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专访冯媛 | 对女性施暴是如何被社会培养起来的?
撰文/浮琪琪
近几年,女性议题屡次成为社会热议的重心。2020年被媒体称为“女性主义元年”,女性被看见,与女性有
关的话题、新闻引发讨论和争议。遗憾的是,这些热门话题正反映了女性当下面临的问题与困境:月经贫困、月经羞耻、家庭暴力、PUA、女性被杀害、性骚扰、性侵害……
暴力是近些年女性热门话题、事件的共同特征,区别在于不同的形式与表象。
林林总总的针对女性的暴力,令人困惑:为何相似的暴力总在不断重复发生?为何女性总是性别暴力的受害者?我们的社会何以成为性别暴力的温床?性别暴力该如何被消除?
就这些问题,我们访谈了"雅芳-为平妇女支持热线“(15117905157)负责人冯媛女士。
她是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亲历者,曾参与发起过多家促进性别平等的民间机构,担任过原“反对家庭暴力网络“/“北京帆葆”负责人,曾任汕头大学妇女研究中心教授,二十多年来致力于性别平等、性别权益推动工作,参与反家暴法出台、众多反性别暴力的公共事件,是目前国内公共领域最活跃的女权主义者之一。
冯媛,"雅芳-为平妇女支持热线“(15117905157)负责人
性别暴力源于不平等的性别权力关系
《社会创新家》:性别暴力成为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个话题,您怎么定义性别暴力?性别暴力的本质和原因是什么?
冯媛:性别暴力是指因为性别的规范、性别的分工和性别的权力关系导致的身体、心理、性和经济等方面的暴力行为,或者威胁采取暴力行为。
性别暴力根源于不平等的性别权力关系,并进一步强化这种关系,性别暴力可能会涉及男女老少,但通常是针对女性,所以性别暴力常与“针对女性的暴力”一词交替使用。
这个定义是联合国相关文件、国际社会的共识。
《社会创新家》: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您长期从事女性权益工作,这么长周期观察、参与下来,针对女性的暴力有一个什么样的发展趋势?
冯媛:针对女性的暴力,是从无名到有名,总体发展趋势是逐渐被命名、被放在性别暴力框架下看待。就像人近视,以前没有配眼镜,很多东西看不到,就以为不存在,后面配了眼镜,才看得清楚。
针对女性的暴力表现形式多样,以往的名称有调戏妇女、揩油、吃豆腐、打老婆、溺杀女婴、虐待家庭成员,其表现还包括强迫怀孕、强迫流产、经济剥削和控制等等,但之前从来没有被命名为“针对女性的暴力”。
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在妇女运动推动下,联合国通过宣言,将林林总总的暴力行为命名为“针对妇女的暴力”。
有命名后就有了更多的倡导,以及后续对受害者的一系列法律政策和服务。我国上世纪80年代就有妇女热线,当时主要关注婚姻家庭问题,没有特别涉及暴力这块,上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民间和政府的反家暴热线。
针对女性的暴力的总体趋势是,从无名到有名,从法律不完整、不系统到法律逐渐健全,从基本没有服务到逐渐建立对暴力受害者的服务。
《社会创新家》:2014年您和伙伴们成立“为平”妇女机构,开设了中国首条全年无休、专门服务遭性别暴力妇女的热线。几年下来,您对中国女性的真实处境,总体上是一个什么样的观感?呈现出哪些变化或特点?
冯媛:我们热线今年得到雅芳支持,冠名为“雅芳-为平妇女支持热线”。拨打热线的主要是中青年女性,有时也有男性。地域上,全国各地都有,还有一些在国外的。
偶尔遇到老年女性,暴露出热线覆盖范围很难顾及这些少上网的老年群体。最早,中央电视台的反家暴专题片播了我们热线号码,农村女性来电比较多,后来我们没有什么机会在主流媒体上打出号码,主要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上流传,于是城市女性逐渐占了多数。因为信息壁垒,我们还接触不到更多的农村女性。
大部分求助者都是有工作的,也有主持家务的,职业多种多样,也接到过女警察、女法官的来电,她们也同样会遇到家暴问题。
这些年热线能体现出几个变化:
2018年前,几乎全是家庭暴力求助,性骚扰、性侵害的相关求助很少,2018年后,性骚扰、性侵害求助增多。比如2021年截至10月中旬的统计显示,家暴求助占70%左右,而遭遇性骚扰、性侵害的求助占20%左右。
前来求助的人,也从多年前只是哭诉,变得有清晰明确的诉求,比如她们会想搞清楚如何申请保护令、如何申请离婚等。她们也会理直气壮地表达自己被家暴了、被性侵了,能说出来,因为知道不是自己的错。
《社会创新家》:与世界范围内女性普遍遇到的问题相比,中国女性面临的问题有什么特殊性吗?某些问题会表现得更突出吗?
