一直紧紧挨在一起,悄悄地嘀咕着。
  几天后,是当月的开荤日。中午发饭的时候,老倪事先将一只小号搪瓷茶缸递给阿火,阿火将自己饭格子里一块约50克的红烧肉放入茶缸,盖上盖子,再悄无声息地往老倪面前一推。与此同时,老倪将一双新的长筒棉袜迅捷地扔给阿火。
  这一系列动作虽然遮遮掩掩,其实,在一间只有十五平方米的房间内,十几个人的眼皮底下,任何这类小动作都是无所遁形的。其他人只是事不关己,眼开眼闭而已。
  然而,素来不管分外事的史老却突然认真起来,他的座位(八座)处于阿火(九座)和老倪(五座)之间,当阿火将装有红烧肉的茶缸滑向老倪时,他然伸出手将茶缸中途截住,朝老倪怒目相向:“你们在做什么?”
  老倪的脸居然红了。我认识他这两个月,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脸红,这表明他至少还不是此中老手。向来能说会道的老倪,此时竟有些结巴起来:“这,这是我们两相情愿,各取所需,又没有碍着谁。”
  史老声色俱厉:“各取所需?”他指了指茶缸,“这里面当然是你需要的。而且需要两份。可是他”——史老又指了指阿火,“他就不需要?他才二十出头,已经瘦成这个样子。一个月才有这么一小块肉,你还好意思拿来满足自己所需,你这明明是在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看着史老须发戟张的样子,我的脑海中忽然出现了儿时的一幕情景:我母亲是基督教徒,50年代初,我是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常随母亲去教堂做礼拜。有一天大概是基督教的什么节日,一位须发皆白的牧师给在场的每一个信众发了一小杯红葡萄酒、一小块面饼。然后,双手举起酒杯和面饼,高声呼喊:“这就是基督的血,这就是基督的肉。”那神态和此时的史老何其相似。
  老倪的脸上挂不住了,辩解说:“我又不是白吃他的。他脚冷需要袜子,我这双袜子是棉绒的,值一元多呢。”
  史老打断他的话:“民以食为天。在这里,一口饭、一口菜、一块肉,都比天还大。想用任何其他东西来换,都是要别人的命,谁敢做这种事,不要怪我马上向值班管理员报告。”
  听到史老要报告值班警员,老倪立刻气馁了。但仍嘴硬:“你发什么急,算了,我今天也不想换了。按你的说法,过几天我用饭换肉,可以吗?”
  史老回答:“只要都是吃的东西,你们各取所需,我不管。”
  说着,他随即脱下贴身穿的一件绒线背心,又和颜悦色地对老倪说:“我脚小,我的袜子九座不能穿。这里有一件旧背心,你针线功夫好,你如果顾惜九座脚冷,请在星期天用针的时候,为他做一双袜套。”
  老倪扁了扁嘴,无言地接过了背心。
  也真佩服老倪的手巧,星期天花了半天的工夫,一件背心就变成了一双十分合脚的袜套。不仅如此,老倪还郑重宣布,原先给阿火的那双袜子,不再收回,作为无偿赠送。
  邵大个和他打趣:“这一下,你亏到家了。肉没吃到不说还赔了一双袜子,外加半天义务劳动。”
  老倪嘴角一翘,显出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回答:“这不算什么。做针线活是我的乐趣。送袜子是我情愿的。小家伙比我儿子还小得多,冻得瑟瑟抖,看了也作孽。”
  接下来向史老斜睨了一眼,加了一句:“我这种人,要么不送,送的东西都是新的。不像有的人,老鼠尾巴生疮,出脓也是一点点,又破又旧的东西,也送得出手!”
  两个老头子斗气,便宜了阿火,向来愁云密布的脸上连着几天绽开了笑容。
  积不相能的史老和老倪,唯独对我这个比他们小了三四十岁的年轻人都特别垂青。这也许因为我是监室中唯一的在校大学生,也许是因为我父亲的名望使他们爱屋及乌。他们不时以长者的口吻对我进行种种教诲,又往往含沙射影。
  史老曾多次对我说:“我做人的原则是,不妒忌富人,不鄙视穷人。你年纪轻,今后的路还长,只有一种人千万不要学,那就是破落子弟。这种人最没出息。任何人,只要沾上破落子弟的习气,就彻底完了。”
  对此,老倪的回应是:“年轻人千万记牢,做人要保持本色。不要像有的人,嘴上念经,肚皮里打算盘。我这个人,做不了君子,干脆就做小人,宁做真小人,不做伪君子。”
  对他们的话,我只能唯唯恭听。唉,人呀人。

