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12小时,17岁实习学生被“劳累病死”!
Editor's Note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冲破黎明前的黑暗 Author 天涯笔客
2021年7月,“17岁中专生实习期间跳楼身亡”事件引发全国关注,教育部介入调查。
没想到一年时间不到,警钟还在耳边,另一起类似的事件又发生了。
3月17日,一则《云南一职业院校17岁学生被安排实习遭“劳累病死”》的家长求助文章在各大网络平台传播。
一个自称云南昭通的村民杨昌东在求助信中称,他17岁的孩子杨俨七在云南新兴职业学院2019级五年制护理6班读书,2022年1月9号日被学校安排到南昌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所谓的“社会实践”,每天必须工作12个小时,白班夜班轮班转,工资为每小时17元,没有安排具体的休息时间,想休息得听从组长的吩咐。
杨昌东在求助信中,详细披露了孩子杨俨七从实习到死亡的过程:
2022年2月7日,杨俨七感到身体不适,有感冒发烧的症状,去向工厂主管请假,但连续三天都没有获得批准。工厂一直以冲刺产量为理由要求上班,直到2022年2月10日杨俨七在咳血中坚持到下班后,工厂主管人员看见情况有些不受控制才将杨俨七带去一个小诊所治疗,但因诊所已经下班,所以杨俨七在没有得到任何治疗的情况下又被不管不顾的带回工厂。直到第二天早上杨俨七已经呼吸微弱时,校方派驻工厂的人才将杨俨七送往就近的南昌大学附属医院的高新医院进行治疗。但因工厂和学校耽误了治疗时间,我儿子没有得到及时得到治疗,导致严重的呼吸衰竭而抢救无效死亡。
医生告诉我们,“如果杨俨七早一点进行治疗,悲剧就不会发生。”
由此可见,我儿子的意外死亡,完全是学校和工厂任意奴役,压榨未成年学生造成的,是他们一起亲手扼杀了一条鲜活的生命。
杨昌东还在求助信中称,孩子已经死去40天了,尸体一直停放在法医基地,但学校和工厂一直在相互推诿,至今没有处理好孩子的善后事宜。
资料显示,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创建于1993年,是经云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高等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民营院校,现有三个办学层次“中专、大专(高职大专、五年制大专)、专本套读”,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专职教师700余人。与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合作的南昌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07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葛振纲,注册资本20亿,经营范围包括通讯设备、计算机、多媒体电子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生产、研发、销售等。
事件发生后,很多人一定都想知道,这起悲剧到底是谁的责任,是校方的过失?还是企业太黑心?
在我看来,谁都逃不脱。
先说学校的问题。
一、实习是每个毕业生都会经历的阶段,有效的实习期可以成为学生从学校步入社会的缓冲期。可杨俨七作为护理专业的学生,却被安排到千里之外与专业毫不相关的工厂提供生产劳动。
二、国家颁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不得安排学生加班或夜班。
但校方显然并未遵守,学生被安排白班夜班轮班转。
三、压榨学生工作工时,无视学生的合法权益。
南昌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问题,最明显的一个是:强迫劳动。
根据杨昌东在求助信中的反映,工厂每天安排学生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没有专门的休息日,还请不了假,轮天夜班。杨俨七在生病后都请不了假,带病工作三天病到咳血后居然都没有带到医院治疗,直到第二天已经呼吸微弱时才被送往医院治疗。但因耽误了治疗时间,导致严重的呼吸衰竭而抢救无效死亡。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条灰色的利益链里面,受害者不止有17岁少年杨俨七同学,一定还有更多濒临崩溃的学生,如果问题一直存在,那么悲剧也一定还会重演。
这似乎是个教育问题,但作为职场人士而言,这更是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
实习生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不解决,就无法杜绝这些学校与企业一丘之貉,打着教育的幌子压榨学生。
据教育部的规定,职业学校的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也必须要满足相应的规定,然而这一批中专生在实习的过程中早就已经违反了很多规定,这才是导致悲剧的原因。如果当初学校的管理者和企业都能够遵守国家的规定,保证中专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劳动的强度,就不可能会有这一起悲剧。
我不知道17岁的杨俨七在濒临死亡那一刻,心里得有多绝望。
希望有关部门一定要彻查这起事件背后的真相,从严追究违法者的相关责任,绝不姑息养奸,否则后期还会有类似的问题出现。
面对这样的惨剧,有谁不愤怒呢?虽然愤怒解决不了问题,但觉醒起来,是争取自己利益的第一步!
很难,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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