冯媛:中国女性面临的绝大多数问题不是独一无二的,在其他国家也存在,人类社会还是有相当的共通性。另外,当我们说“中国女性”的时候,要注意中国幅员辽阔,中国女性人口众多,不是只有一张面孔,而是很多张面孔,女性面临的问题也因为所处的地域、阶层、受教育程度、户口所在地、民族和其他人文背景等差异而有所不同。
但一般来说,在性别暴力方面,中国女性面临的问题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比如,性别选择性流产。本质上这是一种强迫性流产,所谓“强迫”,不是只有用拳头、凶器的叫强迫,还有其他很多形式,比如不流产女胎或没有生男孩会影响婚姻、家庭关系,甚至被施暴、被离婚等。性别选择性流产在城市、农村、很多民族中都存在,持续范围广、时间长,包含了很多妇女权益和性别平等议题,最受媒体关注的结果是当下中国多出3000多万适龄男性,他们的择偶难广为人知。
比如,彩礼问题。联合国有关法律建议文件将彩礼列为有害习俗,这也是可持续发展目标中要杜绝的现象,因为彩礼是将女性物化、商品化。不管我们用多么美妙的说辞,认为彩礼是对女方父母的补偿、小家庭的启动金、新娘婚后的保险等等,不管彩礼怎么使用,但彩礼本身的存在,乃至彩礼还会和女方头婚、二婚、学历、样貌挂钩,本质上就是物化女性,“按质论价”,把针对女性的暴力包装为给女性的一种甜头。
比如,逼婚逼嫁逼生。父母支配子女的恋爱婚姻生育,成年子女支配老年父母的恋爱婚姻,都是中国常见的性别暴力形式。这与我们强调家庭本位、父权制家庭的儒家文化传统密切相关。
《社会创新家》:谈及彩礼,也是近些年被热议的话题,人们辩论现代独立女性应不应该要彩礼,一方面觉得被物化不应该,但很多人也赞成彩礼是对女性因为结婚带来的各种损失的经济补偿,是对婚内女性生存权益的经济保障,好像彩礼也并非一无是处。
冯媛:从微观的角度,从纯粹交换的角度,好像要彩礼言之有理,但站在性别平等角度,将妇女看作一个有主体性的人的角度,彩礼是男性中心社会对女性的明码标价,看上去是给女性或她们的原生家庭的一点补偿,其实相当于是胡萝卜加大棒,对男性中心结构不仅毫发无损,甚至还是在巩固男主女从的结构。无论彩礼有多高价,都是低估了女性,因为每个女性原本应该是无价的,不是可以放到货架上的活商品。
至于要不要彩礼,这个问题不应该甩给女性来解决,要每个女性表态说不要彩礼,似乎彩礼的问题是女性造成的一样。联合国关于侵害妇女的立法手册及其补编中明确提到,无论是民法、普通法、宗教法或习惯法都不能授意为了完婚而支付新娘彩礼或嫁妆。立法应当:
• 禁止送彩礼;
• 申明离婚不能以返还彩礼为条件,但是这些条款不应被解释为限制妇女的离婚权;
• 申明家庭暴力,包括婚内强奸的施暴者不能以已经付出彩礼为由为家庭暴力指控作辩护;
• 申明家庭暴力,包括婚内强奸的施暴者不能以已经付出彩礼为由主张婚生子女的监护权。
总之,立法应禁止彩礼,并给予彩礼宽泛的定义。同样重要的是,法律应申明离婚不能以返还彩礼为条件。
我们法院有很多同居或婚姻关系破裂后的彩礼纠纷,按理说判决不应该承认彩礼。而现实中,我们的法院在涉及彩礼的判决中,时常根据双方有无结婚手续,有无孩子,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等来判决是否返还,返还多少彩礼。这种判决本身恰好支持了彩礼这一有害习俗。假如法院不承认彩礼,彩礼之风会逐渐被遏制。
最重要的不是把矛头对准女性,要求作为个体的女性不要彩礼,而是要采纳上述立法和司法建议,并在政策上,从户口、出生证、宅基地、彩礼等,通盘考虑如何改变对女性不利的政策。
PUA是借力性别规范的胁迫与控制
《社会创新家》:家暴是性别暴力的一种,也是谈论很多次的话题,公众有一定程度的认识,近些年出现的另外一种性别暴力形式是恋爱关系里男方对女方的暴力,从而导致恶性结果,比如女生自杀,诸如北大包丽、近日发生的重庆川外大一男生精神虐待女友致其自杀等。这类现象被称作“PUA”,您怎么看待所谓的PUA?