  监室中人,越是生活凄苦、艰辛,就越是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创造条件使自己过得轻松一些,温馨一些。狱中日子久了,少不了诸多专门适合监室生活的小物件。即如狱中一日三餐用的是铁皮饭格。铁皮传热性能强,其烫无比,于是每个人都要制作一个饭托,否则无法上手。
  在所有人的饭托中,当推老倪的最为别致。他用的原料,无非也就是普通的草纸。他把一张张草纸都折成极窄、极薄的纸条,再压扁,并用手指上下轻轻撸得十分光滑,看上去就像剖得极薄的竹篾,然后用这些形如竹篾的纸条精工编制,形状颇似暑天床上所用之台湾席,而精巧的程度远远过之。其横向宽度略略超过手掌,纵向则分成三节,每节之间有关节相连,可以弯曲自如。用餐时,中间一节置于手掌之中托住饭格底部,其他两节往上一翻,正好护住手指。用了几天脏了,便随撕随丢,再编一个。其他人看得眼红,想学,却没有一个学得成的。相处熟了,他也会编上一个送人。1964年冬,他曾送给我一个,我当然舍不得用脏了随撕随丢,干脆将其珍藏起来,闲时当作工艺品把玩。
  除了饭托,还有一样少不了的东西是茶缸套。狱中每日上下午发两次开水。三九寒天,水温冷却极快,犯人本来就又饿又冷,再喝冷开水,胃格外难受。不少人就用旧棉衣中拆下的棉絮及碎布,做成茶缸套,用以保温。
  老倪的茶缸套有三层,外层用相当考究的深灰呢制面料,这原本是一顶破罗宋帽的碎片;中间是一层棉絮;里层是绒布(从一条破被里上裁下来的)看上去令人有一种厚实、暖和的感觉。茶缸装进去,高低大小正好合体。在靠近把手的部位缝上了一排可分可合的纽扣。扣紧纽扣,仅露出把手可以不用解开缸套,随意喝水。还有一个伞形帽盖,不喝水时合在缸盖上,罩得严严实实。帽顶上还缀了一个红红的小滴子,并配上几股黑绒流苏。每到晚上睡觉时,和其他散兵游勇似的茶缸放在一起,那鹤立鸡群的样子,俨然就是一位穿戴红顶黑呢将军服的三军统帅。
  除了饭托、茶缸套,日常生活中还有难以计数的小物件。诸如牙刷套、牙膏袋等等。在老倪手下,每一件都做得精致绝伦,舒适、妥帖。1965年夏天,他还为自己做了一双拖鞋,那真是一双我平生所见绝无仅有的好拖鞋。
  在小监室内,我们平时是不穿鞋的,大部分时间只穿一双袜子。天气冷了,就往袜子上面加厚绒袜、羊毛袜、绒线袜。最冷的时候,我可以同时穿四五双袜子。最外面一双袜子的袜底往往密密地缝上几层破布,这样就可以在室内行走时增强牢度,兼有鞋底的功效。至于夏天,当然是赤脚的。1965年5月中旬的一天,老倪忽然心血来潮地宣称,这个夏天他不打算光脚了,他要为自己做一双拖鞋。
  听了他的话,邵大个不禁笑出声:“在这个地方穿拖鞋,不是脱裤子放屁么?光脚挺舒服的,何必多此一举。”
  老倪说:“光脚不雅,一副瘪三相。”
  邵大个问:“那你穿拖鞋给谁欣赏?是同房间我们这几个连做瘪三都不够资格的人,还是门外那几个戴大盖帽的?”
  老倪固执地扁起嘴:“用不着谁欣赏,我只为我自己,我欢喜。”
  做这一双拖鞋,老倪花了将近一个月。
