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爱国情怀”牌的比亚迪,就这样对待猝死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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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家汽车品牌,我对比亚迪印象最深的不是它的汽车质量,也不是比亚迪汽车的外观设计,而是比亚迪一次又一次满得装不下后释放出来的“爱国情怀”。
例如,它的车型不用英语单词或汉字音译命名,像吉利的“领克”或者长城的“WEY”等,而是直接用体现文化传统的“秦”“汉”、“唐”“宋”等朝代命名,满满的民族特色。每当醉翁看到这些车标时,心里都默默地将各个朝代名称回顾一番,然后油然而生出一股民族自豪感。
这还不够,比亚迪还打破了汽车按键上的英语垄断,用汉字取代英语单词标示按键功能。
毫无疑问,这些都是比亚迪爱国情怀的直观反映。
这不奇怪,时下无论你是造什么的,大到汽车手机,小到衣服鞋子,没有爱国情怀别谈做生意,连立锥之地都别想,情怀表达得越到位越能赚得盆满钵满。
但爱国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不是嘴上说说就行的,得有实际行动。首先要弄清的就是,爱国究竟是爱什么。
今年2月20日,习主席在党史教育动员大会上给出了最标准的答案: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
所以,对中国人来说,爱国就是爱中国人,所有的中国人,每一个具体的中国人。
比亚迪的爱国是爱具体的中国人吗?
11月5日,36岁的比亚迪员工王江龙(化名)被发现猝死在出租屋里。经过警方调查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目前由于未做尸检,具体原因尚不明确。
年纪轻轻正值壮年的他为什么会猝死呢?如果不是因为重大疾病或者自杀,那么会不会和他的工作强度、劳累程度有关?毕竟这些年来中青年员工因为工作过劳死已经不算什么新闻了。
王江龙的工作打卡记录显示:
1.他在10月份里有26天每天工作时间为12小时左右。
2.从10月28日至11月3日,他连续上了7个夜班。
3.事发前的11月3日,他早上8点05分下班,晚上7点38班开始上夜班,至4日凌晨0时39分身体不适请假下班。当晚7时到10之间死亡(死亡时间为警方推断)。
4.整个10月份,他只有10月1日和3日没有打卡记录。从4日起,每天晚上7点半左右打卡上班,第二天早上7点半至8点左右打卡下班,工作时间足足12个小时。10月份一共31天,王江龙的工作时间长达280个小时左右。
对工作时间如此之长且工作强度极大的员工,爱国情怀满满、热爱每一个中国人的比亚迪给他的工资待遇是多少呢?
醉翁想,合理的推测应当时每个月3万元左右。因为工作强度更低、每月工作时间仅约180个小时的公职人员直接的工作待遇每个月不少于1.5万元,王江龙每个月领3万元薪水我想没有任何问题。
事实是,他的月工资只有6、7千元!
比亚迪,你们就是这样爱中国人的?在你们的眼里,王江龙这样的员究竟算不算人?
这还不算,还有更让人气愤的。
王江龙去世后,家属认为他的猝死和此前长时间高强度的劳动有关,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这个责任,实际就是将王江龙的猝死按照因公死亡标准予以补偿。
任何一个眼没瞎、心没瞎的人都可以看出,这不是什么过分的无理要求。
但比亚迪负责处理此事的人员不仅眼瞎了,心也瞎了。他们说,王江龙死于出租屋内,和比亚迪没有关系,所以他们一开始只愿意赔2、3万,后来同意赔6、7万,说加上公积金社保退还,可以达到15万元左右。
好好的一个壮汉猝死了,我们没有看到他们的悲伤与同情,只看到他们为了少赔点而和死者家长扯皮。而按照国家标准赔偿,无论什么标准对他们来说都是九牛一毛。
可就为了这一根毛,他们完全不考虑责任所在和死者家人的感受。当然,爱国情怀也早已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所以这样的资本,无论他们唱什么高调,其实目的都只有一个,从员工身上吸血剔肉。
王江龙的猝死和比亚迪有没有关系,不在于他死在哪里,而在于他的猝死是否与高强度夜班工作有关系。
如果王江龙本身患有重大疾病,那高强度的夜班可能只是次要作用,比亚迪承担次要责任;如果他是一个健康人,那么完全有理由全理地推测为他是因为夜班工作时间太长、工作强度过大而猝死。
只要比亚迪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王江龙的猝死另有其他原因,那就必须认定他的猝死是由工作导致,比亚迪就必须承担责任!
任何一个有正常认知的人都会得出这个结论。可满怀爱国情怀的比亚迪却不承认,理由仅仅是王龙江没有死在公司里,而是死在出租屋中。
根据这个逻辑,如果王龙江砍了比亚迪负责人一刀,在医院里抢救无效死亡,那就和王龙江完全没关系,因为他死在医院里。
是个人都放不出这样的屁来。
爱国不是喊几句口号唱几首歌,也不是把汉字印在汽车上,而是实实在在地爱中国人,爱自己的同胞,爱自己的员工,为员工的不幸而真诚地悲伤难过。
对比亚迪这样经营历史悠久、因为爱国情怀而销量大增的汽车品牌来说,把产品质量搞得比特斯拉好,把员工的薪酬待遇搞得比特斯拉员工高,遵守国家劳动法,关注每一个普通员工,才是真正的爱国。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天工和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如因特殊需要,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而王江龙猝死前,每天工作延长达4小时,10月份有26天每天延长4小时,共延长了104小时,接近法律规定上限的3倍。
请问比亚迪,法律在你们眼里是不是一张废纸?员工在你们眼里是不是一台机器,或者只是一头牲畜?
在王龙江猝死事件中,比亚迪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王龙江的上司还应当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民事责任。
收起你们那一套A爱国S生意吧,我们都知道你骨子里是什么货色。关心你们员工的福利,把质量做好对消费者负责,比空谈“爱国情怀”有意义一万倍。连起码的人性都没了,还妄谈什么情怀!你们连国家的法律、政策都不遵守,怎么可能有会爱国?你们爱的不是人民,是人民币。
记住,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
给醉翁来罐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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