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与对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编者按
2022年9月14日,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此次修改是为了做好《网络安全法》与《行政处罚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协调,完善法律责任制度,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本次修订主要集中于“第六章 法律责任”部分,一方面整合了部分责任条款,使得《网络安全法》下的法律责任体系更加清晰,另一方面则调整了行政处罚种类,并上调了行政处罚幅度。具体如下:
一是完善违反网络运行安全规定的法律责任:例如将违反网络运行安全保护义务或者导致危害网络运行安全行为的相关责任条款整合在一起,将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以及帮助实施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责任条款整合在一起,统一了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此外,征求意见稿补充了发布或传输违法信息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是修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法律责任制度:一方面增加了罚款的计算方式,另一方面将涉及境外存储和数据出境的法律责任修改为转致性规定。
三是调整网络信息安全法律责任制度:对违反网络信息安全义务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整合,调整了行政处罚幅度和从业禁止措施,新增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
四是修改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责任制度: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责任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因此本次修改将原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责任修改为转致性规定。
为方便查阅立法变化,我们制作了征求意见稿与2017年版《网络安全法》的对比表如下:
(点击可查看大图)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获取《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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