  为这双拖鞋,老倪付出了极高的代价。整整三十来天,他史无前例地没有将每天早饭时留在饭格壁上的粥汁一手指一手指刮下来送进嘴里舔掉,而是全部留在一层层碎布和一张张草纸上。然后一层草纸、层碎布黏合起来,再按照自己的脚样,裁剪成鞋底的形状。并在星期天轮到自己用针的时候,以极细的针脚,将它们一层一层缝合,制成一双跟部略高、微呈坡度的鞋底鞋面的最外层,则覆上两块剪成月牙形的、蔚蓝色的绣花绸被面的碎料。每只鞋面上各有一朵红丝线绣的、活灵活现的牡丹,形状、大小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这一双拖鞋完工后,真是人见人爱。可以说,如果把它放在沪上一流的工艺品商店,绝不比那里真正的缎面绣花拖鞋逊色。
  缝好最后一针,是一个星期天的傍晚。老倪踌躇满志地穿上这双花了极大心血才制作完成的拖鞋,在监室中来回走了两圈。然后背着手站在窗口,出神地望着窗外西沉的太阳。我的座位正好靠窗,几乎近在咫尺地同他面对面。他因苍白憔悴而显得衰老的脸上尽管布满了皱纹,但依然保留着深深的双眼皮、削薄的嘴唇以及轮廓分明的下巴。再加上站在那里凝神的姿态,在夕阳的映照下,时光仿佛在倒流,似乎三十年前那个出身豪门的帅哥又回来了。在我的眼中,他的脸和整个身影,就像一尊经受了千百年岁月侵蚀的石像。
  穿上这双绣花拖鞋,老倪的身体内似乎注入了一脉奇异的血液。他以一种优雅的姿势一动不动地在窗口站了好久。一直到晚餐的饭车隆隆地响到门口,他才如梦初醒,踽踽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一年四季,老倪身上的穿着始终保持着山清水秀的格调,绝无其他犯人那种邋遢、凌乱的模样。再旧的外衣穿在他身上,也显得笔挺。即使夏天他也从不打赤膊,甚至连汗背心都不愿穿,而是一袭圆领汗衫,一条长可及膝的中短裤,而且天天洗得干干净净。
  电影导演邵大个,经常自称是专职捕捉人的心灵的,曾经问老倪:“像你这样的人,可不可以称作是最后的贵族?”
  老倪茫然答道:“我不知道。我没有听说过这个名词。但我想,我是算不上的。”
  邵大个饶有兴趣地又问:“有人说,像你这样家庭出身的人,虽然在生活状态上竭力维持着过去的派头或者韵味,但内心是从来都不快活的。你是不是这样?
  老倪笑了。他的笑容很奇怪。有几分淡淡的凄凉,有几分无奈,也有几分揶揄。他说:“就我而言,并非。就在这个房间里,不也有人说,我是个破落子弟。其实,真正痛苦的,是那些正在败落而尚未完全破落的人家。这样的人家我见得不少。有的即使时至今日,还豪宅依旧,定息丰厚,厨师仆妇仍在。但回首往日,失落感和恐惧感却十分浓厚。为什么?就是因为已经明明白白意识到,这只是日薄西山的最后夕照。到此为止了,不会再有下一代了。
  “至于我,虽然幼时曾有几年钟鸣鼎食的风光岁月,但毕竟时间短,已经十分遥远。少年以后,父兄就已经靠变卖家产度日,要说失落,那已经是上一代的事了。到了我这一代,早已是隔了一层的前朝烟云,又有多少痛苦可言?就像这些年北京的八旗后代,住的是大杂院,吃的是窝头,做的是苦力,但和世世代代没出过头的穷人相比,他们还能哼几句京腔,还懂得拎个鸟笼上公园茶室斗鸟,肚子里还有一堆陈年旧事,穷日子也许过得比四邻右舍有滋味得多。
  “什么内心痛苦、悲哀,到这一代,早没有了。能说这是最后的贵族?不对,我们充其量只是带有一点点旧贵族气味的碎片。就像一顶獭皮帽子如果烂得只剩下铜钱大的几片,你还能说它是帽子?当然,它可以成为我茶缸套上的点缀,这也许是它唯一的剩余价值。”