冯媛:针对女性的暴力是一个古老的存在,形式多样,PUA(pick up artist),名字上看不涉及对女性的暴力,而且实践中也经常不涉及肢体暴力,但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性别的胁迫与控制,只不过换了一个新名字。
《社会创新家》:当前媒体报道、网络舆论是否将PUA过度夸大了?难道受害者的个人意志真的可以如此轻易被操控?
冯媛:要清楚一点,一起PUA看似是单独这两个人的事,看似是一个男性操纵了一个女性,其实并不是这个男性多么厉害,多么擅长精神操纵,也不是这个女性多么意志软弱被操纵。
本质上,参与一场PUA的不只是单独的两个人,我们身处其中的不平等的社会性别结构是一个隐形的在场,无形的操盘手。男性从社会性别制度中借力、借势,利用了社会性别制度对女性的规训,从而得以实施精神操纵。他从来不是单纯独自一人在操作。
《社会创新家》:社会性别制度分别对男性、女性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冯媛:在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陈陈相因的社会性别制度仍然在运行,对男女有着不同的性别规范、性别教育和奖惩机制。
从小男性被教育是自己的主人,是生活的主人,是未来的一家之主、国家的主人。而女生被教育的是要听话体贴、善解人意,要求她们善解的“人”包括家人、伴侣、同事、朋友等等周围的人。同时,女性没有被教育自我接纳、做自己,也没有被教育——作为一个人,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你做不愿意做的事情,不管是以爱的名义还是任何其他名义。
在这种成长、教育氛围下,女生会产生这样的心理机制:
1、遇到事情,首先不是考虑自己的感受,而是考虑别人的感受,要善解人意。
2、很难做到自我接纳、心安理得做自己,相比男性,女性往往对自己有诸多不满意、自我评价更低。
3、认为女人最重要的是被人爱,如果没有一个爱自己的人、不能守住一个爱自己的人,自己就没有价值、就是失败。
如汪洋大海一般,不知不觉、无孔不入的社会、家庭关于性别的氛围中,男性在不平等的性别结构、性别规范助力下,利用了女性形成的心理机制,自觉不自觉地实施了对女性的操纵。不管是身体暴力,还是以爱为名的控制或规训,都是不平等权力关系的不同的表象。
《社会创新家》:媒体、公众止步于对PUA的猎奇性关注,鲜少深入思考暴力产生的原因。即使去探究,又流于模式化,比如施害人是反社会人格,受害女生是原生家庭缺爱、没有自我、低自尊、被动软弱的。卷进性别暴力关系中的双方是特殊的吗?存在所谓的高风险或低风险人群吗?某些阶层、群体、家庭出身的人,更有风险被PUA或遭遇其他性别暴力吗?
冯媛:在当前社会性别制度、性别结构、性别规范下,PUA的参与双方,并不是媒体报道的那样,一定是多么特殊的、有什么心理问题、不正常的人,反而男女双方某种程度上是再“正常”不过的人,是最典型的性别角色。与其说他们个人性格、心理出了什么问题,不如说是暴露出了整个社会性别制度、性别结构、性别规范的问题。
从人群来说,不存在哪一类人群是PUA或被PUA的高/低风险人群,性别暴力,人人都有风险,任何阶层的人都有可能遇到。我们要注意防范、减少甚至规避这种风险,像排雷一样。我们女性如果可以增强自我接纳和权利意识,用平等的态度看待每一个人,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可以减少性别暴力的风险。
像今天,也有很多男生性别平等意识比较强,也有很多女生十分注重自我权利,因此很多人就相对不那么容易陷入传统性别结构下的性别暴力场景中,或者说不会那么严重地陷入而不能自拔。
《社会创新家》:很多人会困惑,当女性处于一段有伤害性的关系中,为何她们不离开?甚至选择自杀却不选择离开?
