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承认每一个个体才是自己利益的决定者和最忠实的捍卫者,那么最可行的济世方案是不是人人自救,即救全世界?——熊培云
文:熊培云 编:先知书店
上大学的时候,宿舍里有位博闻强记的同学,我们经常互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当年曾经认真讨论且印象最深的一个问题是:如果让你牺牲,全人类就可以过上美好的生活,你愿不愿意去死?记得我们都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我愿意!”这是一个很具八十年代理想主义风格的回答。如果人类真有一个“一加一等于二”的真理性解决方案,一个人的牺牲可以让其他所有人从此幸福无比,我相信很多人年轻时都会有类似的回答——前提是“反正又不是真的牺牲”,也不会质疑一下“为什么偏偏是我?”时至今日,我依旧有着并不稀薄的家国情怀,并热切地爱着这个世界。但我必须承认,当我再次面对这个问题时,我的回答可能还是“愿意”,但已不再响亮。这不是我比年轻时少了牺牲精神,或者是我信奉了杨朱,而是因为我畏惧这背后的逻辑——需要一个人去死才能换来的美好世界,一定不是美好世界。帕特里克的一句“不自由,毋宁死”,曾激励千百万北美人为自由与独立而战。很多所谓新思想,其实都是旧主张。这个“不自由,毋宁死”,我也在《吕氏春秋》找到了相似的论述。一个叫子华的哲人对生存状态进行了分类:“全生”,是指人类生命的各种需求都得到满足;“亏生”,是指部分得到满足,“亏生”的状态越严重,说明对生命的价值越不尊重;“迫生”,指的是各种需求不仅得不到满足,而且要被迫承受自己厌恶的东西,也就是不得自由、遭受耻辱地活着。也就是说,如果我得到的,都不是我想要的,那我不如死掉了。全生是一百分、亏生是五十分左右,死掉是零,而迫生则是一个负数——你想看美国大片,他非逼你看样板戏;你想的是穿古装的林青霞,他非逼你想杀猪的铁姑娘……这个社会里的很多人,恰好是在自由和不自由之间。但如果真是因为“不自由”,就“毋宁死”,我是不赞成的。▌生命:不容选择的自由
如果你的生命处于“迫生”的状态,那么首先应该消灭的应该是“迫”,而不是“生”。因为,不能因为生命中有一部分不自由,就可以牺牲掉其他的自由。这样的主张,首先是因为对“自由”概念的混淆,造成“生”与“自由”的对立。我们不妨区分两个自由的概念:freedom和 liberty。先说freedom。在电影《勇敢的心》里,当手帕从天空徐徐落下的时候,华莱士当众喊的那个词就是“freedom”。它倾向于指一个人自由自在的状态。另一个词则是liberty。自由小姐(Miss liberty)用的就是这个词。帕特里克的“不自由,毋宁死”(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用的也是这个词。从词义上说,liberty指自由权利,作为复数用时同时还包括“生命权,财产权,自治权,选举权,活动范围”等具体的物权、人权。可见,liberty主要协调的是人与社会的关系。当年严复翻译密尔的《论自由》(On Liberty)时,直接把这本书译为《群己权界论》。严复是个很敏感的人,他意识到freedom和liberty不是相同的自由,所以将freedom称为自由,而将liberty译为“自繇”,以示区别。自由女神像(The statue of liberty)张佛泉是胡适派自由主义群体中最活跃的人物之一,他曾经在《自由与人权》一书中区别过这两个词:liberty多指政治方面的保障,可以开列一张明晰的权利清单;而freedom 含义比较模糊,多指人的意志自主性,并无公认的标准。以赛亚•伯林有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一说。所谓消极自由,说到底就是免于做什么事情的自由;而积极自由是可以做什么的自由。liberty是政治上的保障,是一种底线自由,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将liberty理解为一种消极自由;而freedom作为一种进取的自由,可被视为一种积极自由。生命,作为一种自由权利(liberty),本身就是最高、最正当的消极自由。把人生命和自由对立起来,这并不符合自由原则。一个人,如果连“生命免受侵害”的自由都得不到珍视,却说自己要去追求“自由”,这在逻辑上说得通吗?尽管我们都愿意生不愿意死,但生死往往非人力所能及。因此,生死不该成为我们的选择问题,我们可以选择的是,如何活得更自由、更有尊严。我做过媒体工作,非常了解大家在这个时代遇到的困境。如果有哪家媒体做了一个略显出格的报道,或者哪个作家写了有锋芒的书,立即会听到有人说,这家媒体要倒霉了,那本书要被封了。这实在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心理预期不仅在为相关惩罚提供“合法性”或者民意基础,更是替人执政。但不论困境如何,总还是有很多人在积极地做事,保持着生命昂扬的本性和进取之心。而我也愿意和这些朋友交往,并从中获取能量。