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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拆销售!顺德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拟出新办法

功夫房产 2021-07-26



今天,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布一则公告,就《顺德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通告


功夫君查询得知,原《顺德市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超过15年。


那么,新的《顺德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都做了哪些大调整呢?功夫君摘取部分重点:


原办法规定:

顺德市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有限转让的形式变更实际使用人。且经过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


新的《暂行办法》(修订稿)首先明确了顺德区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途径,包括出让、租赁、转让、转租、抵押五个方式,即:

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人将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权人,由土地使用权人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人支付出让价款的行为。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资)、与他人合作、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视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是指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集体建设用地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④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租,是指承租人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租赁的行为,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通过出让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行为。


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转移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占有,将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


对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条件,新的《修订稿》也做出了解释:


▲《修订稿》第四章节选


此外,修订稿第二十六条还指出:产业项目用地用于多层厂房和商服用途的重点招商项目的,可进行分拆、登记并允许销售。


▲《修订稿》第二十六条节选


《修订稿》征询意见期限为: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8日。通告原文详见顺德区国土城建与水务局官网,或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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