冯媛:一个人选择自杀的时候,一定真的是有些东西让他/她觉得生无可恋了,或者说到了山穷水尽或者他/她认为自己山穷水尽、走投无路了。很多自杀是可以预防和阻止的,只要我们的社会支持网络更健全,能提供一个值得信任的、安全的出口让人打开自己、走出困境。
女性为何很难离开一段关系?有个类比值得玩味,当一个儿童被父母打骂虐待时,人们会问这个儿童为什么不和父母脱离关系吗?当一个人被家人暴力对待时,这个人就应该以断绝家庭关系的方式来处理吗?
同时,在现有社会条件和社会规范下,对女性而言,如果她在感情、婚姻上是失败的,无论是经济还是心理层面,她的社会生存是非常困难的。她要积攒多大的能量,才能从一个虽然是困境,但在别人看来还算是一个正常的困境,走到一个大家看来是非正常、有更多未知和险况的困境呢?
这里我沿用了“失败”这个字眼,乍一听好像没问题,其实很有问题。一段感情结束了,这是一个中性的话,为什么我们要用“失败”这个词?有时,结束可能是一个成功,成功解决了在关系里不能解决的问题,有时分开才是对双方、乃至包括孩子在内的最好的选择,怎么会是“失败”呢?但在社会氛围、规范下,人们就会觉得这是一种失败。
在离开一个关系时,其实不必在意是谁先提出来的。结束是一个过程,谁先说出分手两个字,谁先通知谁,只是过程当中的一环,不能用这一环来打量整个过程。谁先提分手,并不等于是他/她做出的决定,并不等于谁更有话语权,也不等于是他/她更不痛苦。我国法院统计,七成左右的离婚是女方提出的。国际上也有类似的现象。但事实上是不是婚姻的终结者主要是女性呢?
结束一段关系不是斗气,而需要一种综合能力,不要把结束看成是一个“失败”,更不要计较谁先选择结束,这样才会少很多责怪、怨怼,有更多平和的分手,而不是难以分手或分手暴力。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多一点自我接纳,也对他人多一点接纳,不要带着性别框框或成功失败的标准来看待周围人,当我们的社会环境足够宽松,那些遭遇性别暴力的人才会更少障碍地选择离开,从而开始新的生活。
《社会创新家》:值得一提的是,PUA也从亲密关系泛化到职场、学校,很多女性不仅是PUA受害者,也是市面上仁波切、身心灵休养班、成长培训班的主要消费者,甚至还发生过女投资人上身心灵培训班,精神被击溃导致猝死的恶性事件。这些都让人费解为何女性这么容易被操控,有说法认为女性总是交出自我,逃避对自己的责任, 甚至还有引用哲学流派分析女性的受虐心理。
冯媛:女性不是逃避责任,女性假如真的是那样,也正是在履行社会性别赋予的责任——服从别人。在我们这个社会,女性从来都是被教育不以自己为主体,要多考虑别人,扮演辅从、辅助、次要的角色。就像民歌里唱的“世上只见藤缠树,世上哪有树缠藤”。
长期浸润下,女性在关系中不自觉会把对方放在主导地位,不管对方是恋人、还是老师、上司,甚至仁波切、心灵导师等等。在性别的从属关系中,历史上形成的女性温柔良顺、顾及他人的心理特征,自然就是为了更容易操控她们。
女性安全问题关键是教育男性、优化环境
《社会创新家》:近些年女性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时不时就有女性被性骚扰、性侵害、甚至丧命的新闻出来,引发女性担忧恐惧,每次这种时候,也会有很多关于女性安全科普的文章,但女性却比较反感。您怎么看待女性安全问题?个人与社会的责任划分、分别可做的空间与边界在哪里?
