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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小孩购买卡片花掉千元,家长质疑商家诱导消费......

深圳市消委会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3-11-11


收集卡牌在中小学生圈中一直是爆火的存在不少小朋友对其中的稀有卡视若珍宝还形成了集卡、换卡的“卡片社交”不过,正是这种“流行”引发了一些无良商家的“不怀好意”
本期以案说法9岁小孩花了千元购买卡片家长质疑商家诱导消费来看看怎么回事?




近日,消费者李先生9周岁的小孩,到学校门口的某文具店购买印有某卡通人物图案的卡片,原本只想要买价格为10元的卡片,但商家看到小孩年龄小,且手上拿着一台智能手机,于是就向小孩推销其它卡片,致使小孩在李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总金额为1000元的卡片李先生发现后,立即与商家进行交涉,要求退款,却遭到拒绝。本案中,李先生是否有权要求商家退款呢?


法律点评本案中,消费者的孩子为9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孩子在购买卡片过程中与文具店形成的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不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孩子原本并不想购买总金额为1000元的卡片,是在商家诱导的情况下才购买,所付金额也超过家长事先知晓的数额

事情已明显超出与孩子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范畴,且事后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拒绝追认,因此该购买行为无效,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款。


消费提示深圳市消委会建议广大消费者:一方面,家长要关注和了解孩子的消费动向以及所购买的商品和服务,保管好个人现金、移动支付密码。

另一方面,家长如果发现孩子进行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消费时要及时提出异议并保留相应证据材料,必要时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权。






法 条 索 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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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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