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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尔神父:人类(包括宗教人士)为什么喜欢找“替罪羊”?

韩清平 清平思域 2022-04-23
继续在洛尔(Richard Rohr)神父带领下进行基督信仰和灵修思想的反省与讨论(翻译:樵)!

一、“替罪羊”的圣经出处


“找替罪羊”这个词起源于《肋未纪第16章》中描述的一个独特仪式。根据犹太法律,在赎罪日那天,大祭司会抓住一只“逃跑”的山羊,并把犹太人过去一年里所犯的罪都放在它身上,再用芦苇和荆棘条暴力抽打驱赶它,直到把它逼入沙漠后,众人才喜悦地返回家中。对无辜受害者施以暴力,显然有效地暂时减轻了集体的罪恶感和耻辱感。当年欧洲基督徒在行刑柱上焚烧所谓的异教徒、以及美国白人用私刑杀害美国黑人,采用的都是同样的替罪羊机制。事实上,这样做完全是不理性的。 
每当“罪人”被排除在我们集体之外时,我们集体的“自我”就会感到高兴、解脱和安全。这种做法行之有效,但只可能有效一会儿,因为它只是一种自以为是的幻觉。我们一再相信“这次我们揪出了真正的罪人”这样的谎言,我们一次次变得更加紧张且习惯性地无视。这样做应该遭到谴责——因为,找替罪羊这种行为当然不可能真正消除罪恶。正如俄罗斯哲学家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Aleksandr Solzhenitsyn)所写的:“如果有罪人顽固不化,好办,只需把他们和我们其余人分开并将其摧毁就好了。但问题是,区分美善与罪恶的那道分界线恰恰贯穿了每个人的心。” 
只要罪恶“在那儿”,我们便可以此为借口,指责某些人是罪恶之源,并施以改造或驱逐。随之而来的,是我们的净化感与平安感。但是,这不是基督所赐的平安,因为祂所赐的平安是世界无法给予的(若望福音14:27)。 
耶稣成了替罪羊、成了有罪的人,这揭露了“找个替罪羊”机制所隐藏的一贯的谎言本质。由此我们也看到,即使是受过教育和怀有善意的人,也会错得多么离谱。比拉多和盖法(国家和宗教)就是典型的例子,他们都找到了谴责耶稣的虚假理由(若望福音16:8-11和罗马书8:3)。 
在把耶稣作为替罪羊加以朝拜时,基督徒难道不应该吸取教训、停止找替罪羊的错误做法吗?但我们并没有。每当我们随意捏造出受害者,来避免我们自己与邪恶共犯时,我们便大错特错了。这大概只是权威转移人们注意力的最有效策略。历史告诉我们,权威本身不见得起到好的导向。然而,对许多人来说,权威缓解了他们的焦虑,减轻了他们良心的责任感。人们喜欢跟随别人,让别人承担责任。所有文化和历史中的重大事件都证明了这一点。 
许多基督徒似乎错误地认为天主是“首席惩罚官”,由此认为我们施以暴力也是必要的、甚至是好的。但是所谓的“救赎性暴力”是不存在的。暴力不能救赎,无论是短期看还是长期看,它只能摧毁所有涉事方。耶稣用“救赎性受苦”的真理取代了“救赎性暴力”的神话。他在十字架上向我们展示了应该如何承受痛苦并让痛苦改变我们。 

 二、寻找替罪羊的逻辑
 
人性在追求权力时,总是要么自己扮演受害者,要么捏造受他人迫害的受害者。事实上,后者也是先从前者开始的。一旦我们开始为自己感到难过,我们很快就会找到别人进行指责、控诉甚至攻击,而且感到堂而皇之!这事很快就硝烟尽散,而我们也随之泯灭了任何当时可能一闪而过的羞耻感、内疚感或焦虑感。换句话说,这策略有效,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有效。 
当我们读到今天的新闻时,我们会意识到“找替罪羊”这种模式在人类历史上自古至今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不知何故,仇恨、恐惧或削弱他人,可以将我们团结在一起。当我们处于困境中,我们便开始找替罪羊、或者捏造必要的受害者。哲学家雷内·吉拉德(René Girard,1923–2015)称“替罪羊机制”是恒古未变、普世皆行的创造和维护文化的核心模式。 
事态发展往往如此:我们比较,我们复制,我们竞争,我们冲突,我们阴谋,我们谴责,我们将他人钉死在十字架上。当我们内心涌起“寻找替罪羊”的念头时,即使它的表现千差万别,但只要本质相同,我们就该在其萌芽状态打消它,否则它将一发不可收拾。这就是为什么无论何种深度的灵性导师,总是会强调简单的生活方式和远离竞争游戏的心灵自由,这是一切的开始所在。这可能是摆脱暴力循环的唯一途径。 
我们宗教人士很不愿意听到这话:人类历史上最持久的暴力是“圣化的暴力”,也就是我们自以为目标神圣的暴力。人类已经找到了一种最有效的方法,将我们应对恐惧与仇恨的本能反应合法化。在他们的想象中,他们是神圣和高尚的代言人,例如代言了天主、宗教、真理、道德、舔犊之情或是爱国之心,他们认为他们对恐惧和仇恨的反应就是神圣者和高尚意识对恐惧和仇恨的态度。因此,他们没有了任何罪恶感,甚至认为自己代表了道德的制高点,或者因此而显得有责任感与明智。大多数人从来没有想到,他们正在成为他们害怕和憎恨的人。 
如果我们用“宽恕和治愈”以外的态度和方式来对付罪与恶,我们就会继续投射它、恐惧它、攻击它(“找替罪羊”),而不是在我们自己的内心“凝视”它,为它“哭泣”。我们默观十字架的时间越久,我们就越认识到自己也是他人所犯罪恶的同谋、也是“赃物”的获益者。要做到宽恕,我们必须同时拥有三项新“发现”:我必须在他人身上发现天主;我必须在我内发现并接受天主;我必须体验到天主远不只是“执法者”。这将形成一个从三个维度观察到的全新世界。真正的“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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