冯媛:女性安全问题不只是女性个人的谨慎与否问题。我们家庭、学校、媒体、社会,在女性安全教育上,常会教育女孩注意穿着打扮,不要走夜路等。整体都是一种削减女性权利、缩减女性活动空间的教育,这会降低女性的主体意识、权利拥有感和自信,甚至营造女性的不安、担忧和恐惧心境。
其实性侵犯者,很多时候是熟人,无论生人熟人,他们找的就是那些看起来好下手、能控制的人。与其教育女生怎么穿衣走路等自我设限,还不如教育女生怎么有满满的气场和不可侵犯的架势。
关键其实是要教育男性,从小教育男生懂得尊重女性。国外曾经做过一个社会实验,里面有一个小女孩,周围有几个小男孩,一个成年男人让男孩们打一下小女孩。几个男孩都没有打,但原因各有不同。第一个小男孩认为小女孩很可爱,所以不能打。第二个小男孩认为小女孩没犯错,所以不能打。第三个小男孩认为好男不打女,所以不能打。第四个小男孩认为自己没有权利打她,所以不能打。
虽然从结果看貌似都一样,每个男孩都没有对女孩施暴,但做出这个选择的理由不同,这可以启发我们对男孩的教育该怎么做,该如何看自己和女性的权利。教育的责任不仅是家庭,还有教育机构、社会和媒体的共同责任。如果一个男性伤害一名女性,也不只是他个人的问题,社会也有推脱不了的责任。
就像预防小偷一样,女性在成长过程中一直被教导自我保护,这几乎是常识。关键还是,不要把女性的安全问题看成是她个人的问题。如果只是个人的问题,那可能张三或者李四出事,怎么会有那么多女性受到伤害?因为整个社会里面有对女性不友善的地方。
《社会创新家》:是,比如女性受侵害后,向社会寻求帮助,经常会遭遇二次伤害。
冯媛:当女性报告自己遭遇性骚扰、性侵犯时,经常被怀疑是不是夸大,是不是反悔,是不是诬陷,社会对女性总是掺杂很多不信任的因素。事实是,很多隐秘的伤害发生时,本身就不会有太多现成的、直接的、所谓客观的证据,而很多间接证据却不被当作证据。
这类案子举证难的背后,其实是文化观念问题。很多时候不是举证难,而是证据本身没有被当作、被认定为证据。我们的立法、司法机构假如能改变一些传统观念,改变对性犯罪案件的双重标准,立案难、破案难、起诉难、定罪难也许会有所缓解。
《社会创新家》:在女性有所申诉,或表达不满时,无论是文学、影视作品,还是社会新闻里,经常会将女性与非理性联系到一起,构建出“疯女人”的形象,这个现象您有注意到吗?
冯媛:说人是疯子,这是一个常用的方式,尤其当应对一个社会不喜欢或无法处理的人时。有一本比较经典的书,叫《阁楼上的疯女人》,分析了文学作品中疯女人的原型。
那些“疯女人”都是打破社会对女性成规的人,所以社会将她们视为“疯女人”,这样就可以将她们关起来、对她们置之不理,假装看不见,消解她们所说的一切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自然也就不必探究“疯女人”背后的社会根源。“疯女人”三个字就把所有都掩盖和打发了,还可以进一步强化女人的非理性的刻板印象。
《社会创新家》:另一个经常被热议的是,很多人觉得伤害女性的违法成本太低了。很多侵害女性的案件最后量刑低得令人感到不可思议,担心如此会让有意向施暴的人更无所忌惮。
冯媛:这牵涉一个很复杂的法律问题。我想说的是,维护受伤害女性的权利,不是简单的重刑。受伤害女性要的不只是一个复仇或一个解恨解气的惩罚,要的是公正,是更安全的环境和空间,是遭受的伤害被弥补,是创伤后新生活的重建。
对侵害人给予应当的惩罚,很重要。但除此之外,我想更需要其他的制度设计,让权利受损的女性得到相应的补偿和援助、支持。就像受灾的灾民往往能得到国家帮助或救济一样,那些因社会性别暴力而在生存上,特别是健康、经济、住房上有自己无法解决的困难的女性,为何不能在刑事司法、即惩戒犯罪者之外,得到经济的、精神的、物质的补偿和援助?为何不能改善对父母一方抢孩子的判决和执行?为何不能增加对她们的社会支持和社会服务的力度?