大环境可以决定你的自由度,但你自己还有一个小世界,那里有你对美好生活的自由裁量权,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而这完全在于你的觉悟,在于你对生命、对世界的理解。生活是可以选择的。今天的大学生忙着国考,忙着一毕业就工作,而且最好一步到位,不挪窝才好。可是梭罗不这么想,下海创业的企业家也不这么想。如果你考上了公务员,必须做你不想做的事情,这时候也是可以选择的。实在不行,因为理念不合而走人,或者其他原因,比如觉得在官场无法施展抱负,人还是可以选择的。如果你因为绝望而想自杀,你仍是可以选择的——你可以选择赦免你自己,选择不对自己的生命行刑,让自己有机会从头再来。我常听到人们抱怨体制有问题。可是请问:作家、导演和学者们的无所作为,是否完全因为体制?体制问题,是否已经成为许多无所事事的人心安理得的挡箭牌?我一直喜欢看伊朗电影,在这方面有不少体会。按说伊朗的电影审查比中国要严格,但是为什么还拍出了那么多优秀的电影?如《小鞋子》、《何处是我朋友的家》、《黑板》、《樱桃的滋味》、《橄榄树下的情人》……我一直想写篇文章来谈伊朗电影中的“禁忌与悲悯”。常听中国人抱怨本土作家拿不到诺贝尔文学奖,除了语言上的隔阂影响了相关作品的理解与传播之外,我想这和中文小说缺乏悲悯的情怀、对人类的普遍关心是分不开的。有一年冬天,我在巴黎惊喜地发现法文版的《活着》。在我看来,《活着》是中国难得一见的具有人类大情怀的伟大小说。记得那天下午,我站在圣•米歇尔大街旁的Gibert Jeune书店里不断向法国读者推介这本小说。之所以如此不厌其烦,是因为在这部小说中,我看到了超越“人世无常”之上的生命与力量。说到这里,有必要谈到两个人,他们都在用生命践行我所说的“不自由,仍可活”。一个是广为人知的霍金。2006年霍金访问香港时,有位香港青年曾因意外导致全身瘫痪希望能安乐死,有记者以此为例询问霍金是否曾因身体残障而感到沮丧,又是怎么克服的?
史蒂芬·霍金
霍金的回答是:“我有自由选择结束生命,但那将是一个重大错误。无论命运有多坏,人总应有所作为,有生命就有希望……我尽量地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不去想我的病况或者为这种病阻碍我实现的事情懊丧,这样的事情不怎么多。”此时,我们更能体会到他为什么钟爱《果壳里的宇宙》——“我即使被关在果壳之中,仍自以为是无限空间之王。”另一个人是法国《ELLE》杂志总编让•多米尼克•鲍比,他也是影片《潜水钟与蝴蝶》里的原著作者和主人公。如果你觉得自己受到“环境”压制,不妨看看他是如何写完一本书的。1995年12月8日,由于突发疾病陷入深度昏迷,鲍比的身体机能遭到严重损坏。他不能活动身体,不能说话,不能自主呼吸。在他几乎完全丧失运动机能的躯体上,只有一只眼睛可以活动,这只眼睛是他清醒的意识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工具。眨眼一次代表“是”,眨眼两次代表“否”。他用这只眼睛来选择字母牌上的字母,形成单词,句子,直至一整页的文字。他只负责活着,不去想“活着还是死去”这个无聊的问题。他必须不知疲倦地在“yes or no”之间做选择,为了写一本见证他生命的书。对于鲍比来说,他的身体像潜水钟一般沉重,心绪却如蝴蝶一般自由。如今回头再看大学时代的我,那个大言不惭“牺牲我一人、拯救全人类”的我。那时的我,为何会不加思索地给出“我愿意”的答案?在我那么年轻却轻言可以舍弃生命时,是不是因为我发现自己的一生是不值得过的,以至于急于将它抛弃?是不是弗洛伊德所谓的死本能在我的身上起了决定性作用,由此产生了牺牲的激情?或者只是因为空虚和无聊,愿意以自己的死为荒谬的人生找寻意义?电影《辛德勒的名单》有一句话感人至深:“凡救一人,即救全世界”。更深层次的问题是,这个被救者是不是也应该包括救人者自身?有没有一种完整的慈悲,既救起世界又救起自己?如果我们承认每一个个体才是自己利益的决定者和最忠实的捍卫者,那么最可行的济世方案是不是人人自救,即救全世界?我想说的是,完整的慈悲是既要慈悲地观照众生,也要慈悲地观照自己。唯有如此,才可能做到众生平等、无分别心。慈悲,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人的合理的欲望给予人的尊重。
熊培云老师曾说:“人是时间单位而非空间单位,如果你的一生都像《肖申克救赎》里面主人公安迪一样追求自由,知道自由在高处,那么你的一生就是自由的。以独立之志,做合群之事,以思想与良心去担当。”但反观当代社会,自由被误解、被扭曲,已经是司空见惯。打着自由的旗号去侵犯别人的自由,甚至变成了某些利益群体绑架整个社会的政治正确。世界从未像今天这样,如此需要重申自由的意义,如此需要强调对自由的保障。因为肉体的奴役是对赤裸裸的暴力无可奈何的服从,精神的奴役则源于盲目的自卑和自卑心理支配下的智识自戕。为此先知书店诚荐“熊培云签名作品集”:从个体的角度探讨美好人生与美好社会的可能性。收藏、阅读的三大理由:记者的敏锐视角、时事评论家的犀利洞见、思想者的清明理性,以及人文知识分子的普世情怀,铸就了熊培云老师自由、明辨、慈悲、温暖的文字风格。先知书店有幸获得熊培云老师少量签名书,让本书更多了一份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