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广州一楼盘新房漏水、业主未收房,是否要交物业费和逾期费?

羊城纵览 2023-10-02

业主新买的毛坯房大面积漏水,验房不合格未予收楼,不料后却被物业告上法庭,要求其补缴物业费...这种情况下,该业主是否确需缴费?业主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小李夫妇在广州某小区购置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18.99平方米的房屋。


2020年10月,小李夫妇接到开发商收楼通知后前往案涉房屋验房收房,却发现房屋墙体存在大面积漏水现象,故拒绝收楼,并要求物业对房屋进行修复。


2021年6月,小李夫妇接通知再次前往验房,发现漏水问题仍未解决。后小李夫妇未再接到物业告知房屋修复完毕及收楼的通知,也没有再前去查看。


2022年初,物业服务公司将小李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的物业服务费、公摊电费5179.30元以及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物业公司主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涉案房屋自开发商通知小李夫妇收楼之日即视为已交付小李夫妇使用,故小李夫妇应按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按时缴纳相关物业服务费和公摊电费,但小李夫妇并未缴款。


小李夫妇辩称,其验房后发现房屋大面积漏水,房屋至今仍未成功交付,其无需缴纳该笔费用。


法官说法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赖雯丽


本案中,被告小李夫妇与开发商签有《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物业服务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对于涉案房屋交楼条件的认定,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认定的内容,涉案房屋是否应视为已交付使用,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查的范畴。


本案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根据原、被告庭上的陈述及相应证据,物业公司主张涉案房屋自开发商通知小李夫妇收楼之日即视为已交付使用,理据不足。同时,涉案房屋在小李夫妇2020年10月验房时确实存在大面积漏水的事实,结合涉案房屋至今未实际收楼,亦未登记在小李夫妇名下的情况,法院对物业公司主张的物业服务费、公摊电费和逾期付款违约金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业主应当自签收房屋交付文件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后,因业主自身原因不及时办理收房手续的,不影响物业费的收取。


本文转载自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后台联系删除。爆料、商务合作请后台联系。

收看更多资讯,点击下面公众号并添加关注

全新地标!500强总部!都来广州这个区了!
黄埔旧改再迎重磅进展!涉及南岗、新溪村、云埔刘村
重磅!广州这个区78个片区城中村旧改地价曝光!
中国两院院士增选,广州这些名人上榜有效候选人名单
坑惨31名同事,广州某医院医护人员雷某被判刑十年六个月
高利率买房的广州人速看:住房贷款利率可降到4.2%!
纸皮门、开裂、漏水...广州某安置房小区被曝「质量问题」!
广州土拍重磅大戏!12块宅地超308亿!分布在这些区...
广州安居集团成立!力推4大片区旧改
在广州黄埔、花都设站的广珠澳高铁又有重磅消息!
如何在广州增城买到优质学区房和楼盘?一文看懂
广州知名高校党委书记落马!
广州⇌梅州1.5小时!广州⇌汕尾1小时!多条高铁进展!
▲点击上面链接,查看精彩旧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