比如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庇护所的位置和管理、入住时间的适度延长、廉租房的申请、户口迁移和落户、为了安全的改名和孩子入学方面给予一定方便等,总体上帮助她们从创伤中恢复,帮助她们和她们的孩子在未来摆脱性别暴力的阴影。
对这些后续支持的问题的讨论和推动,是更有建设性的,比一味地强调重刑严判对受害女性更有实际的帮助,更有利于建设平等公正的社会。
《社会创新家》:除了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在屡见不鲜的职场性骚扰中可以做点什么?
冯媛:其实家庭暴力也对职场有影响。从法律上来说,中国的反家暴法和民法典中就性骚扰都对用人单位有所规定。用人单位要对性别暴力零容忍,不能假装看不见,而是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改变工作环境、解除合同、报警等等。
用人单位要支持帮助受害者。比如受害者需要请假来处理一些事情,单位应予以一定方便。2019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暴力和骚扰公约》,里面就劳动世界中的暴力和骚扰给予很多建议,非常值得参考。
与不同的思想共存,发展多元论述
《社会创新家》:女性议题近两年十分火热,反复进入公共讨论,但似乎讨论的方向不是对话理解,反而转向性别对立,性别矛盾愈发尖锐,彼此恶语相向,“以暴制暴”。您怎么看待这种有点违背所有人初衷的发展趋势?
冯媛:不要被网络上极端、分裂的言论吓到,传播学里讲“沉默的螺旋”,沉默的是大多数,网上言论讲究“语不惊人死不休”,网上言论的多数未必在现实生活中也占多数。从我们个人而言,不要为这种现象推波助澜,不用极端的语言反对极端的语言,要跳出语言暴力的循环,发展更多跳出陷阱的论述。
《社会创新家》:您怎么看待很多人将女权与极端、偏激、暴力联系到一起?哪怕是行动上的女权主义者但也不太敢这么自称,因为这个词汇已经被污名化了,被冠以打拳、田园等等,你怎么看待这种污名化?
冯媛: 对女权主义的污名化不能归咎于女权主义者本身。实际上,在所谓网络上的偏激的女权主义者出现之前,就已经有很多人污名化女权,古今中外都如此,比如说搞女权的都是长得丑的、没人要的、婚姻不幸福的等等。
当你想要去撼动一个既存的权力结构,哪怕还没有撼动,只是表现出一些不认同和不满意,表现出质疑,那些不平等性别权力关系的捍卫者们,怎么样都会觉得你非常危险。
《社会创新家》:有些人简单地就认为,女权=反男。
冯媛: 面对这样的说辞,最有效的方法不是与他辩论,不掉进对方的逻辑里。比如说,可以告诉对方,“我认为你也是一名女权主义者,那你反男吗?”他可能会纳闷自己怎么就是女权主义者。那你再问他,他是否认为女孩有权利和男孩一样吃饱穿暖、一样上学?只要是肯定回答,那也是认同性别平等,符合女权主义的主张。
辩解很多时候是无用且无效的,要发展一些短论述去消解对方丢过来的吓人的大帽子。
《社会创新家》:一些人声称是女权主义者,但也会对女性语出攻击,攻击她们结婚生子、孩子冠夫姓的个人选择,从而让人更对女权主义者丧失好感,唯恐避之不及。也有女权主义者认为她们这个群体是给女权抹黑、拖后腿。
冯媛:女权主义也没有一元化的领导,女权主义者各种各样,不是一个单数而是复数,其中也会有不同的人、不同主张和观点。对这样的女权主义者,我们也不必认为是抹黑或拖后腿,这个思维的潜意识是觉得有一个高高在上的裁判官,自己是被授权而有资格的,其他人未授权、是不够格的,这种观点发展下去,到极端就是法西斯主义,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了。她们要怎么看问题,别人没法左右。
至于要如何对待她们,我想就像要如何对人和其他人一样,每个人都有作为人的权利,无论你喜欢或不喜欢。
我们可能会不同意她们的观点,能心平气和交流讨论的时候就交流讨论,无法讨论的时候也不要陷入对方的逻辑,不要总想着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当我们不同意别人观点时,我们是否能看到这些观点是否有合理之处、有它产生的条件;如果无法改变别人的观点时,我们要学会与不同的思想共存。
“现代独立女性”不是绑架女性的标签
《社会创新家》:我们这个消费社会为女性制造各种女神节、女王节,在文化生活上,女性视角的综艺选秀、影视剧越来越多,商业、影视作品对女性取悦和吹捧,似乎给人一种女性崛起、女本位的观感,另一面现实是女性侵害新闻频发、性别歧视、全红婵得冠军后被纳入族谱、宅基地分男不分女等,让人感觉十分割裂、魔幻。您怎么看待这种割裂?
