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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东莞发布旧改新政!全力促动工,坚定旧改不动摇

房姐看产业 房姐看产业 2023-02-24


加快重点项目动工,东莞旧改新政正式发布。


9月6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加快项目动工建设 有序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通知》。



发文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改造时间约束


促进重点项目,以2022年底前为动工节点;适用旧政策的其他“存量项目”以2023年7月1日为动工节点。


承诺后如因主观原因不能如期动工,五年内该项目不再重启,相关的改造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列入我市“三旧”改造重点关注黄牌对象,项目推进过程中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列入黑名单。


2、强化“工改工”与“工改居商”联动


允许通过挂账方式启动“工改居商”项目申报


注意:这将有可能突破现有工改商住较为严格的规则,可通过挂账收储的方式实现对项目的改造。


3、打造“三旧”改造示范标杆。


全面加大资源支持,大力推动一批连片“头雁计划”项目。


PS:“头雁计划”第一批单元详情清单,可戳:👉旧改要提速!刚刚,这16处被列入东莞首批城市更新“头雁计划”



4、改变项目漫天散花的局面


各镇街(园区)结合新政策要求,主动梳理已招引前期服务商的项目,综合研判项目可行性,在年内予以理顺。


对可实施性较差的项目,引导及时退出,并做好结算工作。


PS:关于东莞已招引前期服务商旧改项目,可戳以下链接回顾~


2019年全年旧改:👉年度旧改版图出炉!这些房企独霸榜单!回看2019旧改高光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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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内容如下:可扫文末二维码,添加房产君,获取盖章版文件~


关于加快项目动工建设 有序推进“三旧”

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项目建设稳投资的决策部署,加快“三旧”改造项目动工建设,积极有序持续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形成有速度、有热度的市场环境与氛围,结合我市“三旧”改造工作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审批“促动工”


(一)明确政策新旧划断标准。


促年内动工重点项目,本通知印发前“1+N”总体实施方案在审的项目、正在挂牌招商或挂牌招商方案在审的项目、已批单元划定方案的更新单元、“头雁计划”第一批单元,统称“存量项目”。


促年内动工重点项目继续适用旧政策推进。


其他存量项目可选择承诺限期全面动工并适用旧政策推进,也可选择按新政策推进。


其他意愿改造项目(更新单元)全部按新政策执行。


(二)实施并联审批。


促年内动工重点项目、适用旧政策的其他存量项目按照《东莞市“三旧”改造并联审批试点工作方案》实施并联审批,全力加快落地动工


市、功能区各职能部门要主动服务、容缺受理、并联审查、限时办结,镇街和改造主体要靠前编报方案、同步并行申办、保证报件质量。


各方要共同努力,确保实现近期动工的目标


(三)明确时限约束。


促年内动工重点项目,以 2022 年底前为动工时间节点,适用旧政策的其他存量项目以 2023 年 7 月 1 日前为动工时间节点


改造主体应出具承诺书,承诺改造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获批后 1 个月内完成供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 3 个月内全面动工


承诺后不能实现限期内全面动工的,具体分析、分清责任,属镇街、部门原因未及时上报或审查的,纳入市政府督导考核,责成加快推进;


属客观不可控因素造成的,可申请撤销原批准文件,按新政策调整后推进;


属改造主体原因造成的,原则上撤销原批准文件,五年内该项目不再重启,相关的改造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列入我市“三旧”改造重点关注黄牌对象,项目推进过程中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列入黑名单。


未按时动工、造成土地闲置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从严查处。


二、大力推进“工改工”


(一)全力推动“工改工”三年行动计划收官。


各镇街(园区)要加快推进“工改工”拆除整备,全力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积极推广洪梅河西等经验做法,强化政府统筹力度,重点抓好连片“工改工”项目落地。


工作中遇到需市一级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反映,可通过市“工改工”协调机制提出解决办法。


已纳入“工改工”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且今年年底前完成拆除的项目,需办理延长土地使用年限等手续的,可继续按原有政策执行。


(二)强化“工改工”与“工改居商”联动。


除大市区范围(包括莞城、万江、东城、南城,试点建立城市建设基金方式,可不实行“工改工”与“工改居商”联动)外,各镇(园区)“工改工”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70%,旧村改居商面积可不纳入联动核算,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达成“工改工”联动比例的,可将历史文化保护、闲置用地盘活等纳入统筹范围。


允许通过挂账方式启动“工改居商”项目申报


各镇街(园区)要统筹各项空间布局,确保产业空间提质增效,产业空间和居住空间结构比例不低于现有格局。


三、构建公开透明高效“新格局”


(一)坚定“三旧”改造不动摇。


“三旧”改造作为集约节约用地的主战场,是拓展产业空间,提升城市综合环境,补齐城市基础配套和生态短板的重要举措,是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坚定不移推进“三旧”改造,强化主动服务,优化政策体系,保持“三旧”改造市场的充足动力和良好氛围,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实现“拓空间”新突破做好支撑。


(二)强化“三旧”改造规划统筹和连片改造。


“三旧”改造要强化政府的规划统筹,让改造与城市发展目标结合,让改造为城市战略服务。


各镇街(园区)要主动作为、主动统筹、主动谋划,依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快建立“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片区统筹规划—单元规划的“大、中、小圈”规划体系,引导改造项目向圈内集聚,推进连片改造和成片开发,改变项目漫天散花的局面。


“大、中、小圈”规划都应由镇街(园区)及以上政府组织编制,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在规划引领下,下来将继续强化连片改造,大力推动一批连片“头雁计划”项目,全面加大资源支持,打造“三旧”改造示范标杆。


(三)打造公平公开的政策体系。


目前我市正系统优化“三旧”改造政策体系,加快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清晰高效的审批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博弈空间,形成对全社会开放、成本直观透明、效益明码实价的交易机制,为切实参与改造的企业营造公平宽松的市场环境和良好氛围。


建议各镇街(园区)结合新政策要求,主动梳理已招引前期服务商的项目,综合研判项目可行性,在年内予以理顺。


对可实施性较差的项目,引导及时退出,并做好结算工作,对工作成熟、符合政策导向的,可按新政策加快推进实施。


特此通知。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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