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已入刑!令人气愤的一幕却在广州黄埔重演:万科里享家、岭南雅筑、萝岗敏捷广场...
2021年9月15日,有热心读者向微信公众号黄埔热点爆料,广州市黄埔区万科里享家小区一业主在小区楼下散步时,竟然被从天而降一个鸡蛋砸到了手臂,不仅手臂被砸得发青,而且伤口处不断有血流出来(见文章首图)。
令人气愤的是,高空抛物这种没有素质并且犯法的事情最近又在高楼层小区林立的广州黄埔出现!近日,《广东新闻》报道了一则新闻,广州市黄埔区岭南雅筑小区一业主夜晚在楼下散步时被“天上”落下来的活鱼砸中,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该业主称,傍晚她走出单元门散步时,感觉有一点东西从她胳膊上面穿了过去。她回头一看,发现是一条鱼。从爆料的视频来看,附近还有不少从楼上落下来的活鱼。该街坊还提到,当时这栋楼下还有不少孩子在下面玩耍。除了这位业主以外,还有其他的业主也被鱼砸到,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有业主提到,该小区常常出现高空抛物的事件,据爆料显示,抛下来的物品也是五花八门。一些街坊在接受采访时提到,他们每天从楼下走的时候,都非常害怕楼上有东西掉下来。
小区的物业针对这个事件也发表了声明。物业表示,事发之后,物业立即组织了人员排查,但暂未找到责任人。小区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正在筹划安装防高空抛物摄像头。
该小区也有业主谈到,希望安装防高空抛物摄像头,至少能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视频源/广东新闻)
高空抛物罪是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的新罪名。2021年3月,广州黄埔区法院宣判了该院“高空抛物罪第一案”!
天降菜刀住户报警
2020年9月21日清晨6时,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萝岗敏捷广场楼下突然传出一声巨响。
同住在该广场的2楼某住户听见自家阳台外二楼公共大平台有物品砸落声,便到阳台查看,发现其阳台外二楼平台上有菜刀一把、白色路由器一个、黑色交换机一个及挂有小区门禁卡的房间钥匙两把。2楼某住户觉得事情非常蹊跷,遂报警。
法院介绍,2020年9月21日6时许,李冲动(化名)在广州市黄埔区某街道广场806房窗户边与其女友焦绿(化名)发生激烈争执后争抢菜刀,李冲动右手拿着菜刀作势要砍自己的左手。
双方在拉扯过程中,李冲动手中菜刀掉落窗外,后情绪激动的李冲动为泄愤陆续将白色路由器1台、黑色交换机1台、钥匙2把从8楼窗户抛掷出窗外,后掉落至206房外的公共平台(此平台位于806房窗户下方,平台上摆放了桌椅,住户平时可进入平台晾晒衣物)。
2020年9月23日下午,李冲动主动找到小区物管部门说明情况,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判拘役五个月当庭服判
●另查明,李冲动曾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11月18日被黄埔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后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又因犯危险驾驶罪,法院于2020年6月5日撤销其前罪宣告缓刑二个月的执行部分,并与其新犯的危险驾驶罪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二个月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案发当时该刑罚尚未执行完毕。
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人提出的李冲动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黄埔法院对此认为,虽然公诉机关对该《谅解书》无异议,但是,高空抛物罪侵犯的法益是社会管理秩序,并非个人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被害人是不特定多数人,不能得出因陈先生对被告人表示谅解进而得出全部被害人均对李冲动表示谅解的结论。
黄埔法院近日判决,李冲动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其中人民币二千元已执行)。总和刑拘役七个月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决定执行拘役七个月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其中人民币二千元已执行)。被告人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DV现场对广州科学城高空抛物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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