冯媛:消费社会,无论是物质商品还是精神商品,一方面有消费陷阱,诱导人花钱,制造虚幻泡泡的方面,但确实也能给女性带来一些自我实现、精神满足,特别是花自己挣的钱,过一种更有质量的生活。同时,女性也可以利用作为消费者的力量,来支持对女性友善、更尊重女性的企业和品牌,用消费获得投票权和话语权,督促女性不友好的企业发生改变。
消费社会另一个很严重的弊端是,这种过度消费是要消化产能过剩,消费越多,也是加大对生产、运输、销售等过程中给自然环境和各种资源造成的负担和浪费,对环境是不可持续的,最后产生的不利结果也多是让女性承受。比如出现更多自然灾害、健康问题,而女性作为无酬劳的家庭照顾者要承受更多的负担。
那种人类凌驾于自然、消费者主宰的心理,和男性凌驾于女性、男性是女性的主人的逻辑,是异曲同工的。因此,可持续的消费行为和生活方式,是女权主义特别倡导的。
《社会创新家》:当下,“现代独立女性”似乎成为一个标杆性的女性形象,你怎么理解这个概念?
冯媛:独立很重要,特别是精神、心理独立,女性要能靠自己站立起来,打破性别陈规对人的束缚,不是一定非要和谁成双成对、非要有人依靠,自己才有价值。要多一点自我接纳,重新建构对人际关系特别是亲密关系等很多概念的认识,就会有更多的独立自主。
《社会创新家》:如何防止“现代独立女性”成为一种压力或绑架,尤其是对那些不现代独立女性而言。
冯媛:如果不把“现代独立女性”当作一个标签去贴别人,就不会对谁构成绑架。
其实很多女性,外人看来可能不独立,但真的与她聊,她其实有非常独立的地方。比如说一个主持家务的女性,似乎不是一个独立女性,但如果这是在目前社会性别架构下女方乐意的对整个家庭的分工,而且对一切风险也有双方共同做出安排,丈夫知道自己挣钱不是因为只有他能干,而是因为这种社会架构和家庭安排让他能够没有负担地出去挣钱,他挣的钱里包含太太的付出,那其实这个女性也是独立女性。
“现代独立女性”不是仅用一个单向度的标准、一个框框或一个表象来衡量。不是只有挣工资才是独立女性,假如因为家庭、社会安排导致不能出去挣钱,或自己不想去工作,但只要能独立维持自己的生活,社会如果足够多元,是要尊重每个人独立做出的选择的,而不是指责对方不是一个现代独立女性。
《社会创新家》:您这么多年参与、推动女性权益工作,会觉得疲惫吗?您想要达成一个什么样的愿景?
冯媛:首先我逐渐学会了要照顾好自己,保证自己的生活质量。虽然我接触的都很沉重的话题和局面,但总体感觉希望也在慢慢增加。我看到,很多处境非常困难的女性,也有顽强的生命力,在一点点努力改善自己的生活。同时,我看到越来越多积极的旁观者行动起来,制止施暴者,帮助受害者。
过去,我总觉得很难帮助到受害者,鞭长莫及,现在反家暴服务、机构多多少少都有了,还是可以给受暴者找到一定的支持。另外,有企业主动支持我们,如必思博旅行社常常将他们某一个活动的收入的一定比例捐给我们。今年雅芳公司主动提出支持我们,冠名了“雅芳-为平妇女支持热线”,这是我从事女性权益工作二十多年来,第一次企业主动找来给予大额支持。我们用这笔资金提供更长的热线时间,提升志愿者服务质量,也设一些针对暴力受害者的救急金。
这些都让我感到充满希望。
当然,性别平等真是一个太漫长的路,即使现在各方面都发达的国家也没有完全实现,性别暴力仍然居高不下。我不奢望在我的有生之年,现状能有多么大的改变,但我会努力不懈地做一切能做的,特别是营造一个小环境,身边的人,无论是同事、家人、朋友对问题的处理上,更多地用一个平等、非暴力、反暴力的做法,我就觉得心满意足了。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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