  史老名叫史久荣,在218号监室的狱友中,史老是唯一保持特立独行的人。每当大家聊起下流、无聊的话题,他都从不参与,只是独自闭目养神。他出生在一个几代天主教徒的家庭,本人也是虔诚的教徒。每天早起和晚上睡觉,以及三顿饭前,他都要做祷告。有一天早饭时,他正低头垂目,对着饭格念念有词,木门上的小窗突然打开,警员小王对他厉声呵斥:“八座,你在做什么?”
  史老不慌不忙站起来:“报告管理员,我在吃早饭。”
  “吃早饭?为什么嘴巴不动,闭着眼睛,嘀嘀咕咕说些什么?”
  “我绝对没有嘀嘀咕咕。管理员可以问我身旁的人。”
  小王冷笑:“你这个老反革命明明是在作祷告,以为我不懂?你进来那么多天了,还不知道监室里是严禁进行宗教活动的?”
  史老又笑了笑:“既然管理员懂,就最好不过。即使我刚才闭了闭眼睛,难道就是进行宗教活动么?”
  小王更火了:“你还赖,把你铐起来。”
  隔着牢门,我分明听见挂在他腰间的手铐呛啷啷响了一声。
  史老依然站在自己的座位前。他的眼神清澈如水,和小王对视着,不卑不亢,没有一点火气,也没有丝毫恐慌。
  当天天气很好。一抹阳光从高高的窗口射了进来,照在史老的身上。他满头白发如戟,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银色。
  双方对视了大约一分钟,我看见小王原来凶巴巴的眼神中有一点什么东西闪了一下,口气缓和了下来:“今天警告你,下次不准这样,这里是什么地方,你应该知道。”
  史老很有礼貌地点点头:“谢谢管理员关照,我以后一定注意。”
  以后,史老仍然每天五次祷告。只是时间大大压缩了,仅仅闭一闭眼,嘴唇嚅动几下就结束。他说只要心到,天主是全知全能的。
  出于“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的原则,看守所中几乎所有的犯人,不论内心真实想法如何,在表面上都是认罪悔罪的。唯独史老不然,他从不承认犯过任何罪行,他多次表示,自己被捕,只是一个“误会”。而尽管身陷囹,他也一直没有流露过对现政权的仇视或不满。他说:“作为教徒,我一家几代都远离政治,一向奉公守法,从不为难政府。相信政府也不会为难我。”
  史老告诉我们,他退休后,在教堂里义务担任了一个教职。凡有教众家庭发生困难,他都上门抚慰,并尽可能给予帮助。这其中有病人,也有因家庭成员入狱或遭受政治打击而陷入困境的。
  史老还特别热衷于组织教友间的家庭礼拜。他家中多年来一直住着整幢的大房子,家庭礼拜经常在他家举行。此次入狱,就是因为部分教友借在他家举行家庭礼拜之际,从事某些为当局所不容的活动,从而受到牵连的。对此,史老认为:“我只是提供做礼拜的场所。我相信,我的教友不会做坏事。但他们究竟做了什么事,我从不过问,到现在也不知道,而且不想知道。”
  程公有一次提醒他:“根据法律,如果你让一个妓女住进你家里,而且在你家里卖淫的话,你即使不参与,也犯了容留卖淫罪。”
  史老反问:“如果我不知道她是妓女,也根本不知道她在卖淫呢?”
  程公说:“但是,你又怎么证明自己毫不知情呢?”
  史老瞪大眼睛:“这怎么能要我证明?应该由认为我有罪的人,提出我知情或参与的证明才对。”
  程公摇摇头:“你的说法,在法律上叫做无罪推定,属于反动的资产阶级法学观点,早就被否定了。”
  史老在生活上自奉到了啬刻的程度。他入监比我早半年多,家中每月送来的日用品都是双份的,但他对每天耗用的牙膏、肥皂乃至每一张草纸,都计算得十分精确,而且能省则省。以洗脸擦身为例,尽管他家中每月至少送来一至两块檀香皂,但他从来不用。无论洗衣、洗脸、洗脚,始终都只用同一块洗衣皂。就这样,甫及一年,他积贮了一大堆香皂、洗衣皂、牙膏、牙刷、毛巾草纸等各种日用品。而且牌号不一,色彩纷呈,每隔几天检阅一遍,一件一件拿在手中,把玩品赏。
  有一次,老倪挖苦他:“八座,你六十多岁了,积了这么多东西,打算在这里住几年?”
  史老手中正拿着一块半透明的扇牌高级洗衣皂,对着窗外的阳光在照,头也不回地回答了三个字:“没想过。”
  史老的坐垫也与众不同。看守所规定,在押犯人日常可用一条被子作为坐垫。尽管史老的衣服、被褥在监室中是属于最丰厚的一个档次,但史老的坐垫,一直只是一个三十来公分高、和臀部差不多大的布包袱,里面只有一双旧布鞋、两件破汗衫和几刀草纸。
  由于从早到晚坐在地板上,即使有棉被垫着,我们这些人的屁股,也经常如针刺般痛得受不住,几乎每个人都生了坐板疮。每逢擦身洗澡,脱下裤子就见两块通红的疤痕,就像猢狲屁股一样。史老的那个包,不仅小而且梆梆硬,更高低不平,真不知他怎么受得了的。然而一直到他离开看守所,好几次洗澡时,我都看得清楚,史老的两瓣屁股精光溜滑,居然一点疮疤都没有,实在也是奇事一桩。
  仅有的一次例外是1965年春节。大年三十早上,史老起身后,没有将被子放到堆杂物的内务角,而是放在自己的座位上,并将整个身子埋了进去,脸上显出舒服和满足的笑容,对隔了两个座位的我说:“你们长年累月坐在被子上,依旧觉得屁股痛。我是过年坐几天,感觉比坐沙发还舒服。”

  本文选自《人曲》,严祖佑/著,东方出版中心,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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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 严祖佑:斗室烟云.上篇

〇 杨瑞:悔恨

〇 陈芳:1976的忽然

〇 陈江岚:我的几个狱友

〇 刘乃元:我又没有死

〇 刘乃元:我没有死

〇 陈安邦:蒙冤记

〇 张瑛:那道迈不过去的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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