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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7周 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

薛京 薛京律师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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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薛京律师继续推出“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专题文章,本期涉及的关键词新加坡家办新政策、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2022年一季度财富管理市场报告、继承、信托、居住权、《慈善法》、家族办公室等具体如下:


一、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


(一)新加坡家办新政策于4月正式生效


新加坡金管局(MAS)正式发布了新加坡13O/13U家族办公室计划的申请要求的新政策。其中,将13O(原13R)的资金门槛正式调高至1000万新币,并且须在两年宽限期内将资产管理规模增至2000万新元。该新规将于2022年4月18日起正式生效。


(二)重要风险提示:买保险切勿望文生义、“一勾到底”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第3期风险提示:提醒金融消费者掌握理性投保的五个注意要点,增强个人合法权益保护意识。

 

(三)2022年一季度财富管理市场报告

                                                      

普益标准发布《2022年一季度财富管理市场报告》,报告认为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家庭资产结构转移的进程以及鼓励引导长期资金入市的政策倾向均未发生改变,因此财富管理市场发展的根本动力仍在。随着资产端的不断优化,资管产品和服务的种类日益丰富,财富管理市场有望在未来较长时间内持续引领金融业的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财富管理领域专业文章推荐



(一)继承纠纷审理“三步决”

继承纠纷与一般的财产类纠纷不同,往往存在着当事人身份关系复杂,利益纠葛不清、涉及财产范围广、矛盾易激化等多种特征。一般分三个步骤审理继承纠纷案件:

1.仔细审查继承人主体身份,避免遗漏当事人。

审查法定继承人时,要注意避免遗漏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严格审查全案财产情况,准确界定遗产范围。

“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审判实践中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主要是具有人身属性的专属性权利,比如人格权、身份权等;二是依照法律规定不得继承的遗产,如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3.综合审查认定遗嘱效力,探求被继承人内心真意。

遗嘱效力审查的原则性标准应当是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法律对于遗嘱在形式要件上的要求无非是为了保证意思上的真实性,也就是说形式要件瑕疵的遗嘱并非因为形式要件缺失而无效,而是因为形式要件缺失导致了无法探寻立遗嘱人的内心真意,而不能得到采信。在有其他证据或事实足以印证遗嘱为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下,不能仅因为形式上存在瑕疵便认定遗嘱无效。

(二)家族财富传承丨从法律视角探讨如何运用家族信托实现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


1. 什么是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2. 家族信托在财富保护与传承领域的独特优势:

优势一:隔离债务
(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
(2)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或财产保全(法定情形除外);
(3)无法隔离债务的特殊情形。
优势二:控制身后财产
优势三:激励后代
优势四:实现财富定向传承,避免遗赠风险或复杂的继承手续。

3. 设立家族信托的注意事项

(1)设立家族信托的时机:为了防止家族信托被确认无效,或因损害债权人利益而被撤销,家族信托应当在委托人尚不负有重大债务的情况下设立,如在进行重大项目投资之前,或在企业需要融资、股东提供担保之前,或企业/家庭可能面临其他债务风险之前设立。
(2)选择家族信托产品:比较信托公司管理家族信托资产的能力;比较合同条款、费率及公司政策。
(3)关于保险金信托:是将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变更为信托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由信托公司领取保险金作为信托财产,信托公司再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4)信托法律制度还有待完善:家族信托作为财富保护与传承的主要工具之一,有它独特的优势,也有不足之处。相信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其在财富保护与传承方面的优势会越来越突显。


(三)离婚协议约定了居住使用权,被迫搬出后能要租金


虽载有居住使用的离婚协议经民政局登记备案,但民政局不属于《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的登记机构,且双方在协议约定后未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因此离婚协议书约定对房屋居住、使用不具有《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排他性质。



(四)慈善信托和慈善法人都需要“反积累原则”:修订《慈善法》第60条


改造《慈善法》第60条,要注意两点:

第一,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的慈善支出都要适用反积累原则;但考虑到操作性,作为慈善事业基本法的《慈善法》不宜对具体的比例作为要求,而应授权监管规范作出规定,以便监管者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
 
第二,慈善组织在适用反积累原则的时候,要区分固有财产和“受托财产”,后者应适当尊重委托人和特定捐赠人的意愿。
 

(五)探索单一家族办公室,揭秘全球富裕家族财富管理之道


“单一家族办公室”是指只为一个家族服务的高定私人化机构。

1、目的与目标
家族办公室存在的意义即是管理家族金融资产。
2、管理
家族办公室的管理模式通常分为如下三种:核心模式、定制模式与机构模式
3、运营
家族办公室对于运营模式的选择与其财富水平、财产流动性以及家族规模(家庭人口)息息相关。家族资本净值越高,员工也越多。
4、投资
资产投放的重要性对于家族办公室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有四种投资方式:外包、MOM、直接投资私募股权与房地产、直接交投活跃。


5.执行决定并预估结果
家族目标往往和基准测试结果无法匹配。
6.与家族企业的紧密联系
家族运营企业的集中度往往很高,积极营运业务的家族的风险偏好趋于保守。
7.慈善与和持续投资
大多数家族都会捐献部分家产用于公益事业。他们的首选渠道是传统慈善活动
8.激励下一代
在不削弱主动性的情况下给孩子提供优势,一些负责人让自己的孩子加入家族企业,另一些则试图给孩子们提供创业资金或直接投资来培养他们的企业家精神。

9.管理网络风险

网络风险不仅仅是技术问题,它还严重威胁了个人财产安全及商业信誉。解决此问题的第一步便是要制造紧迫感:家族办公室或其成员在进行任何交易时,都必须谨防网络安全漏洞并及时对网络环境进行清理。
10.筛选与保留人才
家族办公室的高管往往与家族的经济关系私人生活密切相关,因此筛选并保留可信任的人才成为了老生常谈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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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京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在公司法律业务、股权非诉与诉讼业务方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并购、重组、融资等专项或常年法律服务,代理多起公司纠纷案件。


财富管理领域资深律师,擅长家族信托、家族企业治理与股权传承等创新法律业务,为诸多高净值人士提供私人财富顾问服务,协助家族设计传承方案,代理多起涉及私人财富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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